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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新闻]轻惩林致男 马英九:不符合期待
时间Tue Sep 27 15:41:1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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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erk (该是读书的时候了) 看板: medstudent
标题: [新闻]轻惩林致男 马英九:不符合期待
时间: Sun Sep 25 19:35:32 2005
轻惩林致男 马英九:不符合期待
记者施静茹、李光仪、许峻彬/台北报导
邱小妹人球案,对当事医师的处分由停业改为警告,引发台北市政府的轻判质疑,卫生署
医师惩戒覆审委员会两位委员黄富源和赖其万表示,台北市联合医院仁爱院区医师林致男
唯一瑕疵是「未看病人X光片,却谎称有看」,这部分给予警告。
台北市长马英九昨天对卫生署医师惩戒覆审委员会的惩处结果感到失望,并认为这不符合
一般人的期待。马英九说,台北市卫生局对邱小妹医疗疏失事件,仅能做初审把关,卫生
署医师惩戒覆审委员会是最後裁夺机关,全案已终结,没有改决议的空间。
医疗改革基金会董事长张苙云对卫生署的轻罚,也表示无法接受。张苙云表示,被照会的
林致男未遵守医疗法去看病人再做决定,如果这样还说是制度出了问题,那卫生署乾脆公
告,以後被照会的医师都可以不去看病人就做医疗决定。
张苙云说,卫生署医惩会以仁爱医院急诊室确实没有能力处理邱小妹这样的病人,减轻惩
罚医师,那以後卫生署乾脆明白告诉民众,到底哪些医院的急诊室才能照顾病人,避免让
民众误入无法处理病人的急诊室,成为误闯丛林的小白兔。
马偕医院副院长、卫生署医师惩戒覆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富源则说,林致男在事发时是值
「on call」班,而非「on duty」(驻诊责任当值),依仁爱院内规定,可用电话会诊,
所以林未到场会诊邱小妹,符合规定。
至於台北市指出林未调阅邱小妹头部X光片,事後又於病历做不实记载,及未依专业救治
危急病人等疏失,黄富源说,急诊和外科可在处理完紧急状况後,再补填病历,林不算伪
造病历,且依仁爱无监控脑压设备,建议转院属合理。
和信医院医学教育讲座教授、神经学主治医师赖其万说,他是事先审查林案书面资料的委
员之一,读书面资料时,原先也支持台北市处分,认为是林个人行为不对,但开会听每位
委员意见後,同意减轻林的处分。
在美行医多年的赖其万说,台湾每遇到危机,就急着找个人定罪,认为处罚个人,就能解
决事情,其实邱小妹案呈现医界制度缺失,林已就他能力范围尽力。
卫生署医事处副处长蔡素玲说,邱案提醒大家要重视病人安全,卫生署将加强检讨医院管
理及区域转诊运作。
【2005/09/25 联合报】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29177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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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Err is Human: building a safer health system
美国的医疗机构并不没有符合它们应该达到或是可以达到的安全度。根据2个大型研究
结果,每年因为可以预防的medical errors死在医院的人数,至少44,000---98,000人。
即便是用最少的估计数字,可以预防的medical errors所造成的死亡还是超过车祸,
乳癌,和AIDS。 (institute of Medicine, 2001)
近年来,对於医疗错误的检讨,都着重在制度面。"Swiss Cheese Model"试图解释医疗
错误的发生:当一个医疗人员不当的行为产生,系统应该要有层层检查机制,无论是透
过人工或是机械。但是各种检查机制很难达到百分之百完美,因此层层的system check
有如一块块叠起来的瑞士起司,如果一个医疗不当行为发生,能够透过层层起司上面的
洞达到病患身上,就会产生medical error。
To Err is Human.医生是人,也是会犯错的。新闻中也提到,仁爱医院的内规,医师是
可以不用亲自看到病人-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林医师依照了内规处理,而发生了medical
error,那检讨重点是医疗机构的制度是否出了问题,处罚对象应该包括医疗机构。赖
教授提到:台湾每遇到危机,就急着找个人定罪,认为处罚个人,就能解决事情。而马
