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jazz (史盖爵士)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板务] 17-5讨论
时间Fri Aug 26 02:05:10 2022
虽然我的辞呈已经被受理了,
但这条板规是我在当板主时修改的,
所以我有义务来回一下整个板规的订定过程,
内容很长,有兴趣的板友愿意的话可以耐心看完。
最一开始的板规应该是
#1PbuFfd- (marriage)沿用旧板规的这一条:
--
19. 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2. 禁止於文章或推嘘文
张贴或
鼓吹严重违法行为,初犯者
删除发言并
禁言180天;
累犯者
删除发言、
文章退回并
禁言360天。
--
由於严重违法行为实在是难以定义,
怎样算严重?光是这点就已经有得吵了,
因此我当时的定义是有到一年以上的徒刑,
或是鼓吹家暴、鼓吹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
对於夫妻双方婚姻或家庭关系影响甚钜,才会判定为鼓吹严重违法行为。
在当时就有过相同标准的判决,
例如
#1PYEHn93 (marriage)第8点、
#1PkMVJy3 (marriage)第6点、
#1PqH18DR (marriage)第4点等等。
过了几任板主,直到我回任正式板主之後,
我在
#1WLwxtUK (marriage)修订了现在的板规17-5,
其中整并了sandra80032前板主於2018年所新增的板规17-5,与旧板规19-2。
完整节录当时对"引起争端"的判定方式与说明於下:
--
1.
我知道各位板友都很讨厌反串,但是否为反串需要审阅大量的证据,
而不是一句婚姻状态不同就可以概括,
因此我倾向遇到疑似反串的文章就以修改後的板规来做审查,
若大量证据证实该使用者所发表的文章为反串,即可以"引起争端"来处置。
而是否违反这条板规的审视一定会较为严谨。
2.
再来是两个人或是多人发生争执、口角的问题,
也有机会用这条板规来审理,
但同上所述,是否违反这条板规的审视一定会较为严谨。
举例来说,并不是两位板友意见不合开始争执,其中一人就可以检举另一人引起争端,
这类情事观察的方向会偏向两人或多人间的争执是否有大量偏离主题、涉及人身攻击、
对特定对象、多人或整个看板挑衅等情事;
若争执不只是单一人引起,另一方也有做出同等的不理性回应与挑衅,
则两造都会依此板规判罚。
再来就是例如前阵子有篇将连续剧剧情改成自身经验的文章,
以新板规来审视就可视为引起争端、破坏看板秩序。
板规19-2的部份,
在我几年前当婚姻板板主时对这条板规的定义,
为是否有严重到需要服刑、或者是否对婚姻关系影响甚剧,才会以这条板规来判决。
如此定义的话,其实用新的板规17-5即可裁判与处分,故本次将这条板规删除。
--
如我在charles6416板主的判决公告中推文所述,
对婚姻关系来说,家暴行为影响婚姻关系甚钜,
无论是潜意识、不自觉行为或仅是口头上提出,都会造成莫大伤害,
所以无论如何婚姻板皆不该鼓励,所以会将这类言论视为引起争端之发言。
也因此发布新板规後,
#1YmLt1Sl (marriage)第2点、
#1YPgMKZk (marriage)第4点、
#1YqykKT2 (marriage)第14点等类似违规,
都是以此标准对检举进行裁定。
板规编写很难尽善尽美,
有太多眉角要顾虑、太多细节要考量,
而站规虽赋予板主很大的心证空间,但需要解释的地方相对也更多。
之所以有些板规不写细项,
就是因为每一条法规都写出来的话会让板规变成太过冗长,
但也因此现行板规17-5能用的地方虽然很多,看似心证空间很大,
实际上每次的判定都是需要看完整篇文章了解文意、
