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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我在a6板主公告下方所述, 希望板主群能针对引用板规2-5的 「对於宣传YouTube频道」的标准订得更仔细。 本人事前完全对「Will」这个Youtuber不认识, 而文章内容也未有提及任何Youtube字眼。 若非版友推文, 我是完全无意识是否原po有宣传意图, 再退一步说,即使原po真的有宣传意图, 我也不会因此被宣传到。 是否以後连提到名字都不可以? 希望版主群针对此判例可以更详尽的说明, 谢谢。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216.136.11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arvel/M.1612522159.A.175.html
1F:推 yocatsdiary: 支持一下,是否非个人的频道也是不能提的?(版规有 02/05 18:55
2F:→ yocatsdiary: 提到不能宣传个人的,他人的只有说不能透露「问事」 02/05 18:55
3F:→ yocatsdiary: 的地点) 02/05 18:55
4F:推 mosqutiolamp: 那篇满值得讨论的 02/05 19:01
5F:推 greensdream: 支持 02/05 19:19
6F:推 zjhuang0505: 水桶那篇删满快的,有兴趣的人可以去下面这边看原文 02/05 19:26
7F:→ zjhuang0505: https://reurl.cc/mq3xe7 02/05 19:26
8F:→ zjhuang0505: 水桶原因是业配 我个人是觉得有点...囧 02/05 19:27
9F:推 vicious666: 那篇我看的时候脑袋里的确有闪过「是业配吗?」的想法 02/05 20:41
10F:→ vicious666: ,但我也知道那只是一种念头,作者没有贴连结也没有很 02/05 20:41
11F:→ vicious666: 硬带那个yter,所以我也不觉得是故意要来宣传的。但是 02/05 20:41
12F:→ vicious666: 也许以板面的角度来说,如果开始某高某狗某男友之类的 02/05 20:41
13F:→ vicious666: 每个都可以这样来几篇,就算都没连结就真的不会变成业 02/05 20:41
14F:→ vicious666: 配技俩吗?我也希望板众跟板主群可以继续讨论出都能接 02/05 20:41
15F:→ vicious666: 受的判断方法。 02/05 20:41
16F:推 zjhuang0505: 就好比说只要提到天竺鼠车车,或是在推文刷起一排天 02/05 21:08
17F:→ zjhuang0505: 竺车车就会有帮木棉花业配的嫌疑吗?还是说提天竺鼠 02/05 21:09
18F:→ zjhuang0505: 车车就可以但是提到will不行。而例如翻译文尊重作者 02/05 21:10
19F:→ zjhuang0505: 会贴上Podcast等其他连结,Podcast不也是类似Youtube 02/05 21:11
20F:→ zjhuang0505: 的获利模式??又或者有时热心板友会在推文贴出Youtube 02/05 21:12
21F:→ zjhuang0505: 等连结...疑打好乱哈哈抱歉,我的意思就是说比起直接 02/05 21:13
22F:→ zjhuang0505: 贴出连结,只是以Ytber作梗的业配嫌疑反而更重吗 02/05 21:16
23F:推 rks860617: 啊....最近在翻的podcast他们YT也有别的怪谈...这样是 02/05 21:18
24F:→ rks860617: 不是也out.... 02/05 21:18
25F:→ zjhuang0505: 还是说乾脆禁止连结,文章图画创作都禁止放上连结 02/05 21:19
26F:→ zjhuang0505: FB、IG、BLOG等都禁止,因为其实都会有广告的嫌疑 02/05 21:19
27F:推 greensdream: 这样就矫枉过正了 02/05 21:19
28F:→ zjhuang0505: 楼上g大一句话总结我想表达的XDD「矫枉过正」,感谢 02/05 21:20
29F:→ vicious666: 你如果是只提天竺鼠车车我觉得完全没问题,但will的类 02/05 21:25
30F:→ vicious666: 比位置不是天竺鼠车车而是木棉花,也就是一直提木棉花 02/05 21:25
31F:→ vicious666: 的天竺鼠车车。去违规区直接看原文,你不提这个yter会 02/05 21:25
32F:→ vicious666: 不会改变文章要表达的剧情?也许少了一点情境但应该不 02/05 21:25
33F:→ vicious666: 会影响内容呈现吧?如果真的是业配会被用8-4,而板主 02/05 21:25
34F:→ vicious666: 只用2-5,如果真的什麽高什麽男友都来几篇(尤其某组很 02/05 21:25
