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Yang62128 (清华奇小羊)
看板lesbian
标题Re: [话题] 你自己喜欢吃汉堡,人家就不能吃三明治吗
时间Sun Nov 3 01:12:50 2013
我便是属於认同同志婚姻,但反对多元成家与伴侣制度的路人。
我认为:伴侣盟的修正案开启了许多权利,却没有规范相对应之义务。
例如:伴侣缔结後,只有一方想闪人,寄个存证信函就OK,为何法律条文要
允许这麽不负责任的作法?
无论你是否为同志,当你用心用力用钱用命去维系伴侣与家庭,最终一纸文
书通知便能毁去,你若是那位被片面通知的人,心中真能潇洒挥挥手,祝对
方要一直幸福下去吗?
此外,伴侣缔结後,就可以收养小孩,但是这个伴侣制度是可以随时让其中
一人片面取消的,若有一方想闪人,孩子归谁?我们真的放心将孩子交给只
要片面通知便可取消的伴侣来抚养吗?
有没有可能,两个存有恶意的人故意缔结伴侣,认养了一堆孩子,然後片面
离异,便可轻易取得孩子们的监护权。
开放权利是容易的,但若只站在人性本善的角度来看法律,或许是为恶人大
开方便之门。
※ 引述《chanel3 (鼻)》之铭言:
: 各位被教会或教徒轰炸的人
: 人家说知己知彼 百战百胜
: 他们拿什麽理由在反?
: 我们就拿什麽打他的脸。
: 不用跟他们废话讨论同志是否应该有婚姻
: 就开门见山问他们
: 你们为什麽而反?
: 然後一一驳斥他们
: 记得打完右脸
: 还要打左脸
: 因为
: 肿一边太难看
: 总要为人家留点脸面
: 本来只有在脸书发表
: 但是
: 我为什麽这麽生气
: 因为有很多人需要这个法案
: 不是只存在异性恋、同性恋的问题
: 但是他们可以完全忽视
: 不敢堂而皇之的说自己就是恐同
: 说什麽法案会造成「乱伦」、「一夫多妻」、「多夫一妻」
: 「不是反对同性恋喔~是这个法案太烂~」
: 「我尊重同志朋友 但是我反对这个法案」
: 别笑掉人家大牙了
: 法案哪里烂?
: 说清楚 讲明白麻
: 我也想告诉很多需要这个法案的人
: 我们都应该挺身而出
: 因为还有更多受到罢凌及歧视的人
: 需要我们伸出援手
: 以下文多 想要简单了解多元成家法案的人可以参考看看
: 我想这个法案是每个人都很需要的。
: -----------------------------------------------------------------
: 你喜欢吃汉堡,就不准人家吃三明治?
: 最近一直有人打着基督教及教会的名义
: 成立「守护幸福家庭」的活动妖魔化「多元成家法案」
: 其中的理由有:
: 会造成「乱伦」、「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情况
: 然後在连署「反对多元成家」的活动当中说
: 「我们尊重同志,但是我们反对多元成家,
: 因为多元成家不是只有同性婚姻的问题,还会造成社会动荡,人类灭绝。」
: 接着会在各大场合,强调婚姻仅限於一夫一妻,
: 而且强调「家庭的价值」仅限於一男一女所结合而生的,
: 不断强调一个由一男一女所组成的家庭有多幸福,
: 但是从来说不出「多元成家法案」不幸福在哪里。
: 请问,汉堡好,三明治就不好吗?
: 你喜欢吃汉堡,人家喜欢吃三明治,不行吗?
: 一定要让大家都跟你一样吃汉堡才行?
