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65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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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生活见闻/同为保母的夫妻
时间Wed Jul 15 00:14:41 2009
【联合报╱洪金凤(高雄市)】 2009.07.14 02:43 am
有一位朋友说:「夫妻一定要培养共同的兴趣,免得将来退休後各做各的,日子久了感情
会变得疏离,婚姻也会出现问题。」
在瑜伽教室,我认识了一对很有爱心、耐心,同是保母的夫妻,他们是夫妻拥有共同兴趣
的最佳代言人。秋莲是从事照顾小孩的保母工作,她先生则是人民的保母──警察,两个
人的职业性质相似,对彼此的工作都能相互体谅与支持,下了班只要时间许可,他们都会
一前一後来教室练瑜伽。
他们说:「照顾别人之前,要先把自己的身体训练好。当遇到困难时,也要学习瑜伽精神
,能屈能伸,身体和态度都要够柔软。」
他们夫妻都在周休二日同时来上课,每次在等待上课时,从闲聊中,
我都可以感受到他们
的鹣鲽情深,一起成长的乐趣。
运动完毕,看着秋莲红光满面,她的先生神清气爽,彼此脸庞留下满足又轻松的微笑,一
起背起瑜伽垫走出教室,我觉得能让这对夫妻照顾的人,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
【2009/07/13 联合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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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结婚,不是嫁!
(小孩双姓,不拿夫家聘金/饼钱,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两性平等平权!)
现在是女男可以(从姓)平等的时代,小孩从父母双姓,除夕夜,孝顺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权益,没甚麽好女男不平等的! <( ̄︶ ̄)>
英、法、德、美、韩、大陆、阿根廷等国,有越来越多人使用双姓; 布裘恋、妮可基嫚、
茱蒂福斯特的小孩也双姓! v( ̄︶ ̄)y http://tinyurl.com/47ar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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