或是看完完整推嘘文以厘清上下文和语意,
而非只要一提及就判定违规,是需要视当下情境而定的,
所以我每次的判决都会做到解释清楚,并且尽可能维持一致的标准。
当然,上面这些说明是我在任时的判定标准,
我在板务交接时也有跟两位新板主说明板规订定的过程与原由,并且尽力沟通解释;
而新任板主群往後若觉得这条板规不好用、不适用、处分的比例原则不对、想调整标准,
甚至整份板规都想调整成他们觉得适合的版本,
依据站规赋予的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他们都可以修改、调整并及时公告给各位板友周知,
他们也正在这麽做了,像是现在正在进行的是否开放自删文投票。
希望各位可以给两位新板主多一点时间来讨论、沟通、调整,给两位多一些鼓励,
相信他们能为婚姻板带来崭新的风气。
※ 引述《sopoor (欲语还休)》之铭言:
: 版规:17-5 版主这次引用的罚则
: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争端、挑衅、破坏看板秩序,因而干扰板友阅读,
: 由板主群讨论後判定,删除发言并水桶180天。
: 处罚的内容:
: 口臭的完全无法一起生活。我如果打炮一半,闻到对方口臭我怕我会浅意识不自觉
: 直接一拳,灌她嘴巴家暴,想到都觉得可怕
: 如果有,因为生活习惯导致口臭肮脏的另一半,这种生活应该会很烦躁,看她讲话
: 就会不自觉想灌他一拳家暴
: 版主的回应:
: 1.
: 经版主群审视检举内容,认为wn7158多次於推文中提到家暴行为,虽後续又说理解但
: 不支持,惟此言论并非其他网友先提出,而是wn7158自行发表,另板主群亦不乐见
: 版上出现偏激暴力的言论,故从严认定,上述言论对特定族群有侮辱、歧视性字眼
: 明显贬抑词语的挑衅谩骂,改依照15-1裁处。
: 依照一罪一罚原则
: 判处wn7158两次违规推文删除,各14天水桶,合计28天
: 2.
: 检视推嘘文内容,并无侮辱、歧视性字眼或明显贬抑词语,
: 但相关言论涉及家暴、暴力情事,
: 虽然被检举人在後续推文才补充理解但不支持,惟此言论并非其他板友先提出,
: 而系被检举人自行发表,相关言论过於偏激、激烈,板主群不乐见板上出现这类
: 偏激暴力言论故从严审理,依板规17-5裁定视为引起争端言论
: 另原先认定违反两次板规,但参照以往对相同对象同一篇文内重复违规发言仅算
: 一次违规故原判决28天水桶取消,改判定WN7158 推文删除,水桶180天。
: 这边的说法很诡异,原先认定二次违反,但因为重复发言,又因为引起争端,
: 改为17-5.所以因为违反15-1,但因为和版友引起争端所以改罚17-5的意思.
: 再回头看看15-1
: 禁止人身攻击(限当事人检举)、对特定人士或族群有侮辱、歧视性字眼、
: 明显贬抑词语的挑衅谩骂,违者删除发言并禁言14天。
: 原po从头到尾都是假设性,且这个假设性是有前提的,"脏乱/口臭"
: 而这个假设性的人物"并不存在於原po生活中".
: 对原po不存在有这种行为的另一半进行处罚????
:
: 你可以说原po言语过激,但...
: 你对一个假设性情况且不存在的特定人士用这条?
: 我只能说,实务上应该没有法官敢这样判决.
:
: 17-5的条例:
: 在文章或推文引起争端、挑衅、破坏看板秩序,因而干扰板友阅读,
: 由板主群讨论後判定,删除发言并水桶180天。
: 1.依原po这样的说法,会"浅意识不自觉","想到都觉得可怕",都是假设性用词,
: 如果依此方式认定,版上发文有不少都可以依此去做检举.
: 2.不少发文都对另一半有所贬抑,不论是言语上或者是行为上,像是猪队友一词,
: 或是"看到就很想XXX"这种言论,依此标准,应可视为家暴(言语暴力).
: 上面两则我不想举例,因为举例就要指名道姓某些id,
: 但相信常看版的版友应该对於这类文有印象,当然选择性看不见的例外.
