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concept (她住豪宅我却变无壳~)
看板medache
标题Re: [心得] 今天听医事法律演讲心得
时间Thu Oct 20 22:14:08 2005
实习医师们听听看台湾两条定义实习医师定义:
实习医师制度实施要点
一 为求医师人力资源之有效运用,订定本要点。
二 本要点所称之实习医师,系指曾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
修习医学、中医学、牙医学之科系毕业而依志愿继续从事实习者。
三 下列医院,得聘用实习医师,在医师指导下执行医疗业务。
(一) 经医院评监合格之医院。
(二) 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所属各医院。
(三) 行政院卫生署所属各医院及其分院。
(四) 直辖市各市立医院、各县 (市) 立医院。
四 医院聘用实习医师,以不超过各该医院住院医师员额之三分之一为限
。
五 医院聘用实习医师,应予合理报酬。
公立医院聘用实习医师,其报酬以低於各该医院住院医师综合待遇为
原则,并由各医院拟订聘用计画,详列聘用人数、聘用期限、报酬与
经费来源,报各该主管机关核定。
六 实习医师服务年资,由其服务医疗机构证明之。
医师法 第 28 条
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擅自执行医疗业务者,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其所使用之药
械没收之。
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罚:
一 在中央主管机关认可之医疗机构,於医师指导下实习之医学院、校学
生或毕业生。
二 在医疗机构於医师指示下之护理人员、助产人员或其他医事人员。
三 合於第十一条第一项但书规定。
四 临时施行急救。
※ 引述《annachie (杜正胜脑残)》之铭言:
: ※ 引述《sheepin (绵绵绵绵羊~)》之铭言:
: : 标题: Re: [心得] 今天听医事法律演讲心得
: : 时间: Sun Oct 16 20:24:42 2005
: : 想请教一下
: : 应该是家属想告谁就告谁吧?
: : 如果家属坚持告intern
: : 有可能最後因为该负责的人不是他而没告赢
: : 但是还是一样可以告不是吗?
: : --
: : ◆ From: 140.112.125.78
: : 推 ASHDAC:是的 10/16 20:35
: : 推 peterhow:那告错可以反告诬告吗? 10/17 00:21
: : 推 Arieta:可以呀,但是有多少力气去搞那些呢 10/17 00:23
: : → Anicedoc:真想不懂为何要告INTERN 10/17 10:49
: : → Anicedoc:INTERN又不能a到什麽钱 10/17 10:49
: 上过蔡检察官的课心得如下
: 只要犯错就会被告 即使根本不关你的事 只是路过帮忙
: INTERN更可怜 除了上面的过失还要加一条密医罪
: 而且不管你有没有犯错 你PROCEDURE做的多完美
: 只要你做事的时候没有V或R亲自在旁监督(即使是他们授权叫你自己去做的)
: 你一作了医疗行为,有证据谁都可以告你密医罪 而且应该都会成立
: 但实际上全国有哪家医院这麽做????
: 大家想想有多恐怖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81.109
1F:推 sheepin:第一条那个实习医师是指毕业但是没有执照的吧...... 10/20 22:26
2F:→ sheepin:所以才会有"聘用实习医师"这种东西 10/20 22:27
3F:→ newconcept:我又被m哈~~ 10/21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