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00ll (遗忘最初的信仰)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讨论] 同居vs.婚姻 大不同
时间Thu Apr 17 22:11:20 2008
※ 引述《drama (Muse)》之铭言:
: 你的印象是没错的
: 是先发病危通知,然後医院和家属沟通病患的状况
: 让家属判断是否要等待奇蹟
: 这麽说好了
: 所谓的放弃急救同意书
: 是医师判断病患即使急救也只是维持生命迹象
: 无法完全恢复或治疗
: 也就是说...急救也只是等死
: 这种情况一般是病人昏迷指数过高
: 已经接近植物人或是植物人了
: 当初我父亲脑溢血送医
: 到医院的时候瞳孔就已经放大
: 昏迷指数只差一就可判定成为植物人
: 躺了加护病房三天,医生依然不确定病况有没有可能稳定
: 就是靠维生装置维持生命迹象
: 因此医生就问我母亲,是否要签放弃急救同意书
: 也就是说,当病患产生任何并发症
: 医院就不急救,让病人自然死亡
: 当初我们看到父亲身上插了一堆管子
: 加上即使奇蹟出现,完全恢复正常的希望也很渺茫
: 实在不忍父亲多受痛苦
: 所以我们就决定签署放弃急救同意书
: 由我母亲代表签字
: 签完第二天,我父亲就好像安心了一样
: 自己就走了
: 也就是说,这种同意书当然不是随便签的
: 是医院判定病人已经无法运用任何医疗手段恢复意识
: 只能等待奇蹟的情况下,与家属沟通的结果
: 当然,若家属不愿意签署,也不过就是继续住院
: 就像植物人一样一住不知多少年
: 有任何状况医院就尽其所能急救维持生命
: 因此,正如其他板友说的
: 同居人能不能签署放弃急救同意书?
: 绝对是有法律争议的
: 若医院因为同居人签署而放弃急救
: 那麽病患的其他亲属抗议时,是不是会有法律问题?
: 另外,病人自身签署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 一样也是由医生判断其病况有生命危险
: 为了避免其後产生的医疗纠纷
: 所以会询问病人是否要签署「放弃急救同意书」
: 一般是面临大手术或病况随时都会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时
: 不过正如我们总是遭遇人情义理的问题
: 即使亲人已经这麽说了,还是有很多人不愿放弃
: 或者亲人奇蹟式的苏醒,发现家人签了这种同意书
: 所产生的心理打击造成日後生活的阴影
: 那都是後话了
病人病危时家属签的是拒绝心肺复苏术(Do Not Resuscitate,DNR)
而且签的顺位是
一、配偶。
二、成人直系血亲卑亲属。
三、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
六、曾祖父母或三亲等旁系血亲。
七、一亲等直系姻亲。
同居人是没有办法签的
病人本身意识清楚时签的是 预立选择安宁缓和医疗意愿书,需满20岁,且有二名见证人
(
http://www.lotushcf.org.tw/docu/243_01.doc),且见证人不得为医疗院所人员
曾经在医院遇过一个坏事做尽的病人,送进医院时已经病危,後来有救回来,被插管了
後来病人意识有清醒,也用纸笔表达不愿再接受任何急救,但是儿子就是不肯来签DNR
最後好不容易找到一为病人的朋友以及曾经住过的安养院负责人,再这二人的见证下
病人自己签了意愿书,最後虽然有平安出院,但是在签意愿书之前,病况很差
我们很怕他还没签,就又昏迷,那就得CPR、电击...统统来
抱歉~离题了! 只是希望让大家对DNR有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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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2.104.116
1F:推 Indoy:推一下,原po头脑比我清楚多了,我那篇乱七八糟的我自行处份 04/17 22:15
2F:→ Indoy:我只记得儿子不来签同居人不能签结果会很惨而已=_= 04/17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