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tami (tatami)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求助] 原谅不了对方,该不该离婚
时间Sat Sep 4 15:43:27 2010
看完原po不完整的陈述跟推文补充,再看看上方的标题……
其实不需要去想原不原谅的问题,
二个方向感完全不同的人何必强求对方走自已的路?
就离婚吧!
把他当成保母(请付费)
把他当成管家(请付费)
把他当成房东(如果你还是要住同一个屋檐下的话,当然…也请记得付费)
他也只能当你是雇主、当你是房客,
除了你该付给他的费用之外,你的钱一定就是你的钱,
管你爱买T牌、C牌名贵首饰,他都无权过问。
至於小孩,我爸还是我爸,我妈还是我妈,
谁说他们一定要是夫妻?
不要一天到晚打来打去、骂来骂去就好。
※ 编辑: tatami 来自: 118.160.67.51 (09/04 15:45)
1F:推 pdx:可是我看到这个人还是一肚子火啊 09/04 15:46
2F:→ windmill:跟我现在看文章的想法一样 09/04 15:48
3F:推 btfy:给一楼原po,所以板友的意思就是叫你离婚,不用看到这个人 你 09/04 15:49
4F:→ btfy:就不会一肚子火。小孩子也不用生活在父母吵架打架的环境。但 09/04 15:50
5F:推 ladyluck:怎麽办,我觉得一楼原po的推文好有喜感.... 09/04 15:50
6F:→ btfy:是孩子还是有父有母。 09/04 15:50
7F:推 encina:上一篇不是已经跟大家说晚安了吗(只有我把原po的话当真?!) 09/04 15:51
8F:→ spock2230:一楼 外遇的人没有资格对另一半发火 09/04 16:20
9F:推 syl0602:一楼公主大人晚安 慢走不送 09/04 17:02
10F:推 sashay:在美国是吧...你有钱又外遇,离婚要不要付上一笔赡养费? 09/04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