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quila997 (酒七)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心情] 配偶被约炮诈骗
时间Mon Aug 11 18:51:01 2025
问题大概是:
先生被约炮诈骗骗走100万,
但是100万本来也就是男方的钱。
并且男方在买房时可能至少多出了400万。
原PO(女方), 因为先生约炮很想离婚。
建议是 :
如果很犹豫要不要离, 不如就离婚或"结算"一次
(结算 : 针对"约炮诈骗"事件,及双方的付出与资产做一个公平的处置)
离婚也不代表 两人就不能重新开始。
但是不离、不结算 就有可能会卡很久很久
离婚或是结算代表的是 对於先生 "约炮诈骗" 这件事女方做出了一个反制
也可以看做一个出口
具有意义上对於先生 "约炮诈骗"事件做一个了结。
让这个事件受处理, 而不是单方面的原谅。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避免这件事一直都被拿来计算
如果不离, 继续下去就可能陷於
女方一直认为自己在勉强和一个自己想离婚的对象经营关系
但如果离了之後,又有机会重新开始
那就是与自己想重新开始的对象经营关系
在离婚 或是"结算"
可透过法律协助厘清很多事情
可以知道若选择结束,将可以得到什麽、将失去什麽
这反过来说就是先生亏欠了什麽,及因为这段婚姻而得到了什麽。
从而做出更合理的选择
譬如说很现实的,
男方多出的400万买房钱, 那是作为与他要共同经营人生的人才能得到的红利。
离婚的对象不是。
离婚的对象是 "约炮诈骗"事件的清算, 以及关於财产及子女的责任分配。
当然感情是无价的, 这些现实未必能凌驾在感情的需求之上。
如果真的不确定离婚好不好,没勇气现在就跨出这一步
请注意, 请求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把握时间。
或许在请求权期限内(选择权在你手上时),
尽可能的模拟离婚的情境, 能帮助你做出选择。
譬如: 搬离这个家, 依法律谘询结果由谁来带小孩、如何分摊育儿费用、等等。
实际经历过的,或可帮助你厘清自己想要的是什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6.133.15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arriage/M.1754909463.A.BED.html
1F:→ offstage : 正解。那个一百万是男方的损失,跟女方无关。 08/11 21:17
2F:→ offstage : 原PO要考虑的是心理那个坎过不过得去,毕竟因为太笨 08/11 21:17
3F:→ offstage : 而被骗钱是一回事,男女老幼硕博士被骗的比比皆是 08/11 21:17
4F:→ offstage : 但是多了约炮这个要素就很难忍。而且对方本来就是 08/11 21:18
5F:→ offstage : 诈骗集团而不是一般的小三,也很难走民事求偿路线 08/11 21:18
6F:→ offstage : 离婚且抛弃小孩就是给自己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08/11 21:19
7F:→ offstage : 但我身边愿意抛弃小孩的妈妈虽然有但很少见。结果 08/11 21:19
8F:→ offstage : 务实来看,就是权衡得失之後,选择不离婚,但是趁机 08/11 21:19
9F:→ offstage : 要求掌管家中经济大权。但根据原PO提供的资讯,婆婆 08/11 21:20
10F:→ offstage : 都还赞助买房,现实来说就是婆婆的话语权最大,就 08/11 21:20
11F:→ offstage : 算强迫丈夫把房子挂名给原PO,到时候她丈夫只要摆烂 08/11 21:20
12F:→ offstage : 不缴房贷,结果信用破产的反而是原PO,没意义。 08/11 21:20