35F:→ vicious666: 可能真的来做)应该也不利板上。但玩梗跟业配也真的不 02/05 21:25
36F:→ vicious666: 能武断说一定是怎样,希望後续能有个好界线被定出来。 02/05 21:25
37F:推 zjhuang0505: 可是天竺鼠车车就是为木棉花带来收入的IP不是吗囧 02/05 21:35
38F:→ zjhuang0505: 差别只在Yter的IP通常就是自己。会打这麽多一方面是 02/05 21:36
39F:→ zjhuang0505: 但就这个事件个案来说,判决理由就是有"业配"争议 02/05 21:41
40F:→ zjhuang0505: 平心而论有看完那篇文章的人,真的会觉得该作者有收 02/05 21:44
41F:→ zjhuang0505: will好处,所以帮will打广告的嫌疑吗XDDDD 02/05 21:45
42F:→ vicious666: 平心而论,我前面就讲“有,我有闪过业配这念头”,但 02/05 21:51
43F:→ vicious666: 比起一枪打死我觉得应该可以讨论有没有更好的做法。我 02/05 21:51
44F:→ vicious666: 认为天竺鼠车的类比是这样:will的那些开场白等梗是他 02/05 21:51
45F:→ vicious666: 的创作特点,就像木棉花拿到天竺鼠车这个名ip,你讲天 02/05 21:51
46F:→ vicious666: 竺鼠车别人会想到「欸木棉花也有在播欸」我觉得这是别 02/05 21:51
47F:→ vicious666: 人有共鸣而已,但讲的是「木棉花的天竺鼠车如何如何」 02/05 21:51
48F:→ vicious666: ,会不会变成漏洞?这我觉得不是没有疑虑的事。 02/05 21:51
49F:推 zjhuang0505: 先对不起,我并不是针对你@ @回归讨论怎麽作才是对的 02/05 22:05
50F:→ vicious666: 我也只是说,真的会闪过业配这念头。我完全支持跟板主 02/05 22:25
51F:→ vicious666: 讨论这方面的判断要不要修改喔。 02/05 22:25
52F:→ vicious666: 我只是从板面的角度来说,这可能是板主的疑虑,而要跟 02/05 22:26
53F:→ vicious666: 他们讨论怎麽改,就要同时考量这层疑虑。 02/05 22:26
54F:→ curryh: 在完全没有提到youtube字眼及连结的情况下,顶多就是透过m 02/05 22:34
55F:→ curryh: arvel创作寻求同温层(or粉丝)共感而已吧。 02/05 22:34
56F:→ vicious666: 呃,不是为创作增加情境吗?要共感去粉丝团更有感吧… 02/05 22:54
57F:→ curryh: 我不是作者我只是以我的想法猜测 02/05 22:57
58F:推 arlenyao: 个人觉得有业配倾向 02/05 23:41
59F:→ curryh: 好奇一下,楼上可以说明理由吗 02/05 23:46
60F:推 star227: 会不会联想到业配单纯取决於个人情报量多寡的问题、意即 02/05 23:57
61F:→ star227: 大前提是看得人是否知道文章想表达的指定人物。像我根本 02/05 23:57
62F:→ star227: 不知道will是谁、到现在也没辜狗过 02/05 23:57
63F:→ star227: 不过我不做并不代表别人不会、这应该也是难以衡量的地方 02/05 23:59
64F:→ star227: 吧 先不讨论台湾、光日本「怪谈频道」的盈利方式就跟台 02/05 23:59
65F:→ star227: 湾的影片不太一样了 02/05 23:59
66F:推 zjhuang0505: 我觉得可以思考一个基本的问题:一个百万订阅的Yter 02/06 00:00
67F:→ zjhuang0505: 直接或间接提供好处,让一个没有创作粉丝的ptt帐号 02/06 00:01
68F:→ zjhuang0505: 在在线人数很少超过四百的飘板,发一篇可能还不会超 02/06 00:01
69F:→ zjhuang0505: 过20推的业配文的可能性有多高? 02/06 00:01
70F:→ zjhuang0505: 只是为了让看到Will这个主题的板友去youtube搜寻will 02/06 00:02
71F:→ zjhuang0505: 然後增加他一个影片+10的浏览数 02/06 00:02
72F:→ curryh: 只要业配行为明确被定义出来,无论可能性高低,只要符合定 02/06 00:04
73F:→ curryh: 义就不被板规允许。希望版主群可以尽快给出一个答覆。 02/06 00:04
74F:→ zjhuang0505: 然後请告诉我这样要花多少钱XD 只给1元都嫌亏 02/06 00:05
75F:推 zjhuang0505: 推荐、介绍、业配真的要定义好,不然我觉得业配这个 02/06 00:10
76F:→ zjhuang0505: 帽子似乎扣的有点荒谬。(就现实可能性来说的话 02/06 00:11
77F:推 arlenyao: 其实就像原po说的「有宣传意图」,所以我原本推文中用「 02/06 02:23