: 3.引起争端、挑衅、破坏看板秩序,这个的认定标准在哪?
: 如果因为版友开始互吵就引用17-5,公告底下的推文已经开始吵了,
: 还有原判决所在的那篇文章,以及只要有爆文几乎都是有人在吵的文章,
: 版主说有人检举就要严格处理,请问版主要不要用17-5全部处理?
: 17-5明白写着"引起争端、挑衅、破坏看板秩序"
: 有些版友发言就是很容易引起争端,这些是不是也要桶一桶?
: 4.
: 再来,引起争端代表不只一人,一个巴掌拍不响 要以17-5处理,
: 有多重回应的就和引起争议的一起处理,毕竟意见不同才会引起争议.
: "大检举时代开始"
: 私以为版规15(1~5)就版规15,版规17-5就版规17-5,
: 你说引起争议我同意,毕竟婚姻版很少有哪篇文章底下的意见是统一的,
: 但要说挑衅或破坏看板秩序这点我觉得太过,了不起就两个版友的争执.
:
: 言论自由不能无限上纲,所以有板规的制定,但板规不能无限延伸,
: 无限延伸则是滥权.
--
回首君身渡微尘,天下无人识白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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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unnycatt : 头推 08/26 03:29
2F:推 CuLiZn5566 : 这个版规折腾的是版主自己 还好卸任 不然日子很辛苦 08/26 04:38
3F:推 barkingdog : 推 辛苦了 08/26 05:50
4F:推 miritreize : 推,看了判例我觉得版主判决标准是一致的。辛苦了。 08/26 06:57
5F:推 sweetolive : 推 08/26 07:01
6F:推 kimchvm03 : 推,辛苦了 08/26 07:17
7F:推 djboy : 辛苦了 08/26 07:25
8F:推 mary11082002: 推 08/26 07:46
9F:推 RealWill : 看起来过去只要有提到建议使用肢体暴力都会被罚 08/26 07:57
10F:→ RealWill : 不过这次会有这麽多疑问是因为wn的文字内容并没有建 08/26 07:58
11F:→ RealWill : 议使用暴力 未来如果只要描述到任何形式的暴力都要 08/26 07:59
12F:→ RealWill : 抓的话 板主恐怕真的要花很多时间精力 08/26 08:00
13F:推 Agneta : 推 08/26 08:22
15F:→ miritreize : 看wn整个发文的脉络,我觉得有明显的暴力暗示耶 08/26 08:35
16F:推 Xray2002 : 推, 辛苦了 08/26 08:48
17F:推 abby2007 : 推 另外wn真的多次引起争端也是事实 08/26 08:54
18F:推 djboy : 我觉得,问题在「宣导」。以我几乎天天泡在板上的 08/26 09:10
19F:→ djboy : 状况,我仍然不知道「家暴」己被列为「从严审核」 08/26 09:10
20F:→ djboy : 的项目。建议啊,有那些项目是不可触犯的,就多 08/26 09:10
21F:→ djboy : 宣导一下。 08/26 09:11
22F:推 kimchvm03 : 看起来就是讲出暴力言论,後面硬要凹所以打个不支 08/26 09:16
23F:→ kimchvm03 : 持,这样也要护航… 08/26 09:16
24F:嘘 heartblue : 根本过於扩张版主权力、该条完全违反明确性原则, 08/26 09:27
25F:→ heartblue : 明显限制言论自由还扯一堆,笑死! 08/26 09:27
26F:→ susanna026 : 觉得 扩张权利 一直加条件 确实是限制 楼上说的有理 08/26 09:30
27F:推 kirbycopy : 可是现在连法律上的家暴都不仅止於肢体了 要加重对 08/26 09:31
28F:→ kirbycopy : 鼓吹家暴行为之限制 是否也该扩及到精神面和经济面 08/26 09:32
29F:→ kirbycopy : 上? 08/26 09:32
30F:推 susanna026 : 如果一直加条件 版主言论审查 真的很辛苦 08/26 09:34
31F:→ susanna026 : 难怪 版主撑不久吧? 08/26 09:35
