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tentag (忙碌的开始)
看板medache
标题Re: [问题] 医事法规相关问题
时间Fri Nov 4 01:05:32 2005
目前法条上最明显的是
药师法 第 24 条 未取得药师资格擅自执行第十五条之药师业务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
下罚锾。
不清楚 你的"包药"包含了哪些动作
如果还有"调剂"药品的工作 也是由护理人员从事
可能还会有"药师法"及"药事法"相关法规的违反
※ 引述《blackcathwa (护理=火坑)》之铭言:
: 想请问各位
: 如果诊所里面是请护理人员帮忙药师包药给病人
: 请问是违反什麽法的第几条规定呢
: 因为我查询护理人员法
: 并没有明确规范这个
: 拜托各位了
: 如不能张贴此处
: 我在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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