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s1224 (ant)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苦恼] 结婚好吗~非婚生女
时间Wed Feb 9 15:44:47 2011
全部看完了@@ (我真闲)
cusa 看起来应该是有能力照顾自己的女人,经济上也可以,
所以我的建议是,
如果你很重视这个孩子,你自己一个人"确定"养得起,
我必须劝你,先别急着结婚,先把孩子生下来,
在法律上,非婚生女的监护权,属於母亲,
这样你才不会因为婚姻的束缚,或父方以监护权挟持你,搞到最後要打官司争监护权。
(当然,如果你以後想摆脱这个孩子,就必须要先结婚,
这样你才可以"名正言顺把拖油瓶丢给孩子的父亲"。)
现在的户政不会写上「父不详」,只会空白,
绝对不要因为父栏上的空白与否,给你自己一个必须结婚的「藉口」,
那是最愚蠢的行为,也会为你带来非常大的麻烦!
故事看起来,你男朋友不是太牢靠,
两个人要走入婚姻,应该是要发挥 1+1>2 的效果,
如果没有这种效果,还加重你的"负担",
你为什麽一定非要跟他结婚不可?!
※ 引述《cusa (一定要幸福)》之铭言:
: 还没认识他之前,自己一个人买了房子付头期款,
: 付房贷,装潢,买所有家电家具
: 有卡费,不代表没有存款或其他资产
: 女人努力工作,却被指责家庭没办法顾好,
: 说要帮我还清所有房贷,我说我想要自己还,我不想要年过三十还要靠父母
: 我住自己买的房子上班只要五分钟,我为什麽不能体谅自己
: 一结婚就分居,因为我好累又要怀孕又要工作又要通勤,又不会被体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49.174
1F:→ nntz:以後看到小孩,就彷佛看到那个曾经伤害你的影子.. 02/09 15:49
2F:→ djboy:一楼形容的好 02/09 15:54
3F:→ ants1224:所以我觉得,没养过孩子的人认为自己"一个人也养得起", 02/09 16:00
4F:→ ants1224:真的是太天真,人总是要遇到了,才知道。 02/09 16:01
5F:→ nntz:我还是很中肯的劝~养过小孩你就知道什麽叫做"遗传的可怕" 02/09 16:05
6F:→ eva19452002:养不起就丢给父母养啊 02/09 16:18
7F:→ eva19452002:这不是时下年轻人常用的技俩吗? 02/09 16:20
8F:→ fanttaa:原原po不是已经打算丢给父母养就好了吗?她只要付钱就好.. 02/09 16:28
9F:→ fanttaa:最好小孩一出生你就可以每天给她$200叫她自己去吃饭啦.... 02/09 16:30
10F:推 brendas:那麽双薪家庭、24小时托婴的父母也是把小孩丢给别人养罗? 02/09 18:33
11F:→ bryansun:养不起丢给父母养错了吗? 02/09 18:40
12F:→ bryansun:谁叫你没有一个富爸爸.. 02/09 18:40
13F:→ bryansun:还要怪别人爸爸太有钱.. 02/09 18:40
14F:→ ants1224:我看了全文,原原po的经济能力,好像不至於"养不起" @@ 02/09 18:53
15F:→ seay:不年轻的人也可以耍「丢给父母养」这招吗?不是说男方四十了? 02/09 19:21
16F:→ ants1224:『婚纱也拍完了,餐厅跟喜饼也订了 结婚都是花他的钱』 02/09 19:43
17F:→ ants1224:原原po如果毁婚,是不是这笔钱还不出来? 02/09 19:43
原文
『
我只是在想结婚以後他如果都不关心我跟小孩的话,要离婚的话
我可以硬不要结婚,即使我有小孩,小孩父不详,未婚生会不会比离婚好?
他花了那麽多钱来筹办婚礼,所以结婚,他之前担心我会不会就骗钱不结婚
』
是的,你确定要这个孩子的话,
小孩父栏空白(不是「父不详」),未婚生会比离婚好!
不要急着结婚,但是你可能得想办法延後、或还他钱、或一人一半…
※ 编辑: ants1224 来自: 59.115.49.174 (02/09 19:51)
18F:→ iiiivy:我看原文却不认为原po能算养的起...因为他说现在他要付房贷 02/10 01:05
19F:→ iiiivy:卡债还要奉样父母已经算很吃紧了,有五份工作怀孕後应该只 02/10 01:06
20F:→ iiiivy:会变少很难继续维持(他超级厉害除外),小孩出生後他也许还 02/10 01:07
21F:→ iiiivy:是可以继续努力赚钱做五份工作,只是小孩变成隔代教养~ 02/10 01:08
22F:→ iiiivy:这种情况好坏没人知道... 02/10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