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f1130 (clf1130)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闲聊] 再婚
时间Mon Nov 17 16:52:09 2008
大家讨论到配偶死亡後,法律上姻亲关系是否存续的问题
刚好我前阵子也想到这个问题
上网查了一下资料
跟大家交换心得 这里纯粹讨论法理喔!
根据
第九六九条 称姻亲者,谓血亲之配偶、配偶之血亲及配偶之血亲之配偶
民法第九七一条 姻亲关系,因离婚而消灭;结婚经撤销者亦同
→ 只有离婚或结婚经撤销,这二种情形,姻亲关系才会消灭
因此 即使配偶死亡,与配偶血亲之姻亲关系并不消灭
^^^^^^^
再根据 民法第一一一四条 左列亲属互负扶养之义务:
一、直系血亲相互间。
二、夫妻之一方,与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间。
^^^^^^
→ 因此 所谓的扶养责任,只对自己的直系血亲
公婆的扶养责任在老公身上,婚後不论配偶是否健在,都没有扶养公婆的责任
→ 除非 根据第二款 与他方之父母同居,相互间才有扶养责任
所以根据原PO的问题
法律上,朋友与她婆婆的姻亲关系仍然存在,如果她搬出原住处并迁出户口,
则无扶养责任。
以上,如有错误还请各位指教。
但是现在还牵扯到情感上的问题,男方亲友会有异议那是「用屁股想也知道」的事情,
毕竟谁都害怕自己变成无依无靠的孤单老人,不过并不代表再婚就不可以继续互相关心。
原PO朋友可以选择远离是非风暴,或是当古代的贞节烈女。
是否要让别人的话语来控制自己,是否要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
再嫁的对象是否可以给予自己和孩子更完整的人生,必须要当事人自己决定。
题外话,我记得有一次看阳帆的老婆上电视,她说她刚结婚时,
就握着她婆婆的手很认真的跟她婆婆说:
「我们要好好相处,你儿子年纪大我很多,将来只有我陪你的机率很高。」
人的相处都是互相的 要谨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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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2.253.184.131
1F:推 Filippo:不过如果他领了先生的保险金 婆婆没领到的话 真的上法院 11/17 16:57
2F:→ Filippo:很有可能会判她必须抚养婆婆...我有朋友的妈妈就是这样 11/17 16:57
3F:→ Filippo:虽然我不知道我朋友家的详情 不过她妈判决要养公婆是真的 11/17 16:58
刚刚和在户政事务所工作的朋友讨论
如果纯粹依照法律规定,是没有扶养义务,保险金的分配跟继承有关
要是继续上诉,说不定会改判
但是可能还是要依照当时她们家确实的情况来判断
还有,刚刚才知道判决案例网路上都可以查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如果你知道判决号,或许可以再深入讨论一下
※ 编辑: clf1130 来自: 222.253.184.131 (11/17 17:40)
4F:推 Filippo:^^ 谢谢你喔... 11/17 17:47
5F:推 Dinjang:姻亲关系不因配偶死亡消灭: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2083号判例 11/18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