13F:→ offstage : 而最笨的就是带着女儿离开这个家,搞不好婆婆就立刻 08/11 21:21
14F:→ offstage : 叫儿子再娶一个。别指望什麽高额赡养费,那是国外 08/11 21:21
15F:→ offstage : 有钱人的世界。台湾这边只要给小孩的扶养费,因为 08/11 21:22
16F:→ offstage : 离婚的男人没有「扶养前妻」的义务。 08/11 21:22
17F:→ offstage : 然後带着两个小孩,原PO本来还能自食其力养活自己 08/11 21:25
18F:→ offstage : 的机会都没了。 08/11 21:26
19F:→ fatb : 其实被诈骗是不能忍的 因为会一犯再犯 08/11 22:00
20F:→ offstage : 那父母被诈骗,可以弃养吗 08/11 22:02
21F:→ offstage : 子女被诈骗,就杜绝关系 08/11 22:02
22F:→ fatb : 不能忍不代表要切割 主要是看你推文表达的态度太随 08/11 22:04
23F:→ fatb : 意 家人被骗是有机会祸及自己的 看看那一家五口惨案 08/11 22:05
被诈骗一次 就会一犯再犯的假设很奇怪
--
从现实考量来看,
男方(包含男方家)仅管被诈骗100万, 财力还是>>女方
光是男方家多出的房子钱就够女方被诈骗所有存款+保险 * 两次。
经济上因为先生被诈100万
就推测男方会成为这个家的经济负担,我是觉得不合理拉。
比较像找一个点无限上纲去喷
他们家会少50万装潢钱 ( 先生被诈100,但婆婆又同意50)
严谨来说是 男方本来"要多出"的钱 被诈走了。
打回原形, 一人一半的话 其实是太太本来就该拿钱出来的。
24F:→ offstage : 配偶不是家人? 08/11 22:30
25F:→ offstage : 父母被骗跟配偶被骗,看不出来哪里有差别 08/11 22:30
26F:→ uwmtsa : 说穿了,都是婆婆的钱,其实结算下来拿不到多少 08/11 22:46
这很重要
其实推文许多都在告诉原PO,
男方做的事情,或是女方如果出手,
从客观或法律角度来看是多少钱。
不结算就好像人家欠一屁股永远还不完
这个坎就很难过了
27F:→ iterator : 那 100 万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吧.. 08/12 08:09
就假设原文中的先生预留100万, 是指男女各出50万预留出来的。
男方家多出400万 变成 多出300万 , 那麽100万一样是男方的钱
尽管从多出400 变成 "只"多出300, 还是多出阿= =
※ 编辑: tequila997 (118.166.133.158 台湾), 08/12/2025 08:58:04
28F:→ impose : 诈骗的被害人,真的很常不会只被骗一次 08/12 09:46
29F:→ impose : 看过被害人去开庭说被骗太多次,不知道今天是开哪件 08/12 09:46
"很常" 就是没有数据拉 (明确的几% 或是几%~几%)
我觉得被骗的人数量体很大,
被一骗再骗的肯定有,
但这种大金额被骗过一次就小心的也会有阿
30F:→ purin88 : 搞错重点吧,重点是这个男人很恶心,看到就肚烂 08/12 10:58
31F:→ purin88 : 根本没有办法再跟这种恶心人住一起 08/12 10:59
32F:→ purin88 : 你可以跟妓女住在一起跟其他男人共享同一个身体 08/12 11:00
33F:→ purin88 : 不代表其他人可以 08/12 11:00
34F:嘘 purin88 : 你可以接受有好多个小王,帽子绿到发亮,甚至感染AI 08/12 11:02
35F:→ purin88 : DS,不代表别人跟你一样不介意 08/12 11:02
36F:嘘 purin88 : 我是没办法接受流莺做我老婆啦,你喜欢这麽绿,别人 08/12 11:05
37F:→ purin88 : 不喜欢 08/12 11:05
我这篇是建议离婚的吧 ?!!