市长”不符合一般人的期待”一语,恰巧符合赖教授的评论。
至於其中提到急诊室,各个层级的医疗院所急诊室以及各个专科规模不一,所能处理的
疾病严重程度也不同。的确相关资讯一般民众不容易取得,因此应该加强紧急救护系统
的训练,若救护人员能够做初步检伤分类,就可以大致把病患送到能够处理的医疗院所
以减少之後转送的时间延误。比如说关於脑中风,听说美国已经训练好紧急救护人员,
如果症状符合疑似中风,就可以直接转送能够处理的医学中心争取打血栓溶解剂的黄金
时间。
”卫生署医师惩戒覆审委员会”似乎是只针对医师个人的惩戒覆审,如前面所述,
medical error检讨所要针对的,应该是机构制度。希望能看到卫生署或是台北市府对
於仁爱医院的其他检讨以及要求改进。
话说回来,一般民众比较不能理解的是,医生为什麽会犯错?或许民众对於医师的专业
有过高或者神化般的印象,认为医师说的作出的决定都是对的。另外会不能认同的是,
医师犯错,为什麽不能针对个人严惩?其他各行各业业务上的过失,多是针对个人的处
罚,为什麽要独厚医师?尤其医师在高所得以及道德专业各种光环下。这些小弟就暂且
无法深入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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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48.225
※ 编辑: clerk 来自: 61.231.48.225 (09/25 19:45)
1F:推 whitezealman:这天杀的家伙 以後就不要给我医到... 09/25 19:56
2F:推 mgok:反正早就打算以後不走外科了 09/25 20:08
3F:推 dasai:那楼上要走什麽科 XD 09/25 20:21
4F:推 clerk:皮肤科!! 09/25 20:30
5F:推 dasai:啊? 原来你功课那麽好呀 (啪啪啪啪啪啪啪) 09/25 20:37
6F:推 clerk:不...偶ER....我是说楼上的要走皮肤吗? 09/25 22:02
7F:推 z9001136:马英九本来就是这种错都在别人的不沾锅罗~~ 萎灾~~ 09/25 22:02
8F:→ z9001136:借转班版 09/25 22:04
9F:推 dasai:= =||| 09/25 22:13
10F:推 Rhomboid:法学博士居然认为要用「期待」来做出判决.... 09/26 00:50
11F:推 kukchy:自已辖区内的医生出问题还说的一番义正严辞样...~.~ 09/26 08:40
12F:推 alcoholic:面对伪造业务文书还欺骗全国 不重惩会影响医师形象吧 09/26 12:08
13F:推 alcoholic:另外违反医师法关於亲诊的规定 09/26 12:11
14F:→ alcoholic:从法律看 会轻惩也是有问题吧 09/26 12:12
15F:推 Silkroad:楼上的似乎没搞清楚 on call 跟 on duty的差别 09/26 15:54
16F:推 alcoholic:不罗唆 医师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09/26 17:30
17F:推 PTG11:不罗唆,楼上的请搞清楚仁爱医院院内规定还有on duty on call 09/26 18:58
18F:→ PTG11:还有林并未伟造文书,请勿含血喷人 09/26 19:00
19F:推 Silkroad:重惩才是影响台湾形象 + 让医疗人员寒心 09/26 19:25
20F:推 alcoholic:病例是业务文书 等司法判决结束的时候相信就清楚了 09/26 23:14
21F:推 PTG11:急诊和外科可在处理完紧急状况後,再补填病历 09/26 23:28
22F:→ PTG11:请问何来伪造之说? 09/26 23:28
23F:推 alcoholic:他补填的内容是什麽?依据什麽填的? 09/26 23:52
24F:→ alcoholic:过一阵子就会有结果了 我想也不必再这里争 09/26 23:54
25F:→ alcoholic:这种事不是在这里讲能够决定的 09/26 23:55
26F:推 PTG11:如果卫生署医师惩戒覆审委员会都说可以补写,请问还争什麽? 09/27 00:33
27F:推 blueteeth:律师为了胜诉也扯了一堆谎 出庭前也应该先自己剁了 09/27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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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23.130
28F:推 pflin:为了维持所谓的医师形象,就可以扼杀一位医师吗? 09/29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