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shell (Dr.K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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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健保局新增公告10项不予支付指标
时间Thu Aug 31 18:49:47 2006
为确保民众就医安全与品质及导正异常医疗行为,健保局在94年间共实施16项不予支付指标,实施以来,经评估发现,多数院所均有所自律,未超过指标阈值,仅少部分院所因超过指标阈值遭到费用核扣,显示不予支付指标的实施,确实改善与导正了极少数不当之医疗行为模式。
因此,在今年,医界与健保局更进一步合作扩大推动开发不予支付指标,针对疗效不明或不佳之药品或医疗处置及医疗利用不当情形,共同开会协商,达成共识,新增订10项不予支付指标,并於8月21日奉行政院卫生署核定,刻办理公告作业中,预计自95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次新增的不予支付指标中,针对医院未依照适应症或未考量病患实际病况,对同一患者密集施行体外震波碎石术一年内超过6次(含)以上部分,不予支付该医院申报的诊疗费,避免病患因施打次数过多造成肾脏的伤害,以确保民众就医安全;另,对於少部分医疗院所开立疗效不明或不佳之药品处方率过高(属同侪极端值者),如AZULENE、银杏叶萃取物(GINKGO)及PIPETHANATE等,首度设定阈值,以提升民众用药品质。此外,对於经实证医学文献证实,中耳炎使用cephalexin或sulfamethoxazole/trimethoprim成分之抗生素药品会产生抗药性部分,亦设立阈值,就超过阈值
部分,不予支付其所申报的总药费,以保障民众用药安全。而对於不符健保药品给付规定,不当开立非类固醇抗发炎剂(COXⅡ)药品的医疗院所,其申报之药费也将不予支付。
医界与健保局皆期望透过持续扩大推动不予支付指标,可以促进医界自律及医病关系良性互动,降低不当医疗的发生机率,使民众在因病就医,接受手术、用药或医疗处置时,能得到适当的医疗照护并有良好的预後,达到确保民众健康及生命安全与提升医疗品质的目标。全民健保公告实施之不予支付指标项目,置於中央健康保险局全球资讯网
http://www.nhi.gov.tw/医事机构/医事服务/不予支付指标项下,各界若有需要,可上网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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