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jie228 (莫愁)
看板lesbian
标题[心情] 爱的本质
时间Sat Nov 23 15:33:12 2013
从多元成家法案送进立法院
到现在婚姻平权一读通过
一直是吵得沸沸扬杨
反方的意见更是令人觉得纳闷的可以
很多理论根本就是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我接受同性恋,但是我不能接受他们结婚」
那这样的「假接受」到底有什麽意义?
说好听是接受,说实话就是「你们就是有问题怎麽可以结婚?」
目前通过的只有「婚姻平权」
婚姻平权简易定义:
改变:
原法「一男一女同意」改成「双方同意」包容同性结婚
原有的婚姻之权利义务完全没变
争议:
一男一女才能结婚,同志可由其他方法获帮助
不能有结婚权利,破坏婚姻之神圣定义
偏偏反对者却是硬要将三项法案(婚姻平权、伴侣制度、家属制度)混为一谈
更有许多的无稽之谈
例如:
一、法案通过会鼓励大家变成同性恋?
这倒是有趣了
假设你原本只喜欢异性
会因为法案通过而变成喜欢同性吗?
那请问,现在的法案是「一夫一妻」的异性恋
怎麽同性恋的朋友没有变成异性恋呢?
二、人兽婚姻合法化?
这更有趣了
请问你家小猫、小狗、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动物」
是有办法适用於「法律」吗?
法律不是为人民所订定的吗?
这麽幽默的想法到底是怎麽产生的?
三、没有血缘的爱不是爱?
同性伴侣,若是想要小孩
势必只能采用领养或是人工生殖(试管婴儿)
但除了同性伴侣
世上还有多少人是因为无法受孕而采用其他方法?
难道这些夫妻也对小孩没有爱吗?
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
如果有血缘关系就有爱
哪里还这麽多破碎不健全的家庭?
哪来这麽多虐童虐父虐母的案件?
不正是因为无法顺利的以自己想要的方式有小孩
才会付出更多的爱吗?
四、小三合法化?
已经说过了目前通过「一读」的只有「婚姻平权」
法案内也说明,由原法「一男一女同意」改成「双方同意」
试问哪里来的小三合法化?
当然...还有很多反方的提出的反驳
其实,很多反驳说白了,只是歧视
什麽是歧视?歧视就是
针对特定族群的成员,仅仅由於其身份或归类,而非个人品质,给予不同的对待
许多的论调并没有「证据」可以指出这个法案的问题所在
说白了,就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因为自己没办法接受,所以就找了一堆「假设性的问题」来反对
试问,这不是歧视是什麽?
当然,法案或许不是尽善尽美
但是双方不应该是合理沟通吗?
有多少法案是一开始就订的十全十美的?
若是如此又哪来这麽多的修法?
法案有问题,提出讨论,进而修法,让法律更为完善
不该是如此才对吗?
的确,在台湾还算是保守的国家
要一下子接受很困难
毕竟我们的传统教育就是告诉我们
家庭是由一男一女组成
要改变传统观念还是需要时间
但为何不能理性沟通?
社会上家庭的组成有越来越多元的型态
我们为何不能理性的去面对?
一起朝更理性、文明、多元的社会迈进?
前几天看了一段影片,感触很深
什麽是爱的「本质」
你会喜欢一个人,不该只是因为喜欢对方的性别吧?
爱,不该是这麽肤浅
不正是因为这个人的特质、个性吸引你
你才喜欢他的吗?
而只是刚好你们是同性或异性罢了
你爱的,是这个「人」,而不是这个人的「性别」不是吗?
如此简单的道理却有许多人无法理解
或许传统的我们无法接受
但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理解,包容?
而不是一味的反对
假设今天你的小孩刚好喜欢上了同性
你却硬要他结婚,传宗接代
难道你宁愿看自己的孩子痛苦一辈子
也不愿意他与同性伴侣幸福的过一生?
爱,不该是建立在性别上
我们是否都该学习
究竟什麽是爱的本质?
一个幸福的家庭,并非一男一女组成
而是由爱去建立的,不是吗?
参考资料:多元成家懒人包、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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