78F:→ arlenyao: 业配」这两字其实不太正确,应该用「宣传」比较适合。 02/06 02:23
79F:→ arlenyao: 不管有没有利益交换关系,有宣传意图可能都要揭露、交 02/06 02:23
80F:→ arlenyao: 待一下背景比较好。 02/06 02:23
81F:推 t12206: 如果以打广告来说,我看到这是创作文,所以觉得里面提到 02/06 04:59
82F:→ t12206: 的will也不是真实存在,所以根本也不会被广告到,反而是 02/06 04:59
83F:→ t12206: 这个讨论串我才知道原来有这个频道 02/06 04:59
84F:→ vicious666: 你只要有看推文一定能知道这是个真实存在的频道,就像 02/06 05:24
85F:→ vicious666: 在创作文里提到实际有问事业务的庙会被桶一样。 02/06 05:24
86F:→ vicious666: https://i.imgur.com/x6kq6G3.jpg 02/06 05:24
87F:推 vertos: 个人觉得这已经是创作文章了,不能多给一点文字自由空间吗 02/06 07:47
88F:→ vertos: ? 02/06 07:48
89F:→ vertos: 我还蛮爱看WILL的频道,因此在看这篇创作的时候有身历其境 02/06 07:48
90F:→ vertos: 的带入感(有声音),也得到作者带来的乐趣。重点是我早就 02/06 07:48
91F:→ vertos: 知道WILL,这样我有被业配到吗? 02/06 07:48
92F:→ vertos: 本文作者则不知道WILL,直到看推文才晓得故事作者被水桶的 02/06 07:48
93F:→ vertos: 原因。这样的业配效率也太差了吧。 02/06 07:48
94F:→ vertos: 楼上举的天竺鼠车车跟木棉花的类比也很奇怪,难道你认为故 02/06 07:48
95F:→ vertos: 事作者是WILL本人或是经纪公司吗? 02/06 07:48
96F:→ vertos: 事情应该这样看:假设有人创作一篇坐在天竺鼠车车结果有个 02/06 07:48
97F:→ vertos: 女鬼贴在车窗上的恐怖故事,是否有业配嫌疑? 02/06 07:48
98F:→ vertos: 有?(原因为何?) 02/06 07:48
99F:→ vertos: 没有?(原因为何?) 02/06 07:48
100F:→ vertos: 以上面的答案标准比对本次判决,标准是否一致? 02/06 07:48
101F:→ vertos: 接下来的另一个重点是:在合理且一贯的标准下,明确写入版 02/06 07:48
102F:→ vertos: 规。 02/06 07:48
103F:→ vertos: 如同此前有篇创作文提到现实世界存有的宫庙名,友人(^^)就 02/06 07:48
104F:→ vertos: 自主查找谷歌地图检举其业配; 02/06 07:48
105F:→ vertos: 这次判决是现实中有WILL(一个专说悬案的频道)就因业配“ 02/06 07:48
106F:→ vertos: 嫌疑”而违规。 02/06 07:48
107F:→ vertos: 如果只要此种心证“疑似”嫌疑“”就踩到版规,我觉得作者 02/06 07:48
108F:→ vertos: 没有业配意图的话其实很无辜,能不能直接「明定」创作文不 02/06 07:48
109F:→ vertos: 准跟现实世界有任何蛛丝马迹的关联,至少很明确规范了什麽 02/06 07:48
110F:→ vertos: 程度叫业配,而不是我说你业配就是业配。 02/06 07:48
111F:推 vertos: 我朋友就很喜欢找证据说人家业配呢^^ 02/06 07:56
112F:→ vicious666: 你朋友有没有告诉过你他是看过skyjazz那任内有判例才 02/06 07:58
113F:→ vicious666: 检举的? 02/06 07:58
114F:推 vertos: 比skyjazz更早以前的判例呢? 02/06 08:02
115F:→ vicious666: 类比看不懂就算了,你理解成这样我想解释也是浪费时间 02/06 08:03
116F:→ vicious666: 。 02/06 08:03
117F:→ vertos: 明朝之前还有元朝还有宋朝还有好多潮 02/06 08:04
118F:→ vertos: 呵呵请不要为我浪费时间,我真的不需要^^ 02/06 08:05
119F:→ vicious666: 嗯,你可以先去那些朝代找11-5这条存不存在。你要就平 02/06 08:06
120F:→ vicious666: 述的讨论,再扯这些我就检举。 02/06 08:06
121F:推 vertos: 哎呦我好怕 XDDD 02/06 08:07
122F:→ vertos: 再加订一条版规,你让说话的人才能说话好噗好牙^^? 02/06 08:08
123F:→ vicious666: 你酸完歪题完没? 02/06 08:11
124F:推 vertos: 谁歪题了,我就是在说把版规订清楚,是你先扯判例的欸?谁 02/06 08:20
125F:→ vertos: 会发文前去看完古代所有判例啊?写入版规有什麽不好的?( 02/06 08:20
