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co (恒河之沙)
看板medache
标题Re: [转录] 医生该不该 见「死」不救?
时间Sat Mar 10 13:14:25 2007
※ 引述《timayta (Foolman)》之铭言:
: 这是个话众取宠的情况题.
: 第一, 病人没有意识, 本文也看不到有 no-CPR-rder 的同意书,
: 我不知道医生在坚持啥? 家属要插你就得插.
: 第二, ACLS 不管是过去, 2000 年版或是最新的 2005 年版,
: 都是要先 keep airway, 你不做, 就是错.
: 第三, 全文没写到到底 C 30 分钟了没, 没 C 30 分钟, 就是不对.
: (除非你有办法能讲到家属提早 AMA)
: 第四, 医生没权认定这个病人该不该死, 除非你钱太多.
: 我知道写这篇文章的医生想告诉大家什麽,
: 但是很显然他已经很久没在临床上处理过这一类问题.
: 第一二三点只要任何一点, 只要家属告你, 你都会是失败的.
第一点,医师有权决定不做Futile Therapy(无效医疗),这属医疗专业
但是,要有足够的证据在被告的时候提出来,也要有被告的准
备
第二点,ACLS的Primary ABCD并不包括插管,但是在回复血液循环後,
应该要考虑插管,既然都决定要CPR 了,之後再犹豫插不插管
有点前後矛盾
第三点,CPR 30分钟并无理论根据,但是这是共识,有少部份的研究显
示,CPR 30分钟没有回复血液循环者,Survival to Discharge
的机会是0%,但是不代表不会回复心跳。但是这个前题是有例
外的,其中包括体温过低、药物中毒等等
第四点,认定病人该不该死本来就是医生的责任,浮滥的CPR 是不负责
的表现。遇上不应该接受CPR 的病人,医师更应该向家属好好
的解释;如果病患是可治疗的,自然应该要积极。
不过,我同意以上都是理论,医师应该识时务,别和自己过不去。但是
꜊ 我也遇过病患家属要求继续CPR ,甚至请立法委员打电话来给予医师「
忠告」不得停止CPR ;结果超长的CPR 时间及用药一律被健保局核扣
也有病患在外院被宣告死亡,家属叫救护车再送过来CPR 的,结果健保
局认定病患已死亡,不得接受两次CPR,而把所有费用全数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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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5.76
1F:推 magicagar:医师守则第一条 不得质疑健保医德的崇高价值XD 03/11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