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ow (我也想去照毕业团照呀 唉)
看板marriage
标题Re: [感想]婚前协议书
时间Mon Oct 23 12:32:38 2006
※ 引述《iressa (艾默莎)》之铭言:
: 标题: Re: [感想]婚前协议书
: 时间: Mon Oct 23 06:25:1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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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的婚前协议书,应该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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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婚前协议书一定要是书面的,才具法律效力。
: 书面的婚前协议书,能够作为提供协议内容的证据,并能协助证明双方
: 都了解并同意协议书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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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双方出於自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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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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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只要是合理、公平、以及没有错误、诈欺、压力的情形下,签订的书面婚前协议书,
: 应该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诱骗,而签下了婚前协议
: 书,或是在相当大的精神压力之下,签订了婚前协议书,该婚前协议书不具法律的约
: 束力。此外,违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协议书条款,法院一般都不愿意强制执行。
:
: 婚前协议书可以在结婚以前的任何时间签订。当然,最好是早在结婚仪式举行以前就
: 签订。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令人怀疑是否有不恰当的压力,并可证明双方签字以前,都
: 有经过缜密的考量。例如,亿万富翁在和女友步上结婚的红地毯之前一秒钟拿出来的
: 婚前协议,并安慰说:「亲爱的,别担心,签了就好。」这种情形极有可能被认定是诈欺、或压力之下签订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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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有律师代表。
:
: 6. 双方都已经完全了解责任、权利、可能的变通方式。
:
: 通常,签约的双方,总有一方在财务、法律上,会比另一方更具知识。所以,在最後签
: 订婚前协议书以前,找一个律师协助审读、准备婚前协议书,就成了相当重要的步骤
: 。这样将可避免将来被法院裁定不公平、或是过分偏袒某一方。
:
: 7. 各自的财务状况都已经完全让对方知晓
: 应当以清单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现有资产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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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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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下契约之後要记得双方各自保留正本一份,最好是能到法院公证後再交由第三者一份
: 更为安全,但签订後是否就直接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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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经由上述流程,这份契约当然是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但是它并没有直接强制执行
: 的效力。这是大家要特别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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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61.217.97.133
: ※ 编辑: iressa 来自: 61.217.97.133 (10/23 06:40)
: 推 cabessa:违反公共政策?不是违反公序良俗啊? 民法里都是出现後者~ 10/23 09:56
: 推 iressa:是公序良俗才对 10/23 10:06
: 推 abow:我看了一下民法第1008条第一项 夫妻财产制契约之订立,非经登 10/23 12:14
: → abow: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所以登记只是对抗要件,并非生效要ꠠ 10/23 12:15
: → abow:件,换言之,只要依第1007条有以书面为之,就是有效的. 10/23 12:16
: 推 abow:推文讲不完,还是用回的好了 10/23 12:18
民法第1004条规定:夫妻得於"结婚前或结婚後",以契约就本法所定之约定才产制中,选
择其一,为其夫妻财产制
-->所以婚前就以契约约定也是可以的,并非婚前协议都是无效
民法第1007条规定:夫妻财产制契约之订立.变更.或废止,应以书面为之.
-->这个应以书面为之就是效力要件,若没有以书面为之,只用口头约定,就不发生效力,
若有用书面为之,就会发生效力
民法第1008条规定:夫妻财产制契约之订立.变更.或废止,非经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
(第一项)
-->所以登记只是对抗效力而已
<司法院66台函民字第08326号>:夫妻订立之夫妻财产制契约,就夫妻间之内部关系而言,於
订立时,即已发生效力,此与民法第1008条第一项所定对抗第三人之效力系属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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