126F:→ vertos: 喔?检举的乐趣吗?) 02/06 08:20
127F:→ vicious666: 讨论板规当然要考量判例,不然怎麽跟板主讨论修改?不 02/06 08:28
128F:→ vicious666: 知道有判例我就补充我看过板上这样判啊,对判例有意见 02/06 08:28
129F:→ vicious666: 可以继续跟板主说要改啊,扯哪一朝不是离题不然是什麽 02/06 08:28
130F:→ vicious666: ?所以你酸够没? 02/06 08:28
131F:推 vertos: 故事作者提到WILL,我认为是一个气氛营造的素材,被界定为 02/06 08:32
132F:→ vertos: 业配有点可怜。 02/06 08:32
133F:→ vertos: 我讲话就是这种风格,你觉得酸但是我朋友觉得甜。 02/06 08:32
134F:推 vertos: 再说了,参考sky年代的判例,明订版规: 02/06 08:45
135F:→ vertos: 「创作文不准写入现实世界的任何存有」 02/06 08:45
136F:→ vertos: 我也没说不支持啊?我是说: 02/06 08:45
137F:→ vertos: 要作者创作前必须看遍所有判例来得知版规尺度也太强人所难 02/06 08:45
138F:→ vertos: ,希望明确订为版规。 02/06 08:45
139F:→ vertos: (我是不知道你乐见不乐见啦) 02/06 08:45
140F:推 zjhuang0505: 好比同人志、模仿盛竹如讲话,或者是八卦笑话板几百 02/06 08:47
141F:→ zjhuang0505: 篇拿翁立友鸡排妹作梗发文,目的是为了帮特定对象业 02/06 08:48
142F:→ zjhuang0505: 配广告?还是只是觉得拿这个作梗会很有意思?我也真 02/06 08:48
143F:→ zjhuang0505: 的很好奇,有去看完原文的人,会认真觉得被水桶的作 02/06 08:48
144F:→ zjhuang0505: 者有帮Yter业配的犯意?是否冤枉了?该判决就是带出 02/06 08:48
145F:→ zjhuang0505: 上述几位板友指出的问题:一致性的标准在哪? 02/06 08:49
146F:→ zjhuang0505: 还是说刷一排天竺鼠车车讨论文可以,但是只要提到爱 02/06 08:49
147F:→ zjhuang0505: 莎莎就不行,是喜欢的就可以,或是有特定对象的排他 02/06 08:49
148F:→ zjhuang0505: 条款。 02/06 08:49
149F:推 vicious666: 对於创作者有没有需要去详细理解板规尺度的问题,之前 02/06 08:57
150F:→ vicious666: 有申诉案上到组务,我等下贴组务判决,你要主张这个大 02/06 08:57
151F:→ vicious666: 概要开板务後同时说服板主跟小组。 02/06 08:57
152F:→ vicious666: https://i.imgur.com/3vWkc0z.jpg 02/06 08:58
153F:→ vicious666: 这是小组的申诉文 #1Vnkq1K7 我觉得这是另一个板务问 02/06 08:59
154F:→ vicious666: 题,最好自己去组务看整串然後再想要不要开板务。 02/06 08:59
155F:推 vertos: 好像是你在外漏吧? 02/06 09:02
156F:→ vertos: *楼 02/06 09:02
157F:→ vertos: *歪楼啦! 02/06 09:03
158F:推 zjhuang0505: 这把刀出来砍的话,连结我觉得就是全部禁止了。 02/06 09:04
159F:→ zjhuang0505: 试用现在哪个网站没广告XD FB.IG.痞克邦.Podcast.Red 02/06 09:05
160F:→ zjhuang0505: d.签名档或创作文开头只要放了自己或是他人的连结 02/06 09:05
161F:→ vertos: 事情就是很单纯: 02/06 09:05
162F:→ vertos: 「不准提到现实世界的存有」 02/06 09:05
163F:→ vertos: 入版规,清楚明白得很。 02/06 09:05
164F:→ zjhuang0505: 都会为特定对象(不管是作者本人或平台)带来广告收益 02/06 09:06
165F:→ vicious666: 说回现在这个板务的判决,以往板主跟小组的态度来说就 02/06 09:08
166F:→ vicious666: 是板主已经订的板规只要“板主自己”标准一致,就是板 02/06 09:08
167F:→ vicious666: 主权责。标准一不一致不是看板众各自的看法觉得这个判 02/06 09:08
168F:→ vicious666: 决如何,而是看过往判决是不是一样有疑虑就桶,你要说 02/06 09:08
169F:→ vicious666: 标准不一致你要找出其他一样是提到实际有营利的频道文 02/06 09:08
170F:→ vicious666: 章板主判决没有违规才叫标准不一(要注意是有判决,不 02/06 09:08
