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9108018 (我的小天使不见了)
看板logic
标题Re: [请益] 被强暴与得性病(澄清类比论证的问题)
时间Sat Mar 31 19:46:57 2007
类比论证是属於所有论证方法中最没有效力的,因为所需要的客观证据非常少,
甚至不用。就连归纳论证还要有被归纳的样本当作证据,但类比只要拿出形式
相似也可以说服人的例子,就足以让站在跟言说者同一挂的人拍手叫好了。
从企图拿性病的例子来类比性侵来看。
言说者主张:去嫖妓或是一夜情的男性得性病是活该,那麽请用同样的逻辑去对待穿着太
暴露或是半夜两点逛街去捷运站牵车而被强暴的女性。[引用自Boy-Girl版16856]
意思就是说:
穿着暴露或夜深未归的女性有可能被歹徒盯上而被强暴,这个危险的可能性是可被预见
的,就像是会嫖妓或找一夜情的男性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得性病是一样的道理,那男性
明知有可能会得病还去嫖妓或找一夜情,那当然是活该;女生明知道有可能被性侵还穿
着暴露或夜深未归使歹徒有机可趁,当然也有责任!
但人其实都会为了巩固自己的立场与主张,而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类比论证只要找形式
相同的例子就好了,连证据都不用找,更好办。我们可以把「穿着暴露或夜深未归而被强
暴的女性」换成「开门营业的银行/超商/银楼」
每天门户大开而来者不拒的银行/超商/银楼有可能被抢劫,这个危险的可能性是可被预见
的,就像是会嫖妓或找一夜情的男性也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得性病是一样的道理,那男性
明知有可能会得病还去嫖妓或找一夜情,那当然是活该;银行/超商/银楼明知道有可能被
抢还开门营业使歹徒有机可趁,当然也有责任!
跟被歹徒盯上还有可能逃跑的女性比起来,那银行就只能坐落在固定的位置,还敢在柜台
放那麽多钱,虽有固定的保全会巡逻内外,但也只有一位,岂不是更容易引起歹徒觊觎,
到时候若遇到结夥抢劫,也是活该。谁叫他要开门营业。银行都这麽不安全,更遑论那些
没有保全的超商跟银楼了,也「应该」关门不能营业,不然到时候被抢怎麽办?
我们当然不会说:「银行被抢是银行活该」,银行开门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给人抢;
那当然也不能主张「被性侵者是自己活该」,女性打扮为什麽就不能是取悦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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