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kara ( )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心情] 没有情绪的情绪
时间Sat Dec 19 12:59:06 2009
你好,我只是一个长期潜水稍具法律专业的版友,
因为经常看到有版友对於离婚有所疑虑,
在此藉你面对的法律问题提供一些简略意见,
供所有人参考。
首先,台湾法院目前就监护权的判决已经不如大部分人心中想像,
倾向於男方。而是
以小孩的福祉为主要考量,看你前文叙述,
有固定工作、家境不困窘、性格特质以及与小孩的亲密程度(最近请常关心小孩,
避免夫家亲人灌输小孩不当观念)等条件
都应该有利於监护权的争取,故请勇敢。
再者,关於音乐教室的分配;系属於夫妻婚姻关系解消後,就两人财产所为之分配。
这个制度要处理的是,奠基在「婚姻关系」上的财产,因此
1.如果是
婚前财产,对方根本没有向你索讨的法律基础。
2.另就算是
婚後财产,须注意以下条文
第 1030- 1 条 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时,夫或妻现存之婚後财产,扣除婚姻关系存续所负
债务後,如有剩余,其双方剩余财产之差额,应平均分配。但下列财产不在此限:
一、因继承或其他无偿取得之财产。
二、慰抚金。
译成白话文是,如果财产是
继承来的、别人赠与的或慰抚金,那也不必做分配。
就算那不是以上三种情形,也
不是对方要什麽你就必须给什麽。
最後,法庭上的法官所能看到的是
「证据」,而非必是「真实」;
诉讼过程其实就是说服法官判你胜诉的过程;
如何呈现适当的证据,使法官能认定你的主张合乎法律,可能需要一定的经验跟技巧。
另外,法律的诉讼过程虽从起诉後才开始,但
蒐证、准备却是从起诉以前就该开始做。
因此请尽快去找一个你能信任且熟悉家事事件的律师向他(她)谘询意见!
这时候需要的是理性与冷静,请把感谢感伤留到事情解决後吧
m目前仍是在学学生,并非来打广告的,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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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3.218.26
※ 编辑: dakara 来自: 203.73.218.26 (12/19 13:00)
1F:推 rattenn:推 实用文 12/19 13:09
2F:推 haremi:推这篇实用!既然没有情绪就不用感情用事,法律要的是理智 12/19 13:32
3F:→ bbchild1127:所以也可以开始蒐集对方外遇的证据,以备未来诉离 12/19 13:34
4F:→ muse1117:谈离婚时,若录音录到老公提及现任女友,争小孩会较有利吗? 12/19 13:43
5F:推 arashy:推!!!实用文!! 12/19 13:53
6F:推 flowsand:帮推~ 12/19 17:55
7F:推 sweetiepie:推~ 12/19 20:58
8F:推 lfp:推~~赶快蒐集证据比较重要!小君加油~~ 12/19 21:13
9F:推 yafen0423:大推,实用文。这篇要M起来吧! 12/19 21:34
10F:推 aamb:推本文!小君加油! 12/19 21:50
11F:推 newro:推 12/20 00:06
12F:推 conichiwa:推 12/21 00:50
13F:推 it855407:谢谢提供实用的建议和关心!!! :) 12/21 07:07
14F:→ maric:推!小君加油~ 12/21 16:58
15F:推 kusakapt:帮推 12/21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