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sony (你今天熟了吗?)
看板logic
标题[讨论:转载自熟版]Re: [认真] 谈逻辑
时间Tue May 8 18:37:25 2007
作者 absony (你今天熟了吗?) 看板 RIPE_gender
标题 Re: [认真] 谈逻辑
时间 Mon May 7 07:52:2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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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梨日报刊登一则新闻如下:
本日报记者独家采访到一名王姓女子
王姓女子指出某鸿X上市电子公司之郭姓老板
曾在多年前对其始乱终弃
且连分手费都只给了五百元*
据本报了解 该位身价1645亿*台币之郭姓老板
为全台湾首富 但其近日不但与多名女星传出绯闻
更有人指涉其实为同性恋
没想到他连分手费都只给了五百元
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本报真的认为郭姓老板相当小气
应该更大方些 不要太小气
否则会被人瞧不起
1.该篇报导并未明确指出是哪一家上市电子公司
2.姓郭的老板很多
3.其实该郭姓老板身价是1647亿 记者写错为1645亿
4.其实当年分手费郭老板是给了五百元美金
相当当时台币两万元
因此以hiro2之逻辑
本篇文章未明指郭老板是谁
且所述该当事人郭老板之个人资讯与事实不符(因为记者很笨资料都查错了)
所以凤梨日报并不需要因为其指称郭姓老板太小气而负责
嗯嗯 真是好逻辑啊~~(茶)
: 某 H 写了篇文章,其中提供他朋友 A (仅为代名)沉溺赌博,苦劝不听,需要帮助
: 文中没有指名道姓,只是单纯的陈述事实而已
: 後来又写了篇文章,说这位朋友 A 找他去参加一项活动
: 结果同时间有个某 B 跳出来指称说这个 H 讲的就是他
: 因为他也有找这个 H 去参加活动
: 但是他个人只是小赌,打卫生麻将,没有沉溺
: 而且文中所描他个人资讯、经历不符
: 起诉书中指出
: 当中前後二文相关字词相对照之後,该当事人 B 反应,
: 关於 H 文中所述该当事人 B (未经同意)之个人资讯与事实不符,
: 而且散播不实谣言、恶意中伤某 B
: 我看了这个起诉书不禁捧腹大笑
: 这个如果 H 於文中并未指明「朋友」是何人
: 基本上这个朋友的身份就是不可测知
: 今天起诉书中所说
: 「文中所述该当事人 B (未经同意)之个人资讯与事实不符」一事
: 既然个人资讯与事实与文中不符
: 且 H 文中没有言明「朋友」为何人
: 起诉书中就很明白指出
: 某 B 很可能不是 H 文中所谓之「朋友」
: 既然不是同一人
: 又怎麽说是 H 散播某B的谣言、恶意中伤某 B 呢?
: 一个人的言语间也可以矛盾至此,也真是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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