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owho112001 (炎熇兵燹)
看板marriage
标题﹝新闻﹞没仪式也行 结婚登记才算数
时间Sat May 5 14:08:23 2007
中时电子报 更新日期:2007/05/05 04:39 记者: 高有智/台北报导
国内结婚将有重大变革,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民法亲属编修正案,未来结婚必须要向户政
机关登记才算数,不再采取仪式认定,最快明年五月才会上路。
最快明年五月才施行
根据新法,结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位以上证人签名,并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登记後
才算有效婚姻。为担心冲击现行社会过大,订有一年「日出条款」,总统公布後一年才施
行。提案立委孙大千等人表示,过去「仪式婚」公示效果薄弱,容易衍生重婚等问题。此
外,由於离婚采取「登记制」,最後又造成未办结婚登记欲离婚者,必须先补办结婚登记
再同时登记离婚的荒谬现象。
将可防隐瞒事实骗婚
妇女团体出身的民进党立委黄淑英也称呼此条文为「吴宗宪条款」。她说,婚姻采取登记
制,包括吴宗宪等名人未来就难以隐藏自己婚姻情况,避免混淆外界视听。
她也说,由於中国采取婚姻登记制,部分不肖台商在中国娶小老婆,一旦进入诉讼时,中
国又不承认台湾的仪式婚制度,台湾元配有可能损失权益,因此,婚姻采取登记制也可以
防止台商设计重婚或骗婚,保障台湾元配权益。
同志外遇列离婚要件
未来同志外遇也列入离婚要件,提请离婚从原有规范男女「通奸」,扩张到只要与配偶以
外之人合意性交都可符合要件。此外,未来只要配偶曾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
个月确定者,也可诉请离婚。
民法原规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但考量重婚的双方当事人,可能出於善意且无过失,
新法也放宽规定,若重婚双方当事人因善意且无过失,信赖另一方已经完成离婚登记或确
定离婚判决,则後婚仍有效,前婚无效;但前婚姻的配偶可依法请求赔偿,包括赡养费、
负担子女养育、或夫妻剩余财产分配等。
新法也纳入「儿保条款」,孩子若遇父母滥用亲权,法院得依未成年子女、主管机关、社
福机构等请求,宣告停止亲权;此外,父母之行为与未成年子女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
时,法院也可为子女另行选任特别代理人。
这次应该可以归属民法大翻修
即将结婚或以後要结婚的人
虽然结婚大家还是会请客,以表公开仪式
但是结婚仍要去户政事务所登记
才算是完成结婚要件
我想这也算是保护男女双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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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者伤人命、伤人者不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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