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jazz (史盖爵士)
看板marriage
标题[公告] Marriage板规(20210322)
时间Mon Mar 22 04:34:15 2021
※请注意,本板文章发表後即无法自删,请再次确认再发文。※
婚姻泛指『因两个人结婚而产生连系的两个家庭』
其他专业资讯/谘询,请至以下各板讨论:
结婚(婚礼)婚前讨论筹备 请至 GetMarry板 (含喜宴婚礼筹备/红包/蜜月)
同居相关讨论 请至 cohabitation板
离婚相关讨论 请至 Divorce版
未婚感情讨论 请至 Boy-Girl、WomenTalk、MenTalk、love、couple、DistantLove板
第三者、外遇 请至 first-wife板、third-person板,或PttLifeLaw板寻求谘询
婴儿与母亲 请至 BabyMother板 (俗称"妈宝板")
儿童教育议题 请至 gardener板、Kids板、preschooler板
教育问题 请至 Education板
家务家事管理 请至 homemaker板
对於「自家人」的情感纾发或讨论 请至 pay_home板、FamilyCircle板
※记者朋友们请勿非经当事人同意而擅自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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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规范
1. 婚姻点 & 发表新标题 & 回覆他人文章之标准
1. 婚姻点是指因两人结婚而产生的家庭(包含双方与双方原生家庭之互动)相关议题。
2. 发表新标题文章须包含
自身或一等亲遭遇之婚姻点,违者
文章删除并
警告一次。
3. 婚姻点由板主主观判定。
4. 本板不接受纯理念分享文,或一个月内多次发表婚姻点重复之文章,
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7天。
※注1:一等亲范围: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媳妇、女婿。
兄弟姐妹不包括在内。
※注2:
未婚者讨论未来婚姻 请使用[婚前]分类,并受
板规7所规范。
※注3:
公众人物之婚姻点 请使用[转录]分类,并受
板规10所规范。
5. 回覆他人文章标准:
文章内文须包含以下
任意一个项目
若为原作者回报後续进度或补充说明,不受此限。
(A) 给予明确建议;
(B) 相关婚姻点讨论(不限於自身)
若未於2个日历天内或板主指定时限内完成补充,
文章删除并
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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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规范
2. 文章内容
1. 文章内容字数须
满50个字,不含标点符号、非中文字、签名档或补充在推嘘文
间的文字,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60天。
2. 禁止
大量错字、
注音文、
简体字、
火星文、
乱码文或
让人看不懂之文章,
此由板主群主观判定,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7天。
3. 违规文章
禁止重新张贴回板面上,违者
文章退回并
禁言14天。
4. 签名档视为文章一部份,受板规规范。
5. 未经原发言者同意,禁止
删改下方推嘘文,违者
文章退回并
禁言180天。
6. 未经原发文者同意,禁止
修改引用之原文,违者
文章退回并
禁言30天。
7. 本板自2018/05/27起已关闭使用者之删文功能。
8. 编辑文章禁止
删除超过一半之原文内容,违者
禁言60天。
9. 若有以下之状况可不受板规2-1及2-8限制:
a.
