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ualiammin (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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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突破同婚的同温层:民调数据告诉我们的事
时间Thu Mar 30 15:10:34 2017
【黄益中专栏】如何突破同婚的同温层:民调数据告诉我们的事
来源:风传媒
http://www.storm.mg/lifestyle/240728
法务部长邱太三在同婚释宪的宪法法庭上,提到同婚争议在中南部冲击很大,不宜贸然修
改,同婚修法後会有祖先牌位算「考」还是「妣」的问题,认为民法没有违宪,不足之处
可立专法弥补。
这种说法当然禁不起检验,民俗专家温宗翰就打脸邱太三「耍白痴要适可而止」,
家族神
主牌是全部祖先都会写入神主牌里,所以牌位会写「堂上X姓历代祖考妣之神位」。即使
家族里有几对同性婚姻的祖先,神主牌还是得写上考妣。至於单独牌位也不会有考考/妣
妣问题,写上「显考X公OO」、「显妣X妈OO」就可。
无知归无知,「妣考邱」部长的一席发言,倒是提醒了挺同婚者过去忽略的地方观点。邱
太三说,有立委告诉他,同性结婚的立法速度不要太快,同婚争议在保守的中南部冲击很
大。
反对婚姻平权,自2013年以来都是由保守基督教极右派主导的「护家盟」、「下一代幸福
联盟」挂帅阻挠,他们反同婚立场从来不曾改变。
然而根据《2015台湾基督教会教势报告
》统计,台湾基督徒占全台人口比仅为6.53%(加上天主教则为7.62%)。也就是说,就
算所有基督徒都跳出来反同婚,也不到一成人口。何况许多基督徒是挺同婚的,真正反对
者显然占比更低。
那为什麽历次民调,反对同婚有时大於支持同婚,有时则是双方打平,这里显然不只有极
右派基督徒在反对。
《中国时报》今年(2017)3月24日所做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民调
解答了我某些疑惑,在708人的有效样本下(95%信心水准),不赞成为49.1%、赞成为
38.4%。从地域来看,可以发现中南东部反对比率真的比北部要高很多。(北北基:赞成
42%、不赞成47.8%;桃竹苗:赞成44.4%、不赞成48.4%;云嘉南:赞成34.4%、不赞成
49.9%;中彰投:赞成34.2%、不赞成52%;高屏离岛:赞成39.2%、不赞成45%;宜花东:
赞成21.3%、不赞成60.6%)
这个现象我之前也注意到,
越是都会区的地方,不管在社会上或是校园内,对同志的友善
程度就越高。我自己的观察是,因为大都会区资讯流通透明快速,对新鲜、未接触过的事
物接纳度也高,同志们在较安全的氛围底下,出柜做自己的比率自然较高。周遭亲友若是
同志,认识以後,就知道异性恋同性恋其实都一样,也不会有因陌生而产生的歧视。
相反地,在资讯封闭的乡镇,人们会因为很少、甚至没接触过同志(即便有,也不敢出柜
表态),会有因刻板印象而生的恐惧心理。校园里更是如此。
我多年的教书生涯里,性别平等教育可以改变这种困境。课堂上,我们会教导学生认识同
志,了解性别少数,当我们在校园建构出友善同志的环境,就能让同志学生敢於做自己、
交朋友。
当每个班级学生都有了同志的朋友,这道因无知而反同的围墙自然就去除了。
从校园经验可知,同婚要成功,突破同温层是关键。
但要突破的对象不是极右派基督教的
护家盟,而是台湾那些无信仰或民间信仰的广大多数民众。
中时这份民调告诉我们一个契机,
若以年龄来看,40岁以下受访者是赞成大於不赞成,40
岁以上则相反。(20-29岁:赞成75%、不赞成19.6%; 30-39岁:赞成59.3%、不赞成
33.3%;40-49岁:赞成35.7%、不赞成57%;50-59岁:赞成19.6%、不赞成68.7%;60岁以
上:赞成15.7%、不赞成61.5%)
这说明了同婚议题果然有着明显的世代差异。为什麽40岁以下支持者这麽多,特别是30岁
以下高达75%,我想就是跟2004年实行的《性别平等教育法》有关。就像脸书专页「我支
持认识同志教育」上所言:
「正是因为有所歧视,所以更要认识同志」。认识,是去除歧
视的起点。
既然年轻世代是挺同者居多,那我们为何不试着让上一代认识同志,长辈们在求学阶段没
有性平教育,出社会後也没有机会认识同志,自然没有道理去支持同婚。我有一次剪头发
,跟几位理发阿姨聊到待会要去参加一个同志议题的演讲,顺便讲到为什麽要支持同性婚
姻,因为大家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阿姨们原本不了解同婚议题,但因为我是多年的老主
顾,他们愿意听我慢慢讲,理解以後,不但支持、而且还要我多宣传多加油!
这也是为什麽我在结婚时,要在会场布置大大小小的彩虹旗,还要趁着在台上拿麦克风时
,向全场几百位亲友说出我内心的愿望。
我可以结婚,同志也可以结婚,这就是平等的真
义。
亲爱的大法官,当你们在释宪时,是不是可以想想,同性婚姻真正的意义是什麽,这背後
有一个更大的期许,
南非宪法法院前大法官奥比・萨克思(Albie Sachs),在2005年芙
莉案(Fouric Case)-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判决书写到:
在我看来,芙莉案中原告所主张的婚姻权,其实是更大的期许的一小部分——她们希望能
公开、自由的做一位女同性恋,不再被法律贴上标签,让她们能融入长久被排除在外的主
流社会。
法律的认可只是第一步,真正去除歧视,让每个人都能拥有幸福的权利,才是同婚的意义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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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 虹 大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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