: 我把整个法案看过了一遍
: 整个法案放在四个重点:(已经了解的人可以跳过)
: 「同性婚姻」、「伴侣制度」、「收养制度」、「家庭概念」。
: 一、 同性婚姻:
: 法案将民法第972条「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中的「男女」拿掉,
: 等於肯认了「同性」之间也可以订定婚约。
: 所以法条用语就将「夫妻」改为「配偶」、
: 「夫妻财产制」改为「婚姻财产制」、「父母」改为「双亲」。
: 二、 伴侣制度:
: 法案将亲属编增订第二章之ㄧ「伴侣制度」,
: 在第1058条之一说明伴侣契约只要满20岁、
: 没有被监护或辅助宣告者,不限性别都可以签定。
: 但是不能跟直系血亲或有配偶、伴侣者签订,否则会无效。
: 在接下来之法条规定有伴侣之间的扶养义务、分别财产制、亲子关系、
: 重要的是继承准用民法第1144条之规定。
: 三、 收养制度:
: 因为开放了同性婚姻,所以同性配偶可以收养小孩。
: 四、 家庭概念:
: 民法第1122条原先之概念是家属须由亲属组成,
: 法案则是将「同居之团体」即可认定为家属。
: 大概这四个方向,通篇没有「乱伦」、「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之状况,
: 为什麽?
: 因为:
: 1.民法第985条有规定,有配偶、伴侣者,不得重婚或缔结伴侣。
: 且一人不得同时二人以上结婚或缔结伴侣。
: 2.民法第1052条规定,结婚的人不能再与他人定伴侣契约,会成判决离婚之事由。
: 请问,如何一夫多妻又一妻多夫?
: 再来,所谓的伴侣契约,是不互负法定强制之性忠贞义务,
: 所以「伴侣契约」重视的是陪伴,不是「婚姻」,
: 不是我们一般对「婚姻」的观念,不是「性忠贞义务」的观念,
: 所以只要符合上开的条件,都可以缔结。
: 会乱伦吗?
: 怎麽「乱伦」?
: 符合上开要件的表哥跟表妹缔结伴侣契约算乱伦?
: 喔,不好意思,那就是你用「性」来看待伴侣契约这件事了,
: 本身就不符合伴侣契约的定义,
: 何况,民法本身就禁止近亲结婚,
: 近亲不能结婚,只能缔结伴侣契约,
: 是为了互相照顾,不是为了「性」,
: 这样说吧,民法本来就没有规定禁止表哥表妹之间的性行为,
: 难道会因为出现了「伴侣契约」,表哥表妹就会有乱伦的「性行为」?
: 没有订定「伴侣契约」前,就不会有?
: 我想,这应该跟「伴侣契约」无关了吧。
: 再来,订了之後,表哥的妈妈本来要叫姑姑或阿姨,现在要叫什麽?
: 不就乱伦?
: 喔,不好意思,
: 草案也规定了缔结伴侣契约并没有缔结姻亲关系,
: 表哥的妈妈就放心的继续叫姑姑或阿姨。
: 然後,同性配偶能不能收养小孩?
: 牵涉到所谓是否由一男一女所生养的小孩才会有健全的人格?
: 喔,不好意思,这个可是有歧视的字眼喔,
: 因为,有多少优秀的人才是单亲家庭长大,
: 他们没有由「一男一女所组成的家庭所照护下长大」,所以他们不「健全」?「
: 健全」怎麽定义?
: 我想这个交给哲学逻辑、健康教育的专家来评断吧。
: 何况现在有那麽多需要照顾的小朋友需要大家伸出手来帮忙照顾,
: 如果放任一个小孩独自长大,
: 还不如有两个爸爸或两个妈妈来照顾他,不是让他感觉到更多的爱吗?
: 再来,家庭的概念,
: 只要同居之团体就可以成为家属,哪里不好?
: 只要他们愿意,为何别人要反对?
: 正当的理由是什麽?