文章发表後30分钟内删除原文者,可视为误发文。由板主依编辑纪录判断。
b. 文章发表後
超过三个月可请板主代删原文,请站内信提出申请,於信内须注明
文章代码、文章标题以及
删除原因。
c. 原文内容有错误之
法令法规或
政府机关之资讯,作者可自行删除或站内信
请板主代为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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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与定义
3. [闪光]
1. 用以分享婚姻中的正向互动。
2. 互动之内容须正向,非正向请使用[心情]、[闲聊]或[求助]分类。
4. [心情]
1. 对婚姻关系的心情抒发。
2. 虽为心情抒发,但仍须接受板友公评。
5. [闲聊]
1. 讨论或分享婚姻中的大小事。
6. [求助]
1. 对於婚姻中发生的问题徵求建议与解决的方法。
2. 须
明确描述问题的前因後果与现况,此由板主群主观判定,
违者
文章删除并
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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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与定义
7. [婚前]
1. 仅供符合下列身分者使用,且
需於文章开头注明身分:
A. 已订婚
B. 半年内会结婚
未注明或不符合规定之身分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7天。
2. 仅供影响婚姻发展之
问题求助,不接受心情抒发或分享,
或与婚姻无关的两性问题,此由板主群主观判定,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7天。
3. 板主有权力修改文章标题以便後人爬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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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与定义
8. [问卷] ※须经审核
1. 仅供
学术相关问卷申请,不接受商业性质之问卷调查。
2. 须
以站内信通告板主群,提供
欲章贴之文章及
问卷给板主群审核,
审核通过後方可张贴至看板上,违者
文章退回并
禁言30天。
9. [活动] ※须经审核
1. 仅供
学术或政府办理之活动宣传申请,不接受商业性质(不论收费与否)申请。
2. 须
以站内信通告板主群,提供
欲章贴之完整文章给板主群审核,
审核通过後方可张贴至看板上,违者
文章退回并
禁言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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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与定义
10. [转录]
1. 自本站其他看板、其他站台或网路上其他平台转贴至本板之文章,
须张贴
完整文章内容并注明其来源(网址),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14天。
2. 转录非本人之文章须
附50字以上心得,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7天。
3. 转录未於公众媒体网站发表之他人书籍着作,
内容须注明
《作者姓名》、
《出版社》且节录内容
不得超过1000字,
并须
附200字以上心得。
4. 转录非公众媒体或非本人之文章或影音须
经原作者同意,
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14天。
5. 转录自己的文章须有婚姻点,且须受
板规1-2规范;
转录他人文章可不受板规1-2规范,但文章仍须符合婚姻相关议题,
且禁止纯理念宣传,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7天。
7. 心得与转录文章内容皆
视为发文者之发言,须受本板板规规范。
8. 每帐号
每周至多转录1篇文章,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7天。
9. 小组、群组及站方公告不在此板规规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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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与定义
11. [代Po] ※此分类已於新版规中禁用
1. 板主不提供代发文服务。
2.
非板主禁止代发文,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14天。
12. [板务]
1. 对於板主群与板务之讨论或建议。
2. 当事人申诉判决请
以站内信与板主群沟通,违者
文章删除。
3.
已列於置底之板务主题勿另开文,违者
文章删除。
4. 板主群判定标准之讨论须列出
同时期多篇相似情况之判决,
单一判决请在原公告下方讨论,违者
文章删除。
5. 板务建议请列出
议题、
个人看法论述与
实际做法建议,缺上述任一者
文章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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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与定义
13. 系列文
1. 同标题原文与回文相加
达20篇以上称之为系列文。
2. 板主群视情况经讨论後有权
公告禁止回文。
14. 文章分类
1.
无分类、
分类错误或
分类格式错误之文章,
经提醒後未修正者,由板主手动修改并
警告一次。
2. 禁止使用
自创分类,违者
文章删除并
禁言3天。
3. 非本板管理职处理板务相关时禁止
使用公告分类或
回覆公告於看板,
违者
文章退回并
禁言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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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为规范
15. 具攻击性言论
1. 禁止
人身攻击(限当事人检举)、
对特定人士或族群有
侮辱、歧视性字眼、
明显贬抑词语的挑衅谩骂,违者
删除发言并
禁言14天。
2. 板规15-1由板主群主观判定。
3. 禁止使用
脏话、
不雅或
粗鄙字词,采公家(教育部或法院判决)之定义,
违者
删除推嘘文或文章;若上列言论有
违反板规15-1的情事则
以板规15-1裁处。
4. (原发文需於文章开头以
亮黄色注明:
本人配偶无外遇可能性!
