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drunk (la chute)
看板logic
标题Re: [请益] 研究所考题 可复选
时间Sat May 14 01:56:15 2005
※ 引述《Simon (我是素食宝宝N ﰠ )》之铭言:
: 古希腊有一对师生,为了学生不付学费而在法庭上诉讼。
: 当初师生两人约定,学生跟老师学法律,暂缓付学费,
: 等学生结业後,第一次打赢官司才付给老师学费。
: 但这位学生结业之後却从来不上法庭打官司,
: 因此一直未付学费。这位老师就到法庭告学生,
叙述到这边,我觉得很明显,老师早就失去立场告学生,
老师只说第一次打赢官司要付学费,却没有说多久以内一定要打官司,
换句话说,根本没说清楚要什麽时候付学费。
可是问题是他还是告了,整个吊诡就这样蹦出来,
然而我又发现,老师告学生并非不智的,
法官若真的了解老师像上述那样,没有订好学生何时要打官司交学费的规则,
那麽他应该会判老师败诉,因为是「你自己没有说清楚什麽时候要打官司的」。
这样一来,老师败诉,学生胜诉,就得交学费了。
所以老师虽然没说清楚什麽时候要交学费,
但只要学生不主动交钱,那麽第一场官司就准备开打吧!
老师告学生,就是掌控了学生第一场官司的时间。
这样再进一步推,老师所谓的「第一次打赢官司才付费」的意思就是:
学生有没有办法以其所学打赢老师(看起来老师多费苦心啊)。
但法官明察的话,老师将因自己没订好规则而败诉,
跟学生所学一点关系也没有,
学生还是胜诉,因此必须交学费。
所以我觉得姜还是老的辣,
以「第一次打赢官司才付费」做噱头吸引学生,
还顺便表示自己宽大,立意甚美。
但实际上,钱我是要定了。
总之,不愧是辩士学派的做风!
如果真的如我这样推论的话,
那麽这个悖理会是哲学家(苏,柏,亚)等人对辩士学派留下的最大嘲讽:
老师奸诈,学生蠢笨,不需要学什麽也能胜诉,
而相对主义也只是一场绕圈圈的游戏罢了。
: 要学生付学费。老师提出下列论证,主张学生必须付学费:
: (前提一)这次官司一定是老师胜诉或学生胜诉。
: (前提二)若老师胜诉,则依法官的判决学生应付学费。
: (前提三)若学生胜诉,则依师生之间的约定学生也应付学费,
: 因为学生已第一次打赢了官司。
: (结论)因此,学生无论如何都应付学费。
: 学生也提出下列论证,主张学生不必付学费:
: (前提一)这次官司一定是老师胜诉或学生胜诉。
: (前提二)若老师胜诉,则依师生之间的约定学生不必付学费,
: 因为学生尚未打赢任何一次官司。
: (前提三)若学生胜诉,则依法官的判决学生不必付学费。
: (结论)因此,学生无论如何都不必学费。
: 请问这对师生的论证有什麽问题?
: (a)诉讼双方均采双重标准,法官判决对自己有利时,
: 就依法官的判决;法官的判决对自己不利时,
: 就依师生之间当初的约定
: (b)老师的论证的前提三是错误的,因为在法官未判决之前,
: 学生仍未打赢官司,老师不能在当时就主张要学生付学费;
: 而必须等法官判决学生胜诉之後才可主张
: (c)师生的论证都是正确的,
: 在司法诉讼中本来就有可能双方互相对立的主张都有坚强的理由
: (d)双方的前提一是错的,因为打官司的结果不一定有一方胜诉,
: 而另一方败诉,法官可以促成双方和解。
: 请教板上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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