作者Duarte (Getting Older)
看板medache
标题Re: 医院能否营利的思考
时间Wed May 9 19:21:47 2007
※ 引述《Huangrh (Malignant Intern)》之铭言:
: 社团法人医院是在94年修法後才出现的..它的出现是要为以前的私人医院做解套..
: 早期的非公立医院只有两种..一个是财团法人医院..一个是私人医院..
: 财团法人医院如前所说..是公益组织..在本质上就不能以营利为目地..
: 而私人医院则是纯粹数於私人财产..医院的所得是属於个人所得税..而所有者去逝
: 後医院也并入遗产计算..所以在法理上私人医院是可以营利的..因为他本来就是属
: 於私人财产..
<恕删一部份>
有人是这样说的:
1. 医疗法没有明确规定
2. 医疗法 30 条说: 医疗社团法人,非依本法规定,不得设立;
本法未规定者,准用民法之规定。
3. 民法 45/46 条说: 以营利为目的之社团,其取得法人资格,依特别法之规定。
以公益为目的之社团,於登记前,应得主管机关之许可。
4. 公司法 1 条: 本法所称公司,谓以营利为目的,依照本法组织、登记、成立
之社团法人。
隐含意义: 营利之社团法人应设立公司,而不是经其他主管机关许可设立
之社团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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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抵是说这些社团法人并不是由公司法而设立, 所以不能成为营利团体.
-*-*-
以上是 '有人' 说的, 不是我的意见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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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孤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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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4.82.192.58
1F:推 Huangrh:我没学那麽深..没办法再回答你问题.. 05/09 19:26
2F:推 Duarte:其实我希望的是大家讨论一下自己的想法就可以了 :) 05/09 21:55
3F:→ Duarte:我反而希望先丢开现行的法律条文. 放轻松的讲一讲就好 :) 05/09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