: 我实在想不透。
: 因为,就像「朋友」这个词一样,你认定他是朋友,他就是朋友,
: 你认定「家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 只要同居、互相照顾,就能成为家属,
: 「守护幸福家庭」来「反对多元成家」的理由,
: 只剩下一个,就是反对同性婚姻,
: 其实,如果你是打着基督教的名义反对同性恋者,
: 那就直接说你反对同志,
: 不需要说你尊重同志,只是你反对法案,
: 这样非常伪善,
: 因为你反对同志,你就反对,
: 不需要妖魔化「多元成家法案」会成为
: 「乱伦」、「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乱源根据,
: 你只要大声说因为圣经反对男人之间的性行为,
: 所以你反对同志,你反对同性婚姻,这样就可以了。
: 跟多元成家法案根本没有关系。
: 不需要以一根竿子(反对同性恋的竿子)打翻一船人(需要多元成家法案保障权利的人)。
: 我有遇到教徒朋友跟我说
: 教会跟他们说因为同性婚姻,人类要灭绝了。
: 我想,不会因为立法同意同性婚姻,异性恋就变成同性恋,
: 所以异性恋还是异性恋,还是会结婚生小孩,
: 人类不会因此灭绝,
: 反之,要人口爆炸了。
: 如果一直强调由「一男一女」所组成的家庭有多幸福,
: 只是告诉人家汉堡有多好吃,
: 但是人家要吃三明治(请恕我在这边将多元成家法案比喻为三明治),
: 你却说不出三明治哪里不好,
: 就一直说没比汉堡好,
: 我想你没吃过三明治,你不知道三明治的好,
: 也许你会说「你没吃过汉堡,你也不知道汉堡的好」,
: 对啊,我没说汉堡不好,
: 只是我可以选择我要吃汉堡或三明治,哪里不好?
: 你在吃汉堡的同时,我也不会强迫你吃三明治啊!
: 你说,吃三明治的人多了,就没人吃汉堡了,
: 我跟你说不会~
: 因为喜欢吃汉堡的人还是吃汉堡!
: 除非你承认三明治真的太好!让人难以抗拒诱惑~!!!
: 我最近看到一篇有趣的文章,
: 文章内容大概是说,
: 我们读的圣经是从英文翻译而来,
: 英文是从拉丁文翻译而来,
: 拉丁文在圣经里「yadha」是指性交、性暴力,
: 而用来指男男之间的性交行为是用「shakbabh」,
: 圣经作者是用「yadha」这个字来谴责一个男性对另一个男性不能施以性暴力,
: 并非系用「shakbabh」这个字。
: 後代翻译就演变成上帝反对男性之间的性行为。
: 我对圣经并没有研究,我只是觉得蛮有趣的,
: 因为翻译本来就会有所出入,就看个人解读。
: 我相信神爱世人,他的旨意绝对不会是希望人们互相否定。
: 大家应该很熟悉一则新闻,
: 一个女同志,他与他之前的伴侣以借精生子的方式生下一个小孩,
: 因为台湾没有同性婚姻及伴侣契约之保障,
: 他跟之前的伴侣分手後,他必须独自扶养小孩,
: 无法请求对方给付扶养费,
: 他是一个很朴素的女生,
: 每天认真上班,
: 下班接孩子回家写功课,
: 陪伴她的孩子长大,
: 但是她生活的很没有保障,
: 因为她遇到另一个伴侣,还是一样的问题,
: 现在的伴侣再疼小孩也无法收养她的小孩,
: 也许有教徒(这里是指较偏激的喔,不是指所有教徒)会说,
: 谁叫他要违背神的旨意、违反生物法则,
: 生下一个不是由一男一女所结合而生的小孩?
: 我可以跟你说,
: 第一,他是由一男一女而生没错,
: 因为还是由男生的精子与女生的卵子结合,也没违反生物法则。
: 第二,你可以说是违背神的旨意,你也可以说是神的旨意。
: 神的旨意刚好让他要借精生子,让这个小孩来到人世。
: 神的旨意让孩子而来,
: 但是我们人类却没有一个好的、良善的法律保障他们与他人有一样平等对待的生活?
: 我想这件事,是不是不仅有违神的旨意,
: 更有违我们人类互助的精神。
: 何况,这位同志妈妈还增产报国,人类离灭绝又少一些喔。
: 其实,我觉得我需要「多元成家法案」,
: 因为,我的妹妹最近到天上当小天使,
: 我答应妈妈要照顾他到她含笑而终的那一刻,
: 我们在天堂与妹妹相聚。
: 如果我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男女(爱本来就不分性别)来结婚,
: 也没生小孩,
: 我老了,父母及兄弟姐妹都不在了,
: 谁来帮我签同意书?
: 谁可以分享我的财产?
: 这跟同性恋有关吗?
: 多元成家法案所解决的绝对不是只有同性婚姻,
: 我如果一直没有遇到与我情同意合的男生或女生,
: 我就不能跟我的室友有家属关系?
