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fang (CA)
看板medache
标题Re: [情报] 百岁老妇急救被强制插管 家属提告医师遭诉
时间Thu Jun 29 21:30:25 2006
原文恕删
法规:医疗法 (民国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第 60 条
医院、诊所遇有危急病人,应先予适当之急救,并即依其人员及设备能力
予以救治或采取必要措施,不得无故拖延。
前项危急病人如系低收入或路倒病人,其医疗费用非本人或其扶养义务人
所能负担者,由直辖市、县 (市) 政府社会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补助之。
第 64 条 医疗机构实施中央主管机关规定之侵入性检查或治疗,应向病人或其法定
代理人、配偶、亲属或关系人说明,并经其同意,签具同意书後,始得为
之。但情况紧急者,不在此限。
前项同意书之签具,病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法亲自签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
人、配偶、亲属或关系人签具。
如果医院的人员要在性命关天的时候
去管是不是触犯了强制罪
那麽老实讲
你、我、医院的任何一个人
都曾经或多或少犯了强制罪
但这种专业上的判断可以这样被论断的吗?
如果要不违反强制罪
那麽是不是要先违反上面第60条的医疗法?
而第64条不就刚好是说明清楚了新闻里的状况吗?
「情况紧急者,不在此限」
年纪这麽大
这一分钟在喘
下一分钟可能就喘不了啦
家属的讲法就已经够荒谬了
检察官还随之起舞
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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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正妹
我是正妹的妈
http://www.babyhome.com.tw/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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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21.166
1F:推 JJLi:不…本案例强制罪不成立…详细情请请看医学生板…XDDDD 06/30 01:17
2F:推 bathape:重点是检察官还随之起舞…造成困扰 06/30 01:22
3F:→ bathape:结果是什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被搞了 06/30 01:22
4F:→ senza:不用怕被搞,反正这种的都不会告得成。那是检察官混蛋。 08/15 20:51
5F:→ senza:那个检察官不知道是不是那种修了20学分就去考试的...= = 08/15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