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288850 (猫有软软的肚皮)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问题] 夫妻财产分别制
时间Sat Feb 2 23:08:29 2008
※ 引述《linsy415 (咏竹)》之铭言:
: 我和丈夫是新婚,刚办好结婚登记,我的户口也迁到夫家。
: 婚前丈夫提出婚後要办理夫妻财产分别制,我也答应了,
: 请问这要如何申请呢?需要那些证件?一定要回户籍地办理吗?
: (我和丈夫都居住在台北,户籍却在屏东,回户籍地办理有点麻烦,
: 所以希望可以在台北办,或是只在屏东住一夜就办理好。)
: 请有经验的板友教我。
一 向居住地的法院服务中心购买"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申请书"填写。
二 检附 夫妻财产制契约书
夫妻财产清册(财产目录)
最近户籍誊本
身分证影本
双方印监章
三 夫妻财产清册须检附以下文件:不动产部分须检附土地及建物的登记誊本各一份;
存款部份须检附存款簿 定存单 银行或邮局开立的存款证明;股票部分须检附股票
公司开立持股证明;股权部分须检附营利事业登记证 公司登记事项卡。
四 申请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夫妻可以亲自或委由代理人到场。
五 申请费用1000元。有关夫妻财产的其他登记,每件费用500元。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
誊本,每份费用新台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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