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nchai (马英九的嘴脸真连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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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研究所考题 可复选
时间Tue May 10 17:08:56 2005
我记得有人提出一个解答还满有道理的
法官先判决老师败诉(即学生胜诉)
之後老师可以依照合约再次向学生要学费
若学生又不还
则老师可再次向法庭提起诉讼
法官就可以依照合约判定学生这次该偿付学费
至於选项要怎麽选
就端赖各位大大的解读了~~ XP
※ 引述《Simon (我是素食宝宝N ﰠ )》之铭言:
: 古希腊有一对师生,为了学生不付学费而在法庭上诉讼。
: 当初师生两人约定,学生跟老师学法律,暂缓付学费,
: 等学生结业後,第一次打赢官司才付给老师学费。
: 但这位学生结业之後却从来不上法庭打官司,
: 因此一直未付学费。这位老师就到法庭告学生,
: 要学生付学费。老师提出下列论证,主张学生必须付学费:
: (前提一)这次官司一定是老师胜诉或学生胜诉。
: (前提二)若老师胜诉,则依法官的判决学生应付学费。
: (前提三)若学生胜诉,则依师生之间的约定学生也应付学费,
: 因为学生已第一次打赢了官司。
: (结论)因此,学生无论如何都应付学费。
: 学生也提出下列论证,主张学生不必付学费:
: (前提一)这次官司一定是老师胜诉或学生胜诉。
: (前提二)若老师胜诉,则依师生之间的约定学生不必付学费,
: 因为学生尚未打赢任何一次官司。
: (前提三)若学生胜诉,则依法官的判决学生不必付学费。
: (结论)因此,学生无论如何都不必学费。
: 请问这对师生的论证有什麽问题?
: (a)诉讼双方均采双重标准,法官判决对自己有利时,
: 就依法官的判决;法官的判决对自己不利时,
: 就依师生之间当初的约定
: (b)老师的论证的前提三是错误的,因为在法官未判决之前,
: 学生仍未打赢官司,老师不能在当时就主张要学生付学费;
: 而必须等法官判决学生胜诉之後才可主张
: (c)师生的论证都是正确的,
: 在司法诉讼中本来就有可能双方互相对立的主张都有坚强的理由
: (d)双方的前提一是错的,因为打官司的结果不一定有一方胜诉,
: 而另一方败诉,法官可以促成双方和解。
: 请教板上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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