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sils (Chesils)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心情] 公公叫我去死》之迁户口手续
时间Mon May 21 04:08:50 2007
嗯,身为一个潜水不太久的路人
对於J网友抱怨公婆的历史不是那麽熟悉
只是觉得她的理智保险丝似乎蛮短的
只要是跟公婆有关跟小孩有关的,好像很容易就断线
像这次吵架只不过是公公打电话来抱怨她不像婚前那麽热络
就能吵到要离婚,要上大夜班,要把户口迁出来
真的让我大开眼界
Anyway,我蛮赞成J网友去找工作的
很明显她就是在家时间太多,要烦恼的事情不太多
所以才会针对公婆的行为很容易就钻牛角尖
放大反应
找些别的寄托,分散一下心思
或许可以纾缓一下将公婆视为仇敌的心态
喔,还有如果时间很多,又对迁户口这件事这麽执着的话
花个几秒钟google一下
你就会发现不一定要迁出地的户口名簿就能办理
Q3:
我要办理迁徙登记,但户长不愿将户口名簿交给我,要怎麽办?
A3:
一、按内政部函释规定:「依户籍法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
申请人申请各项户籍登记,本应提出户口名簿,如申请人不愿
或不便请求户长提出户口名簿,户政事务所仍应告知自行向户
长索取,如确实无法取得,具明理由,书面向户政事务所申请,
户政事务所再据以催告。
二、故仍请您先行向户长索取,如确实无法取得(户长拒提户口名簿),
可以书面叙明理由向迁入地户政事务所提出申请,户政事务所会催告
该户长限期提出户口名簿(催告期限不得少於七日),如经催告户长仍未
交付者,当事人即可先行办理迁入登记,户口名簿则俟机补注。
三、当事人提凭身分证正本及印章、迁入地户口名簿或房屋证明文件
(迁入地为单独立户者)向迁入地户政事务所办理。
资料来源:
http://www.ychbo.gov.tw/root-m08.html
(虽然这是桃园杨梅镇公所的网页,不过内政部法源应该是一体适用,其他乡镇公所
应该也是比照办理)
<路人下台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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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1.132.235.91
1F:推 eienai126:唉哟话不能讲那麽明啦,就是因为现在不能迁户口也没经济 05/21 13:02
2F:→ eienai126:能力所以暂时不能离婚呀...将来再说将来再说... 05/21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