171F:→ vicious666: 是没人检举或板主没看到的文章)最好还是聚焦在讨论板 02/06 09:08
172F:→ vicious666: 规之後该怎麽认定可以比较弹性,因为一直讨论原文有没 02/06 09:08
173F:→ vicious666: 有实质犯规,板主最後只要叫你不服去跟小组申诉他就做 02/06 09:08
174F:→ vicious666: 完流程了。 02/06 09:08
175F:→ vertos: 也不是对版主之前的判决怎样在讨论,而是希望藉由此案解释 02/06 09:09
176F:→ vertos: 或进一步明订清楚「业配或宣传尺度」的需要。张贴组务的判 02/06 09:09
177F:→ vertos: 决是想表达什麽? 02/06 09:09
178F:→ vicious666: 我跟你讲实质的东西不是瞎扯,你觉得是歪楼去检举啊。 02/06 09:09
179F:→ vicious666: 「 对於创作者有没有需要去详细理解板规尺度的问题 02/06 09:11
180F:→ vicious666: 」表达关於这个,我是有酸你还是瞎扯吗? 02/06 09:11
181F:推 vertos: 呵呵我没有检举的癖好。 02/06 09:14
182F:→ vertos: 那你干嘛讲一堆判例,却不表态支不支持明订符合判例的法规 02/06 09:14
183F:→ vertos: ? 02/06 09:14
184F:→ vertos: 法规订下去不就没有模糊空间了。或是你有其他实质做法上的 02/06 09:14
185F:→ vertos: 建议? 02/06 09:14
186F:→ vertos: 请展望未来,好吗? 02/06 09:14
187F:→ vicious666: zjhuang0505 我印象中的确几乎是非常严格的判定文章里 02/06 09:14
188F:→ vicious666: 放连结,除了放签名档然後没有引介别人点进去的字眼可 02/06 09:14
189F:→ vicious666: 以,详细现在怎麽判我觉得可以问板主。 02/06 09:14
190F:→ vicious666: 我表态很多句希望有好界线被订出来了,你没看到不是我 02/06 09:16
191F:→ vicious666: 的问题吧? 02/06 09:16
192F:推 zjhuang0505: 我是看你贴的申诉文里面 02/06 09:19
193F:→ zjhuang0505: "如果原PO无法证明,你的连结没有广告,即维持板主" 02/06 09:20
194F:→ zjhuang0505: 即维持板主原判决"<这句在讲的啊 02/06 09:21
195F:→ zjhuang0505: 所以你要针对我用这种语气讲话了吗 02/06 09:21
196F:→ vicious666: 不好意思,我表态很多次那段是回别人的。 02/06 09:22
197F:→ zjhuang0505: 我觉得我除了论述自己想法的时候比较激动 但不会对个 02/06 09:22
198F:→ zjhuang0505: 人有情绪化的言语,有错的时候我也是直接道歉 02/06 09:22
199F:→ zjhuang0505: 我离题了XD 请勿略 02/06 09:23
200F:→ vicious666: 忘了另外标人,抱歉啊XD 02/06 09:23
201F:推 vertos: 有关版主心证权这件事请,也可以说是本案重点! 02/06 09:35
202F:→ vertos: 现在是版主心证的尺度要从过往判例去理解欸? 02/06 09:35
203F:→ vertos: (你主张的)讨论空间好像也只有版主过往的标准一致不一致 02/06 09:35
204F:→ vertos: 。 02/06 09:35
205F:→ vertos: 但是现在讨论一致不一致的主体,不是历年判例的尺度, 02/06 09:35
206F:→ vertos: 而是 02/06 09:35
207F:→ vertos: 「WILL 跟 天竺鼠车车(假设情境)」 02/06 09:35
208F:→ vertos: 这也是我说你歪楼的原因。 02/06 09:35
209F:→ vertos: 你说希望有好的标准让其有弹性,但就是这个弹性在让人踩版 02/06 09:35
210F:→ vertos: 规不是吗? 02/06 09:35
211F:→ vertos: 最後又回到从判例找心证才能懂版规。 02/06 09:35
212F:→ vertos: 「创作文不准提到现实世界的任何存有」 02/06 09:35
213F:→ vertos: 就是目前综观判例得到的结论,故希望明订为版规。 02/06 09:35
214F:→ vertos: 反对「我说你业配宣传你就是业配宣传」这种尺度。 02/06 09:35
215F:推 vertos: 在这版规之下也不难创作啊! 02/06 09:40
216F:→ vertos: 把中正路换成火星路,把阿明换成阿撒布卤,很难吗? 02/06 09:40
217F:推 zjhuang0505: 以後发文前可能要把任何提到的名词先喂google看看 02/06 09:45
