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otoyen (Mr.麻抠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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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文章] 台湾法律修正不是靠圣经! ◎AD. Lin
时间Fri Nov 22 21:22: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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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 and the City:台湾法律修正不是靠圣经!
2013-11-21 20:15 作者:本报讯
■AD. Lin
在11月19日下午举办的「同、跨性婚姻入法」公听会上,反对同性婚姻的护家盟,果然又
把台湾当成全民信耶稣的基督教国家,把这针对国家法律修正的公听会,又当成了宗教价
值观的传道会,又提出上帝跟《圣经》,「明明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所以婚姻就是
上帝亲自设立,跟祝福的制度」。说婚姻制度是上帝亲自设立,是谁那麽大神通,看到上
帝「亲自设立」啊?把宗教凌驾於法律之上,拿来当成反对国家的法律修正的立论基础,
会不会太超过了些?
「这社会人口已经越来越少了,同性的结果,你说你要收养小孩,哪来那麽多小孩给你收
养啊?亲生的孩子,你才有那个血缘关系去爱他,收养的孩子你能这样的去爱他吗?当收
养的父母拆夥的时候,孩子要归谁呢?孩子是被当人球抛来抛去,还是被抢来抢去呢?」
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代表任秀妍律师如此说,真是让人倒抽一口冷气,难以相信
这话是从一位高知识份子口中说出。想阻止同性伴侣在法律上有结婚的权利,否定同性伴
侣有资格收养小孩,可这段话严重伤害了所有养父母!
讨厌同性恋是个人的价值观,就像有人吃素有人吃荤,但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吃荤就说吃素
的人不是人,不准吃素的人吃饭,办酒宴婚宴都有素桌了。况且,在台湾不管是什麽恋都
要缴税尽国民义务,为什麽非异性恋不能拥有可以结婚的权利呢?重点是,法律认可同性
恋有结婚的权利,根本就不会让异性恋变成同性恋,然後通通都离婚啊!
为何一定要这样造口业,还造到自己打脸呢?圣经上写得很清楚,耶稣是养子,耶稣的妈
妈是未婚生子喔!依照护家盟代表的说法,所以耶稣的养父约瑟并不爱耶稣罗?说一夫一
妻,圣经里也写得很明白,雅各有两个老婆,大卫妻妾有好几个。所以扯到这就荒腔走板
了!毕竟《圣经》上有太多因着时空、生活风俗、传教时口语化平民化、翻译错误等因素
,导致太多不合逻辑或很可怕的文字。把一本都需要不断修改的宗教经书上的文字,拿来
当成一个国家法律的讨论基础,是有问题的。
以扭曲偏差的宗教价值观,来影响一个国家的法律修正过程已经很荒谬了。硬是要把同性
恋当成罪犯,那就直接明讲:「我觉得台湾的同性恋不是人,所以台湾的同性恋要纳税,
但不准有结婚跟收养小孩的权利!」又何必要去伤害那些因为不孕症等种种因素而去领养
子女的养父母们呢?(作家、女同志网路广播节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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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57.213
1F:推 libratj:说的太好了!! 11/22 21:57
2F:推 amanoakira:! 11/22 22:32
3F:推 binb:推! 11/22 22:33
4F:推 xx790924: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打自己的脸打得这麽严重,都快变 11/23 13:07
5F:→ xx790924:猪头了。这年头还真的甚麽人都有,甚麽人都不奇怪。 11/23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