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ko (mayko)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心情] 关於婆婆要把我结婚得金饰卖掉或给大伯 …
时间Thu Jul 22 18:03:41 2010
※ 引述《tizi (月光)》之铭言:
: 公务人员贷款三百万(利率采中华邮政2年期定储机动利率加码0.265%,约1.34%),
: 一个月约1万4千多,不可能到2万。
: 二、房贷不会因为你姐姐现在提前还四十万就大幅度减轻金额唷..
: 像我们年初提前还了四十几万,一个月也才少了2000(本金+利息),
: 若以节省利息为考量,提前清偿四十万,一个月利息才省不到500。
还个上百万才有差别,像我卖了旧屋,一下清偿了三百万左右
大概是降一万多的本息
贷"只有"三百万的话,20年,利息就算5%也不会超过两万
应该去检视整个贷款情况,看起来像是先买後卖
是否有用信贷先补贷款不足部份,卖屋还款时,没先把信贷清偿
如果不想打草惊蛇,甚至我会建议去调腾本
看除了第一顺位的房贷之外,是否还有其它设定
: 夫妻财产可以互相赠与(不科税),只要你姊夫有心,现在还是可以改成共有。
要再花代书费,原po姐夫现在这状况
只怕连代书费都不肯花
不要把手上保命的金子拿去偿还
先搞清处为啥一个月本息过高吧
另外 没有女婿可分老婆娘家财产的这种事
我娘家刚好有例子可说明
我祖父过世後,财产没分完,七伯就走了
七伯母可分我爷爷的财产,那是因为她是继承我七伯的财产
(七伯已继承後才过世,她是以配偶方继承的)
我祖母过世,我七伯的继承份,是三个堂兄姊代位继承
我伯母是过世儿子的配偶,不能继承祖母的遗产
男女角色互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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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96.254
※ 编辑: mayko 来自: 59.124.96.254 (07/22 18:11)
1F:→ longloveyu:我总觉得 月缴2万的贷款应该不不只有300的房贷@O@ 07/22 20:55
2F:→ mirandaliu:因为你七伯先走 你伯母其实依法无权利分你爷爷财产 07/22 22:42
3F:推 yoshipeiyi:应该是 祖父先过世→分财产未果→七伯过世 所以七伯母 07/22 23:07
4F:→ yoshipeiyi:才能继承七伯的财产吧(原PO有写了XD) 07/22 23:08
5F:推 salomy:女婿可分娘家财产这个习俗 是他姊夫自创的吧 嘴脸很可笑 07/23 01:17
6F:→ salomy:只贷三百万却要还到两万?这其中有大大问题不去追 07/23 01:18
7F:→ mayko:缴两万本息应该是贷到五百万上下,所以我说要查是否有其它负 07/23 08:56
8F:→ mayko:债.查法一种是联信中心查(要本人),房地产比较方便,调誊本看 07/23 08:57
9F:→ mayko:设定即可,不用本人,连仲介用自然人凭证亦可查. 07/23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