218F:→ zjhuang0505: 谁知道会不会刚好有一个youtuber跟主角同名XDDDDDDDD 02/06 09:45
219F:推 vertos: 总比从判例找心证尺度容易些^^ 02/06 09:48
220F:推 zjhuang0505: 好玩试着搜寻一下Paul,还真有一个131万订阅的PaulXD 02/06 09:54
221F:推 vertos: [延伸议题] 02/06 10:00
222F:→ vertos: 故事情节里面正在看WILL的频道 02/06 10:00
223F:→ vertos: 就涉入业配宣传,那麽 02/06 10:00
224F:→ vertos: 版上那些翻译文为什麽不是业配宣传? 02/06 10:00
225F:推 vertos: http://i.imgur.com/5AN4VoR.jpg 02/06 10:05
226F:→ vertos: NOSLEEP系列是有出版的喔!也就是有人正在从中得利不是吗 02/06 10:05
227F:→ vertos: ? 02/06 10:05
228F:→ vicious666: vertos你要导成板规朝那个方向走我也没有意见啊,我本 02/06 10:08
229F:→ vicious666: 来是认为板上也有人觉得有那个代入yter制造情境的情节 02/06 10:08
230F:→ vicious666: 有趣所以我想看看有没有可以有一定的空间,你觉得你的 02/06 10:08
231F:→ vicious666: 做法这就是这串人想要的我也不反对。 02/06 10:08
232F:→ vicious666: zjhuang0505 对,我被桶过一次就是我在推文瞎掰了一个 02/06 10:11
233F:→ vicious666: 神棍的名字,结果估狗下去真的有神棍用那个名字害我被 02/06 10:11
234F:→ vicious666: 桶,有够衰。 02/06 10:11
235F:→ vicious666: 然後如果一直聚焦在板主的心证尺度,我也讲了在ptt的 02/06 10:20
236F:→ vicious666: 人治管理方式里,你没有从其他判决找到板主的心证有落 02/06 10:20
237F:→ vicious666: 差、或是对法条理解错误的话,板主的心证就是很难用「 02/06 10:20
238F:→ vicious666: 板众觉得怎麽样」推翻它,更何况板众的感受还不一致。 02/06 10:20
239F:→ vicious666: 可以自己去逛一些小组的判决。 02/06 10:20
240F:推 vertos: 标准就是公订周知的,不会因对象不同而不同的,才能让人遵 02/06 10:20
241F:→ vertos: 循 02/06 10:20
242F:推 vertos: 谁在讨论判例落差了XD 02/06 10:26
243F:→ vertos: 你真的很努力XD 02/06 10:26
244F:→ vicious666: 呵呵,我努力什麽? 02/06 10:33
245F:推 vertos: 努力研究判例啊 02/06 10:35
246F:→ vertos: 你说人治 02/06 10:38
247F:→ vertos: 那麽我发文的尺度要考虑的是版主可能怎麽想,而不是版规怎 02/06 10:38
248F:→ vertos: 麽规定罗? 02/06 10:38
249F:→ vicious666: 嗯嗯,我最喜欢研究民俗板人文小组的。 02/06 10:39
250F:→ vertos: 哈!难怪大量研究判例 02/06 10:40
251F:→ vertos: (但是也没看到你的大作就是了) 02/06 10:40
252F:→ curryh: vertos可不可以抛开情绪专注在讨论上啊,整串看下来一堆酸 02/06 10:41
253F:→ curryh: 言真的很不舒服 02/06 10:41
254F:→ vicious666: 板规本来就是板主管板想法的呈现,所以你要这样说我也 02/06 10:42
255F:→ vicious666: 没意见,因为很多板规上的争议这种讲法很常见。 02/06 10:42
256F:推 vertos: 我说的都是事实。 02/06 10:44
257F:→ vertos: 有人觉得酸那是个人心理的感受。 02/06 10:44
258F:→ curryh: 建议是专注在讨论上而不是考虑如何反击反对你的人 02/06 10:50
259F:推 vertos: 我没有反击啊? 02/06 10:50
260F:→ vertos: 还是说反问语法就是反击?(不好意思我是真的想搞清楚哪部 02/06 10:53
261F:→ vertos: 分看起来像是反击 02/06 10:53
262F:推 star227: 翻译文不要拿出来提、有书籍在卖你也得先对对看是书先出 02/06 10:54
263F:→ star227: 还是版上先有文、日本怪谈也是同理 02/06 10:54
264F:→ vertos: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啦!不要失焦好了,别回应我了) 02/06 10:54
265F:推 vertos: 可是,我是被版上翻译文撩到,才知道有这个社群甚至实体书 02/06 10:58
