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yson (sm)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求助] 请教一下外国人在台公证结婚後如何办离婚
时间Sun May 3 22:19:17 2009
简单的回答如下,
1.台湾有没有审判权?
审判权原则上以逆推知说为审判权的简易判
断准则,即本国法院有管辖权即有审判权。
离婚事件的原则上专属夫妻共同生活地
如果依照这个案例的情况,其共同生活地
似乎不在台湾,因此,本国法院自无法
以夫妻共同住所地定管辖,从而,台湾无审判权
另本离婚原因系为长期分居,因本岛不以
分居为离婚原因,自不得以分居之居所地
定本国法院之管辖,从而,台湾无审判权
是故,本件不能在台湾提起离婚之诉。
因此,你朋友还是应该委托香港的律师,向
香港法院提出诉讼。
※ 引述《kakarrot (Spittin' Narcissism)》之铭言:
: 我有一个朋友是香港人
: 他跟他老婆(也是香港人) 在台湾某律师楼办公证结婚
: 後来因为性格不合
: 加上分隔两地的问题
: 所以他很想分手
: 请问该如何办
: 单方面提出OK吗
: 要等多久
: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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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要回归祖国成为龟孙子了~~真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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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akarrot:Thank you very much 05/04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