若无前述特别注明,则
不适用此条板规)
若当事人已表明配偶没有外遇疑虑,
禁止在推嘘文或回文
质疑或取笑当事人配偶有外遇,违者
删除发言并
禁言14天。
5. 超过五行之连续推嘘文且有
离题、
以偏概全、
凭空臆测批评、
滥用情绪性字眼之情况,经文章作者检举,由板主
删除推嘘文,发言人
禁言7天。
本条板规仅限文章作者检举。
请注意,文章作者仍然不可未经发言人允许擅自删除推嘘文,
违者依板规2-5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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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为规范
16. 公布他人隐私
1. 禁止未经同意公布他人之
真实姓名(含谐音)、
照片、
私人对话内容、
站内信以外之通讯方式或
住居所;
相簿、blog网址等等以
不能确定该使用者真实身份为准,
违者
删除发言并
禁言30天。
2. 禁止以任何形式
鼓动板友搜寻他人个资,此由板主群主观判定,
违者
删除发言并
禁言30天。
3. 禁止未经同意,以任何形式公开
站内信、
水球或
其他私人对话纪录,
违者
删除发言并
禁言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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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为规范
17. 乱板、洗板
1. 禁止在多篇文章中重覆留言
无关主题之推文或连结,此由板主群主观判定,
违者
删除发言并
禁言180天。
2. 张贴
无意义之文章,造成板面混乱者,此由板主群主观判定,
文章退回并
禁言180天。
3. 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
三篇以上视为洗板,由板主群讨论後判定,
文章退回并
禁言180天。
4. 经检举後
由看板警局判定之Cross-Post之文章,
文章退回并
禁言180天。
5. 在文章或推文
引起争端、挑衅、破坏看板秩序,因而干扰板友阅读,
由板主群讨论後判定,
删除发言并
水桶180天。
6. 本尊帐号於本板禁言期间,禁止以分身帐号在本板发言,有违者以乱板处份。
本尊及分身帐号均依
原禁言处份天数*2 重新计算禁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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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为规范
18. 他板事务、政治意涵
1. 禁止於本板
讨论他板板务或
政治相关议题,此由板主群主观判定,
违者
删除发言并
禁言14天。
2. 若叙述自身状况与他板事务或政治议题有关时,重点请放在沟通与协调的技巧,
避免文章违反板规19-1。
19. 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1. 不论发文或推嘘文,一律禁止
营利行为之广告宣传文或
业配行为,
违者
文章退回、
删除发言并
永久禁言。
2. 禁止於文章或推嘘文内发表任何形式的徵友、徵求通讯软体帐号或群组...
等行为,违者
删除发言并
禁言180天。
3. 禁止
传教文、
张爸文或
王浩宇文,违者
删除发言并
禁言180天。
4. 禁止张贴
恶意连结,违者
文章退回、
删除发言并
永久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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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为规范
20. 罚则计算方式
1. 警告
A. 有效期限为
半年。
B. 违规遭警告者,
第三支警告起每支警告
禁言14天。
2. 累犯
A. 违反同一条板规
三次以上者,称为累犯。
B. 每篇违规公告为一次违规。
C. 累犯者禁言罚则为
前一次违规倍数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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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为规范
21. 手机使用者条款
1. 因手机使用操作与电脑不同,可来信告知後由板主群讨论是否从轻处理。
2. 判断标准以发文之手机软体APP签名档为证,
若发现有
刻意修改签名档以减轻判决者,
加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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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范
I. 管板方式
i. 本篇板规中所述"板主群"为本看板有二位以上板主时之复数板主总称;
若本看板仅有单一板主,
则板规中所列需由板主群判定者,均改由单一板主作判定。
ii. 针对违规行为,
板主群有有
警告、
禁言(水桶)、
删除发言与
文章退回之权限。
iii. 板主群有权视看板情况
锁文或
禁回文章,但应公告说明原因。
iv. 板主群对板规制定权,但板规不得违反小组规、群组规、站规或法律。
v. 板主群对板规与违规有解释权与心证空间,但有义务解释并接受公评。
vi. 须聆听板友提供之建议,但非绝对,板主群须自行参酌。
vii. 公告须注明是个人判决,或经板主群讨论後的联名公告。
viii.看板遇到特殊状况,板主群可
公告特殊时期条款,但须对处理方式负责。