266F:→ vertos: 欸 02/06 10:58
267F:→ vertos: 这样不算有达到宣传的效果吗? 02/06 10:58
268F:→ vertos: (我又用了反问句,请别误会喔^^) 02/06 10:59
269F:→ vicious666: 就算直接提书名也不会怎样,有贴出版社跟标价才会怎样 02/06 11:01
270F:→ vicious666: 。 02/06 11:01
271F:推 star227: 如果你屏除掉着作权的问题在讲、出版社於版上NS文章之後 02/06 11:04
272F:→ star227: 用盈利方式出版NS系列文章、不称之为「侵权」而唤做「宣 02/06 11:05
273F:→ star227: 传」、那版上翻译文全都别发了 02/06 11:05
274F:→ star227: 这样「宣传」会少很多:) 02/06 11:05
275F:推 vertos: 楼上说的跟我理解的判例不符合.... 02/06 11:05
276F:→ vertos: (变成楼楼上了) 02/06 11:05
277F:→ vicious666: 有点题外话,不过我很好奇那本书的版权。 02/06 11:09
278F:推 zjhuang0505: vertos提翻译文主要也是想反证若是同样标准 直接贴出 02/06 11:09
279F:→ zjhuang0505: 连结、Podcast等更会有图利业配特定对象及平台的嫌疑 02/06 11:10
280F:推 vertos: 是的是的。谢谢您的理解。 02/06 11:12
281F:→ vicious666: 连结如果是指原文作者的连结,那是照规定要提供的,而 02/06 11:12
282F:→ vicious666: 且还要取得作者的翻译同意。至於podcast我不知道哪一 02/06 11:12
283F:→ vicious666: 篇,但这个搞不好是踩线的。 02/06 11:12
284F:→ vertos: 我想说的就是 清楚的标准 02/06 11:16
285F:→ vertos: 不过也有人说 人治为标准 02/06 11:16
286F:→ vertos: 在讨论的过程中因为个人说话方式造成不舒服的感觉,我先在 02/06 11:16
287F:→ vertos: 此总的道歉^^ 02/06 11:16
288F:→ vicious666: 因为这跟以前禁人怖一样,一概禁止,这是清楚的标准。 02/06 11:21
289F:→ vicious666: 後来是板众觉得某些文可惜,板上自发讨论後跟板主一起 02/06 11:21
290F:→ vicious666: 逐步开放。如果现在全禁的确就是大家想要的结果,板上 02/06 11:21
291F:→ vicious666: 普遍都接受,那板主可能就照做。 02/06 11:21
292F:推 zjhuang0505: 我是觉得不能把反证的内容,拿来当对方的主要论述 02/06 11:24
293F:→ zjhuang0505: 我多次提到连结(先声明我看最多的就是翻译文) 02/06 11:25
294F:→ vicious666: 他说他要全禁阿。 02/06 11:25
295F:→ zjhuang0505: 歪题一下,请问大家打这麽长都是用手机还是电脑啊XD 02/06 11:26
296F:→ zjhuang0505: 关於分行的问题 我打字打的好痛苦XD 02/06 11:26
297F:→ a6234709: 用电脑 该案主要判定在开头段落 非单一字句喔ˇˇ 02/06 11:27
298F:→ vicious666: 手机 02/06 11:27
299F:→ a6234709: 就像麦当劳等字词 仅是表述并不足以判断是否有业配疑虑 02/06 11:27
300F:→ zjhuang0505: 那就是了 手机APP好像会帮忙分行 02/06 11:27
301F:→ vicious666: 所以是「我最喜欢的某频道」这个? 02/06 11:28
302F:→ zjhuang0505: 板主来了 所以我想请教你是真的觉得作者有收will好处 02/06 11:28
303F:→ zjhuang0505: 所以在这里帮will作业配吗?怀疑他有这个犯意 02/06 11:29
304F:→ zjhuang0505: 我最好奇的只有这个点XDDD 02/06 11:29
305F:→ a6234709: 若照你说的有收好处会直接用营利条例去处理 而非用争议 02/06 11:30
306F:推 zjhuang0505: 营利处理<-罪证确凿 有争议<-怀疑 我的理解有问题吗 02/06 11:32
307F:→ zjhuang0505: 真的有收好处<-营利 怀疑有收好处<-争议 02/06 11:33
308F:推 zjhuang0505: 板主真的不是人干的...一对多很辛苦 02/06 11:36
309F:→ a6234709: 怀疑有也不能说是争议 需要其他因素来判断 02/06 11:39
310F:推 zjhuang0505: 可是判决文就是说业配争议 所以不是怀疑 是确定有 02/06 11:44
311F:→ zjhuang0505: 其他因素的话 我觉得说无惊悚点还比较说得过去@ @ 02/06 11:45
