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wbj (dewbj)
看板logic
标题Re: [请益] 被强暴与得性病
时间Tue Apr 24 20:47:27 2007
※ 引述《ShiningRuby (闪亮红宝石女王)》之铭言:
: 我不知道可不可以在这个板问这个问题,
: 如果问错版还请见谅,板主要删文我完全理解.
: 这是最近有人在男女板举的例子....
: 开始是有人讨论如果身边有亲友被强暴要怎样对待他们,
: 然後有位板友就讲到,
: 如果你觉得因为嫖妓或一夜情而得到性病的男性是活该的话,
: 请用同样态度去对待因为穿着暴露或半夜出门而被强暴的女性.
: 他的论述是:
: 得性病 与 被强暴 都是 非自愿 的,
: 嫖妓/一夜情 与 穿着暴露/半夜出门 都是 自愿 的,
: 所以这样的对比成立,两种人理应得到相同的待遇.
: 我觉得他这样讲好像没错,但又觉得哪里怪怪的,
: 感觉上好像是他在诡辩,但我也找不出什麽可以强力反驳的地方?
: 我没有修过任何跟逻辑有关的课,
: 可以请大家发表高见吗?
穿着暴露和半夜出门不一定是自愿的
一开始定义为自愿就错了
女生穿不暴露的衣服上街 但是他穿的衣服被认定为暴露
则他是非自愿穿着暴露
所以被认定穿着暴露 与被强暴 皆属非自愿
如果他自愿穿着让人认定为暴露的衣服 用以吸引男性对他产生性冲动
进一步使双方发生性行为
则不是强暴 是一夜情
因为双方皆出於自愿
所以根本没有强暴的事实
半夜出门可以是没事随便出去逛逛 也可以是有事必须出门
当有事必须出门的情况下 半夜出门就是非自愿的
而没事出门逛逛 且考虑过半夜出门有被强暴的可能性
仍然自愿出门 则包含自愿被强暴的意志
之後如果确实被强暴
则双方皆自愿发生性行为 不是强暴
而半夜没事出门 却没考虑过可能被强暴
即是他不是自愿在可能被强暴的半夜出门
所以在可能被强暴的半夜出门与被强暴皆是非自愿
如果是自愿和对方发生性行为 则不是强暴
如果非自愿被认定穿着暴露或半夜出门 且非自愿被强暴
则跟原来的命题不能互相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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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21.106
1F:推 teves:原来半夜没事出门逛就叫自愿被强暴?XD 04/25 11:49
2F:推 Thompson: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06/01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