至於人家後面要不要重新开始,
至少感情的事情, 我是不会硬把自己的想法套在别人身上拉
而且, 你这边讲妓女还流莺, 状况也差太多。
现实上酒店上班小姐大多也是有男友阿。
人家的逻辑也不是小王或是绿到发亮, 而是有ATM
原PO面对的当然包含情感上的情绪
会有许多负面的, 但也会有些正面 以及情绪以外的现实
如果你真的替原PO着想, 就不会只是像这样喊烧拉
另外, 以我自己的经历
我有遇过女友外遇, 选择分手的
也有过女友外遇, 选择原谅的
甚至我自己也有过不成熟的感情处理方式,而後彼此各自祝福的
我的想法是, 觉得无法接受那就分开
觉得值得那就好好经营
没有什麽绝对的
你这边举例妓女、流莺
替换成王永庆有三房, 人家也好好的阿
当然你可能说他跟王永庆差那麽多, 是阿,也跟妓女差很多啊。
那还不是回到夫妻双方的现实
包含了经济等各项条件。
38F:推 offstage : 一直喊不喜欢,也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啊,更不要说对原 08/12 15:08
39F:→ offstage : PO是零帮助。 08/12 15:08
40F:→ offstage : 你觉得老公很恶心,不想要跟他在一起,OK啊,所以呢 08/12 15:12
41F:→ offstage : ?你要女方主动净身出户,小孩由男方抚养吗?不要幻 08/12 15:12
42F:→ offstage : 想什麽「因为是男方犯错所以要分一半财产给女方,小 08/12 15:12
43F:→ offstage : 孩幼子从母原则归女方养,男方每个月要付三万元赡养 08/12 15:12
44F:→ offstage : 费」之类的喔,台湾法律不是这样子的。主动提离婚的 08/12 15:12
45F:→ offstage : 一方(女方),要提出让对方满意的条件,才能让对方同 08/12 15:12
46F:→ offstage : 意离婚。不然法官不会因为男方被骗就判离婚的。 08/12 15:12
※ 编辑: tequila997 (118.166.133.158 台湾), 08/12/2025 17:03:22
47F:嘘 purin88 : 第1052条「与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这项离婚条件 08/12 17:12
48F:→ purin88 : 「无过失」的一方若因判决离婚而陷於生活困难,可 08/12 17:12
49F:→ purin88 : 请求对方给付赡养费 08/12 17:12
50F:嘘 purin88 : 我周围刚好有因小三离婚,丈夫得支付每月6万赡养费 08/12 17:14
51F:→ purin88 : ,房子归女方 08/12 17:14
52F:嘘 purin88 : 把约炮诈骗的面交2次证据进入调解,先看判决,比什 08/12 17:17
53F:→ purin88 : 麽都不做更强 08/12 17:17
这就是为什麽我建议女方可以离婚、或至少结算
不然, 万一一直以为自己放弃了房子不讨还是每月六万不拿 XDD
理性就事论事很重要
他们房贷才刚开始缴,那来的房子还是每月六万
吹成这样有什麽意思
另外, 约炮诈骗高机率是没炮到 只有被骗到
应该是没有 "与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这回事
更别说, 怎样的人会离婚後就陷於生活困难?
那表示本来在生活上大幅度依赖婚姻(配偶)阿
--
额外再说一个
假设你周围那案例中的女生是每月拿6万赡养费
万一她在支付期限内 和一个月月薪只有32K的男生再婚了
她那6万赡养费就没了喔
我想说的是, 个人喜好、情绪 是无法凌驾在现实的责任之上的。
也不可能因为赌烂一个人, 就从他身上取得超过责任的代价。
超过六个月之後, 女方也将无法再据此作为离婚的理由
因为法律上认为已经接受继续婚姻的情况
而既然要继续婚姻那就应该好好经营
54F:→ offstage : 你要举证合意性交阿 08/12 20:54
55F:→ offstage : 不然原PO找律师帮忙她离婚,如果没拿到6万赡养费 08/12 20:55
56F:→ offstage : 的话,推文的乡民大家帮忙出吧 08/12 20:55
※ 编辑: tequila997 (118.166.133.158 台湾), 08/13/2025 09:24:30
57F:嘘 purin88 : 重点不是钱的问题,重点是这个男人会花钱嫖妓,或 08/18 08:10
58F:→ purin88 : 找免钱的约炮 08/18 08:10
59F:嘘 purin88 : 对於长期酗酒发酒疯/嫖妓/赌博/家暴的另一半,有任 08/18 08:13
60F:→ purin88 : 何一项,我的建议是快逃 08/18 08:13
61F:嘘 purin88 : 因为花钱嫖妓只有0次跟n次,外遇只有0次跟n次 08/18 08:19
62F:→ purin88 : 被诈骗只有0次跟n次,n不会只有1次 08/18 08:19
63F:→ purin88 : 劝人不逃,不晓得是害人,还是本身智商….. 08/18 08:23
64F:嘘 ccnoire : 婚姻里面,若只看钱谁拿回家的就全算谁赚的,是肤浅 08/19 14:43
65F:→ ccnoire : 到可笑的观念,若不是未婚人士,最好别结婚害人 08/19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