312F:→ zjhuang0505: 回归我原本的疑问 所以板主是真的怀疑作者收了will好 02/06 11:47
313F:→ zjhuang0505: 处 所以帮他置入这篇文章。作者如果觉得冤枉的话 02/06 11:48
314F:→ zjhuang0505: 只能请他自证没有拿好处或是收到指示置入 02/06 11:48
315F:→ zjhuang0505: 我的部份ending了XD 要去帮忙打扫了 先辛苦了 02/06 11:49
316F:→ zjhuang0505: 我也同意原PO的想法,订出标准写入板规会比较好。完 02/06 11:49
317F:推 mosqutiolamp: 等等,逻辑上不能叫人自证清白啊 02/06 12:06
318F:→ mosqutiolamp: 你要怎麽证明你没有 02/06 12:06
319F:→ mosqutiolamp: 假设我怀疑Z大每天都喝蜜豆奶,我不能叫Z大证明自己 02/06 12:07
320F:→ mosqutiolamp: 没赢 02/06 12:07
321F:推 mosqutiolamp: (更正:没有)而是要举出他每天喝蜜豆奶的证据 02/06 12:09
322F:推 yocatsdiary: Z大是在说板规定义不明确,怎麽样定义是业配吧...而 02/06 12:10
323F:→ yocatsdiary: 且在我看来,will还会需要业配? 02/06 12:10
324F:→ mosqutiolamp: 我是说他後面那句自证的部分 02/06 12:10
325F:→ mosqutiolamp: 前面没意见 02/06 12:10
326F:→ yocatsdiary: 搜嘎搜嘎! 02/06 12:11
327F:推 zjhuang0505: 惨了又遛回来看推文 m大因为我就是在讲反话啊XDDD 02/06 12:13
328F:→ zjhuang0505: 所以你讲的我完全同意 你说我拿钱 然後要我自己证明 02/06 12:14
329F:→ zjhuang0505: 我没拿钱 如果我是冤的 我举证多少才足以我没拿钱 02/06 12:15
330F:→ zjhuang0505: 证明 02/06 12:16
331F:→ zjhuang0505: 所以作者要平反我觉得有两个方式 一个是拜托will公开 02/06 12:17
332F:→ zjhuang0505: 声明他没请该作者业配 或者是作者必须诚实举证所有 02/06 12:17
333F:→ zjhuang0505: 收入及不明动产之来源 已证清白 不然以後只要搜寻id 02/06 12:18
334F:→ zjhuang0505: 就会在网路上看到这个id有曾经帮will业配的争议 02/06 12:18
335F:→ zjhuang0505: 以上当然是讲得比较夸张 真的不能再跑回来推文了 02/06 12:19
336F:→ curryh: 先谢谢版主回覆。希望版主将板规写的更详细,这是我发文主 02/06 12:29
337F:→ curryh: 要的原因,既然版主已说明是因为开头的关系,能否将构成要 02/06 12:29
338F:→ curryh: 件写进板规里? 02/06 12:29
339F:推 ryu38: 看到某zj 被警告的文,我大概懂了他的立场 02/06 22:23
340F:推 GBRL: 确实是蛮像业配的啦XDDD 02/07 02:20
341F:推 yocatsdiary: 我不觉得是业配喔!提起Will的梗就像一些人会提av 的 02/08 10:17
342F:→ yocatsdiary: 梗一样(比如有时候形容一些鬼有人会说想起谁谁谁) 02/08 10:17
343F:→ yocatsdiary: ,小众但在小众市场中是非常知名的人物,完全不差板 02/08 10:17
344F:→ yocatsdiary: 友业配 02/08 10:17
345F:推 mkai: Will的星期几的梗在youtube&Bilibili的留言区很常被拿来玩( 02/08 12:51
346F:→ mkai: 没看到原文,只是想补充一下) 02/08 12:51
347F:→ curryh: 原文在>违规区>2021年>2月 02/08 16:11
348F:推 cutemaumau: 我其实觉得比较偏向玩梗 也就是类似故意讲口头禅这种 02/18 11:50
349F:→ cutemaumau: 作法 知道的就会心一笑 不知道的就当一般文章看这样 02/18 11:51
350F:→ cutemaumau: 就像统神火锅梗一样 我也是後来去查才看的懂的 02/18 11:53
351F:→ cutemaumau: 但我觉得po梗的心态 是因为这是个梗 而不是帮统神宣传 02/18 11:53
352F:→ cutemaumau: 这篇文章应该也是在玩梗 端看大家怎麽理解了 02/18 11:54
353F:→ sandy5243: 拜托will公开声明?这种小事会不会太麻烦他 03/0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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