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leen (彩红泡泡)
看板marriage
标题[徵文] 尽享哔哔乐,甜蜜闪亮亮
时间Thu Oct 14 08:17:54 2010
每人每个ID限一篇~那我也来贡献好了~纯粹想要赚P币
原本是想要写一个比较诗情画意又浪漫的~
像~许一个厮守伴今生的未来~这类~
但是文学造诣实在没那麽好~心思也没那麽细腻
只好转换方向~
记得刚结婚时,曾经问了老公:"你觉得结婚後有哪些优点啊~是结婚前没有的?~"
他的回答竟是:
1.再也不用送你回家了~结婚了就可以一起回家!
2.终於可以尽情享受哔哔哔~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哔哔合法有理
3.再也不用跟彼此家人报备要去哪,想去哪玩就去哪玩~到处旅行都没关系~
结婚~好自由~
好吧~所以就引用老公的说法..造就了我的标题徵文~
"尽享哔哔乐,甜蜜闪亮亮"
结婚後,可以尽情享受哔哔的乐趣,两人甜蜜指数破表,闪光闪到反光发亮~XD
希望板上的每一位都幸福甜蜜每一天哟!>/////<
我最喜欢看大家Po欢乐的闪光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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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活越趋平凡,温柔仍不转淡,这才是属於我们最璀璨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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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17.166
1F:推 sanyl:我朋友也是说结婚是为了有乾净免费能力有保证的性伴侣 囧 10/14 10:07
2F:→ charleen:这其实只是婚姻生活的一小环节~把他放大拿来作文章XD~ 10/14 11:07
3F:→ cedric2000:想到笑话一则:结婚有什麽用?有个鸟用! 10/14 11:47
4F:推 Mollyh:楼上非常适合投稿板标!!XD 10/14 12:09
5F:推 marscake:我最近很想结婚也是因为这三个理由耶XD 10/14 13:42
6F:推 leprosy:未婚身分男女bibi有啥好不合法的吗? 10/14 18:53
7F:→ charleen:没说未婚bibi不合法啊^^.至少已婚bibi怀孕很正常.合情理. 10/14 19:15
8F:→ charleen:合不合法其实是个人心思考量.并非真的讲到法律.请别介意! 10/14 19:17
9F:推 pinkkky:推一个 搬出去住才可以自由自在阿~~~我也要! 10/14 19:28
10F:推 sbbig:我记得在小说里看过一句: 结婚後才有合法做爱权XDD 10/14 21:35
11F:→ mimiwu:张爱玲说的,结婚是合法卖淫 10/14 22:24
12F:推 Shakira:也很很推原PO的三个理由~也是因为降好想快点婚!! 10/14 23:08
13F:→ Shakira:不过当然还最主要的理由~是很想跟身旁这位度过往後的日子~ 10/14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