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otoyen (Mr.麻抠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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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文章] 家 ◎萧如婷
时间Mon Dec 16 12:57:5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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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24号:家
2013-12-08 22:40 作者:本报讯
■萧如婷
「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我想要有个家
,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会害怕……」这首由潘美辰在多年
前演唱的〈我想有个家〉,其歌词的意境为想要「拥有一个家」的朋友道出多少心声。「
成家」对有些人来说,或许不难,但对有些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规范的人来说,似乎是个
遥不可及的梦想。
过去,我们所认为的「家」,通常是指透过「婚姻制度」,将原本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结合一起,共筑一个可延续血脉、相互陪伴照顾、并同居一室的「家」。但是,随着社会
时代的改变,对於「家」的型态与定义也逐渐出现调整与改变。
就如同中华汽车车商於2008年接受《远见杂志》的专访中提及,为了可以将一部车卖遍各
种样态的家庭,其广告就要能引发不同年龄层、不同性别,甚至是跨性别消费者的共鸣,
如此才能扩大购买族群的数量。而电视名嘴陈安仪也曾经提过,她认为的「家」是「一辈
子的牵挂、永生永世不灭的缘份;无论人在哪里,心都可以连在一块的一群人」。此外,
就业服务个案管理员彭心筠也从服务游民的工作经验中,重新思考家的定义。她说,社会
上普遍定义「游民」就是无家可归(homeless)的族群,但以她的观察,她认为这些都是
多数人将对「家的理想概念」套用在游民身上,并以歧视的眼光凝视她/他们;殊不知,
游民本身对於所处环境的自由自在感,且那个以纸箱、破布所组合而成的小天地,就是她
/他们所认为的「家」。
因此,到底谁可以拥有一个「家」?现行的婚姻制度中所规范可以成家的规定,是否有调
整及修正的空间?正因为看见许多人碍於传统婚姻的体制以及性别限制,而无法拥有一个
「家」,所以社团法人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才会推出「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其主
要诉求为追求更平权、弹性以及更自主的婚姻制度,并突破传统婚姻中的对性别规范,让
无法「结婚」的人也有「成家」的机会。
想不到,却引发某些假借宗教教义者,以偏颇、似是而非的言论激烈地反对,甚至影响对
婚姻平权议题不甚了解的孩子与学生站出来抗议。其实,并非社会无法接纳反对者的声音
,只是在反对者的说法中,存在许多受到性别偏见、性别歧视与性别刻板印象的影响,加
上对草案的不了解下,便轻易地将婚姻平权运动「妖魔化」,这才是令人感到惋惜之处。
试想,如果自己想与所爱、所关心的人成家,但却因为传统的婚姻制度限制,使你/你们
俩无法「名正言顺」地在一起,那麽,您是否还会反对婚姻平权三草案呢?所以,推动婚
姻平权并非要颠覆对「家」的传统价值与尊崇,而是希望让更多人有机会也可以拥有一个
「家」!
(台湾性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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