ix. 若有违规行为无法以现行板规处理者,可修改板规以符合使用需求,
但
不可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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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范
II. 检举与申诉
i. 置底检举
(a) 检举人须完整附上以下资讯:
- 被检举人ID
- 文章代码(AID)
- 违反板规编号
- 违规行为描述
有缺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b) 除板主说明检举处理进度或解释检举案不成立之原由外,
於置底检举区发表与检举不相干之推嘘文或於置底检举区进行申辩,
板主得不公告迳行删除该推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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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范
ii. 站内信检举
(a) 检举人须完整附上以下资讯:
- 被检举人ID
- 文章代码(AID)
- 违反板规编号
- 违规行为描述
有缺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b) 检举人须
通告所有板主,只寄给其中一名板主之检举,
板主群得不受理。
(c) 站内信检举原则上为匿名检举。人身攻击检举除外(因限当事人检举)。
(d) 若同一人在一周内使用站内信连续5次或累计10次无效检举,经板主沟通
无效者,板主可拒收其站内信,若仍欲检举可至置底检举区,依照II-i。
--
其他规范
iii. 判决申诉
(a) 当事人请
以站内信通告板主群进行申诉。
(b) 申诉内容若有违反站方规定之言词,板主将至站方检举。
(c) 若被判决者认为沟通无效,请至小组(L_LifePlan)上诉。
III. 自律条款
i. 自愿离职前,须办理
新板主徵选与
板务交接,
违者
两年内不得参选本板板主。
ii. 上任
满一年後,须办理新任板主徵选,连选得连任。
iii. 判决与板务须公告并开放板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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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9.204.8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arriage/M.1616358868.A.7FE.html
※ 编辑: skyjazz (36.229.204.85 台湾), 03/22/2021 04:43:36
2021.03.27
删除误植的原板规19-2,板规编号调整。
※ 编辑: skyjazz (36.226.229.54 台湾), 03/27/2021 05:43:57
1F:→ mtyc : 奶瓶、整理房间 02/17 10:04
2F:→ snowtoya : 用在他身上 02/17 10:07
3F:→ snowtoya : 级天龙人说他家附近没东西吃,可是我Google了一下 02/17 10:35
4F:→ snowtoya : 附近不就南机场夜市吗?然後再查了一下,南机场夜 02/17 10:35
5F:→ snowtoya : 市过年没休啊(南机场夜市我就熟了,以前住附近,只 02/17 10:35
6F:→ snowtoya : 是对植物园在哪没概念) 02/17 10:35
7F:→ yaokut : 们也甘愿(才怪)。并可藉此吓阻,不会出现下一个犯 03/15 10:38
8F:→ yaokut : 罪者。而且,你的说明破坏了他们寄托在提高刑期可以 03/15 10:38
9F:→ yaokut : 改善一切的希望! 03/15 10:38
10F:→ chinghai0731: #1c5zu73l Jasmine12 板规八 04/12 10:33
11F:→ Agneta : 然後带出系列报导XD 04/16 12:23
12F:→ XFarter : 13-1 也没有给予版主删除的权限,被喷真的很难帮版 04/16 14:08
13F:→ XFarter : 主开脱 04/16 14:08
14F:→ XFarter : 不然就是要修规定 04/16 14:08
15F:→ choyhl : 是第一个执行的也不是这系列才执行 当初订定版规我 04/16 15:20
16F:→ choyhl : 记得也是版众们讨论出来的,不是版主一人决定的 04/16 15:20
17F:推 iloveannasui: 拜托!版主千万不要因为这样就请辞! 04/16 22:24
18F:推 motw1999 : 被删除的文章屍体上不是有理由吗? 大多都1-2 04/16 22:37
19F:→ wen17 : 是有权 不是必须 04/17 06:09
20F:→ wen17 : 教授有权调分 不代表教授必须调分 04/17 06:09
21F:→ wen17 : 乱调分把你60改59 你看会不会被炮轰 04/17 06:09
22F:→ Dinenger : 还是多数人请愿的讨论? 04/17 10:31
23F:→ janicechian : 可以删文的版规在哪里呢 04/17 10:31
24F:推 julang : 版规对於公布他人隐私是否还有些不足? 08/13 08:46
25F:推 djboy : 唉啊~~ 人家就不想离啦,标题不就写了 11/21 00:14
26F:→ djboy : SORRY,上面推错了,抱歉 11/21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