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yson (sm)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心情] "有实无名"的婚姻,还要继续吗??
时间Tue Oct 27 11:47: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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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59.115.215.126
: 推 cathy0828:我比较好奇,如果生母不让生父认领,法律可不可行? 10/27 00:16
这里涉及民法第1066条中「否认」之解释问题
第 1066 条 (认领之否认)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对於生父之认领,得否认之。
解释学对非婚生子女在论理有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争
客观主义要求子女与其生父间之亲子关系形成只要有血缘关
系即可,而主观主义则除须有血缘连系外,强调身分关系的
需注重当事人的意愿,毕竟强使无人父意愿者为父,未必对
非婚生子女有利。
在台湾法制的演化上,晚近主流采的是客观主义,认为小孩
有权知道生父,此在大法官会议第587号解释理由书引用儿
童权利公约认为确定父子真实身分关系,攸关子女之人格
权等文字即知。
是故基於客观主义,生母得否认之认领者,只限於反於
真实之认领而已。至於非反於真实之认领自不得否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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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当放生 废死作功德
想跟法务部长说:迷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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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46
1F:→ akakapo:愈来愈学术了 @@ 原原po若有需要,还是实际找个律师谘询吧 10/27 13:03
2F:推 cathysheu:只是比较饶舌而已吧,还蛮好懂的 10/27 19:29
3F:→ linyacat:让我想起我躺在棺材里的教科书...法律什麽时候可以跟地球 10/29 13:59
4F:→ linyacat:话一样... \(╯-╰)/ 10/29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