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9108018 (说好不提261的...)
看板logic
标题Re: [请益] 被强暴与得性病(字义的澄清)
时间Tue Apr 3 19:19:50 2007
kylechen君所找到的字典上对「活该」的定义:"应该。有无法避免或不值得同情的意味。
如: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他活该如此!"其实不足以证明kyle君的定义是正确的。
1.「应该」一字是有歧义的,我们会在很多不同的时候都用得到「应该」一字,但意义
却大不相同
1.1 作「也许」用。如待会应该会下雨吧!
1.2 在「假言」的中用。也就是我们对於事物或行为的要求是依赖於我们的利益与欲求。
例如:若你想降低骑机车的危险,你应该换一顶好的安全帽。
或若你想要喝到美味的汤头,你就应该要慎选食材。
在例子中明显可见那「应该」与道德无关,不达成後面的条件,虽损失的是自身的
利益或有些不方便,但也不是什麽不道德的情况,也不能再多说什麽。
1.3 在康德的「定言」中使用。所谓的康德式定言系指对事物或行为的要求不能依赖於我
们的利益或欲求[1],而这种定言令式也才是我们的规范语言。
例如:你必定要对你的所作所为负起责任。
对自己的作为无法负责就是不道德。而不负责任的人在社会上常被鄙视或咒骂的事
情屡见不鲜。
1.4 还有一种是亚里斯多德定言的用法[2]。
例如:人就应该有两条腿。
如果达不成这样的条件,那麽在自然评价上他会被认为是有缺陷的,这样的缺陷不会
让我们不会那个达不成条件的人很不道德,而是觉得他很可怜。
因此单从「应该」两字无法证成你的定义。至於後面说的「不值得同情」似乎是跟1.3所
谈的比较有关联。
2. 没有脉络的语句不能被拿来证成。
字典上的例句,如「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他活该如此!」没头没尾,并不能让人检测
这句话在说什麽,或是否为真。而kyle君认为字典上的这个例子可以证成他的定义,其实
真的很牵强。如果我将这个没有脉络的语句安上几句话使成为一个例子。
如:这位老人家因年轻时因不负责任而抛妻弃儿,导致现在没有儿女想照顾他。造成今天
这样的局面,他活该如此!
若把字典上的例子放在这样的脉络来讲反而是「罪有应得」之意。
3. 我的1、2点是用来说明,对於「教育部国语辞典的解释比较接近kyle所定义的活该」
这样的主张其实太薄弱,里面的解释有歧义的问题,例子也没有脉络可以保证一定是kyle
君对活该的定义,还发现也可以跟「罪有应得」的定义相近。是否该找一些解释得比较
详细的字典作为根据?
4. 要证成「在路上被强暴是活该」的话,如果继续使用类比论证,那是永远也澄清不
完的。若我澄清了类比A,然後你拿出了类比B、若我澄清了类比B,你又拿出类比C。世界
人口六十几亿,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故事又何奇多,就算把这些例子分门别类。恐怕也要
澄清个几百年。何况在我「澄清类比论证」该文就已经论证类比论证的效力是很弱的。而
且也常会被拿来将两个不同的事情绑在一起作为假两难的状况,让人误入陷阱而产生左
右为难。
如果要继续使用类比论证,那也得先反驳我所认为「类比论证的效力是很弱的」的主
张,否则我也不会承认接下来被提出的类比论证。这样一来,就像是两个人在两座相隔
不近的山头上对峙着,然後个别对彼此中间的空气拳打脚踢,看似两人都有出手,但其实
什麽影响都没有。若说两人要切磋武艺,也没有切磋到。
所以之後的讨论,要嘛先证成我对类比论证的看法不成立,要嘛就要使用其他的论证
方法,否则这个讨论就没有在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1 Foot, Philippa (2001). Natural Goodness, in Essays on Pratical Rationality,57.
2 Foot, Philippa (2001). Natural Goodness, in Essays on Natural No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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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30.124
※ 编辑: b9108018 来自: 61.229.30.124 (04/03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