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nopq (兔奴瓜瓜)
看板lesbian
标题[活动] 邀请公务界的朋友一同发起连署
时间Sat Dec 7 01:27:06 2013
揪 团 者:瓜瓜
活动内容:发起公务界网路串联力挺婚姻平权连署
活动时间:NOW~~~
活动地点:任何有网路的地方
预估费用:网路费......
活动人数:不限,但希望你至少是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项
规定之「本法所谓公务员者,谓依法令从事於
公务之人员」或公务员服务法第24条规定之
「受有俸给之文武职公务员,及其他公营事业
机关服务人员」。
联络方式:B信
其 他:看到FB上各界的陆续力挺实在手痒受不了
虽然公务界真的比较保守,但还是想试试看阿!
请各位愿意一同出声的同仁来吧~(招手
PS.就算只是幕後协助也很欢迎,尤其希望有行
政类同仁参与,小的是技术类科的有点担心
声明写得不伦不类,需要拟稿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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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4.186.168
1F:推 coconut222:邮局人员算吗? xD 12/07 01:28
2F:→ bnopq:呃......果然马上就遇到这个问题了T^T 12/07 01:32
3F:→ bnopq:我私心希望都能包含,但联名时希望是有通过邮政特考的正式人 12/07 01:36
4F:→ bnopq:员为主,但仍然欢迎参加网页建置和声明拟定! 12/07 01:37
5F:推 coconut222:我女友是有通过特考的正式职员喔!只是因为邮局不是公保 12/07 01:38
6F:→ coconut222:是劳保 国营企业公司化 所以不知道是否符合 12/07 01:39
7F:→ bnopq:我个人见解是中华邮政还是由国家持股,许多工作项目仍依法令 12/07 01:43
8F:→ bnopq:办理,所以应该可以符合最广义的公务员吧XD 12/07 01:43
※ bnopq:转录至看板 bi-sexual 12/07 01:44
※ bnopq:转录至看板 gay 12/07 01:45
9F:→ bnopq:由於这个领域气氛真的比较保守!因此会采用基层教师的连署 12/07 01:53
10F:→ bnopq:方式,只揭露姓名不公开服务单位!但仍会进行身份比对的动作 12/07 01:54
11F:推 bubble0410:其实各种法律上的公务员 概念广狭都不同(汗 12/07 02:35
12F:→ bnopq:所以我采最广义的国家赔偿法定义嘛XD" 12/07 02:37
13F:→ carol0880:我愿意帮忙 虽然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麽? :) 12/08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