32F:→ heartblue : 如果家暴涉及精神和言语层面,其实版上一堆家暴仔, 08/26 09:49
33F:→ heartblue : 冷战、不打炮、摆臭脸、酸人、呛人等不胜枚举。我 08/26 09:49
34F:→ heartblue : 还是建议不要干涉言论自由,wn的言论版众喜不喜欢 08/26 09:49
35F:→ heartblue : 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发言的权利! 08/26 09:49
36F:→ milulittle : 板主在留言说做错事可以骂到底算不算鼓吹言语暴力 08/26 09:50
37F:→ heartblue : 网路上的基本规则是不服来辩,而不是不服去检举让你 08/26 09:50
38F:→ heartblue : 不能发言! 08/26 09:50
39F:→ milulittle : 此次吵架的两方只有wn被桶180天 08/26 09:55
40F:→ jasmine : 楼上先遵守版规好吗? 08/26 09:56
41F:推 miritreize : 如版主所说,版友若不喜欢这条版规,要限制,定义, 08/26 10:10
42F:→ miritreize : 还是扩充,都可以和新版主建议讨论。 08/26 10:10
43F:→ miritreize : 但wn这次判决符合版规,没有改判的空间,就好好在水 08/26 10:10
44F:→ miritreize : 桶冷静一下吧! 08/26 10:10
45F:推 mtyc : 其实另一方也被水桶 08/26 10:21
46F:→ mtyc : 至於一直说有发言权利的那位网友,我想言论自由并 08/26 10:22
47F:→ mtyc : 不是这样定义的。 08/26 10:22
48F:推 mtyc : 如果要求任何言论都有发表权利,那就代表版主不能 08/26 10:28
49F:→ mtyc : 水桶以及删除所有违规言论耶。我还是建议减少隐性 08/26 10:28
50F:→ mtyc : 条件,将大原则放进版规,不然一定有人会故意见缝 08/26 10:28
51F:→ mtyc : 插针,用极端例子来攻击。 08/26 10:28
52F:推 ror : 另一方有水桶但不是用这条180天吧? 08/26 11:00
53F:→ ror : 是觉得这麽多解释,不如放入版规,这样真的少争议 08/26 11:01
54F:推 lee11 : 推推 辛苦了 08/26 11:35
55F:推 mtyc : 可是另一方并未提出暴力,不符合17-5规则,还是说只 08/26 12:19
56F:→ mtyc : 要有一方讲出家暴言论,跟他争吵的人也要处以17-5? 08/26 12:19
57F:→ mtyc : 因为不服而去检举,也要看被检举者言论是否有违规。 08/26 12:21
58F:→ dorosownsown: 不推。光是提到就被认定是鼓吹,这是在希望皇城内 08/26 12:23
59F:→ dorosownsown: 一片和谐吗? 08/26 12:23
60F:推 miritreize : wn的言论不能说鼓吹,但也有满明显的不把暴力当一回 08/26 12:42
61F:→ miritreize : 事的态度,认为暴力没什麽只是要面对刑罚而已。所以 08/26 12:42
62F:→ miritreize : 他现在就在面对他说的刑罚啦! 08/26 12:42
63F:→ miritreize : 後来粉红姨也被检举”提到”家暴,她就没被罚这条, 08/26 12:43
64F:→ miritreize : 而是罚另一条 08/26 12:43
65F:推 alice0514 : 辛苦了 看起来涉及暴力+1 他可以选择别种方式留言 08/26 13:31
66F:推 lluunnaa : 推前版主 08/26 13:44
67F:推 saluawu : 推 08/26 17:09
68F:推 ror : to mtyc大,我的意思是另一位M大指没有被判180天 08/26 19:36
69F:→ ror : 不是没水桶啦,别太敏感了。 08/26 19:36
70F:推 ror : 版主辛苦了,希望家暴特别严条款,能直接放版规上。 08/26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