: 我就不能跟一个一起同居共财、相互扶持的人缔结伴侣契约?
: 这个法案立意良善,不仅可以解决社会上很多人遇到的苦境,
: 在将来也可以帮助解决独居老人的问题,
: 却被有心人士加以妖魔化。
: 这个法案,对於同志、单亲家庭、跨性别者、
: 不想结婚的情侣、互相扶持的老朋友都有很大的助益,
: 促进社会整体对於少数族群和善的风气,
: 这不是伦理观念的沦丧,
: 而是把人们之间的多元感情以法律加以保障。
: 至於这个法案是否为一帖良药?
: 良药会不会苦口?
: 这都需要时间及台湾整体社会来见证。
: 绝对不会是因为你喜欢吃汉堡,别人就不能吃三明治这麽简单。
: 不管你是连署或反对,你的一票会影响到你的未来及你的子孙的未来,
: 我们都不知道神的旨意为何,
: 因为命运随着时间在变化,
: 但是身为人的使命,
: 就是让周遭的人过的更好更幸福,
: 一个美意的立法,
: 不需要把它妖魔化,
: 可以提出具体反对的理由,
: 请不要再拿因为汉堡很好吃,所以你不能吃三明治这种理由
: 来霸凌、扼杀有可能会因此得到幸福的人,
: 也不要再盲目的未看法条就先审判这个法案死刑,
: 我的法律素养真的还不够,
: 只就「守护幸福家庭」反对多元成家的理由作驳斥,
: 也许有很多没看到的盲点,
: 如果有法律大师的见解及提点,
: 只要是合理及良善的沟通,
: 我相信可以让这个立法更加完善,
: 改变更多不幸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 我希望,只要需要这个法案的人都应该站出来,
: 不要害怕被贴标签,
: 因为这些标签已经被贴的够久了,
: 是时候该撕下来了。
: 如果害怕自己不能得到应有的幸福,
: 就应该挺身而出争取你本来就应有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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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F:→ Kerry543:养父母与养子女之一方,有不合宜之情事者,法院得宣告终 11/03 02:04
27F:→ Kerry543:止其收养关系。(民法1081条) 11/03 02:04
28F:推 ace36183618:其实我也是支持同志婚姻,对多元家庭存疑的人, 11/03 02:07
29F:→ Kerry543:如果说比照原来的法规 伴侣也得缔结3年以上才能有收养权 11/03 02:07
30F:→ Kerry543:这样就比较不会有争议吧 11/03 02:07
31F:→ ace36183618:不知道这会不会被黑帮利用来结社 11/03 02:07
32F:推 lifesosweet:法院确实可宣告终止、不过那是已经让法院介入的情况了 11/03 02:11
33F:→ lifesosweet:。但我的意思是,在一般协议分开之情况下,法院能够主 11/03 02:11
34F:→ lifesosweet:动审查吗? 11/03 02:11
35F:推 lifesosweet:另外、1080条指的是终止收养的情形,但我想问的是协 11/03 02:15
36F:→ lifesosweet:议监护的部分// 11/03 02:15
37F:→ cl4g45k3:我是赞成多元成家的,因为有些人,他们需要的是可以共同 11/03 02:23
38F:→ cl4g45k3:生活的家人 11/03 02:23
39F:推 prettyp:其实如果单推婚姻平权,也许早就通过了,反对声也比较小。 11/03 02:26
40F:→ prettyp:先求有一,再来努力二&三未尝不是办法,未必一定要三合一. 11/03 02:27
41F:→ prettyp:而且当有了一之後,要再推二&三自然相对也容易的多... 11/03 02:28
42F:推 arbie:推楼上,循序渐进比较恰当 11/03 09:19
43F:推 polio20:我也曾好奇过为何要一次推这麽多.. 11/03 10:34
44F:推 padparadscha:为什麽要一起推? 因为确实有很多人不适合婚姻 11/03 11:27
45F:推 chanel3:相关疑问已回文回应~ 11/03 11:27
46F:→ padparadscha:人家也把三个草案「独立送院」了 由官方自行决定阿 11/03 11:27
47F:→ padparadscha:同意同性婚姻 反对多元成家 逻辑上根本说不通 11/03 11:28
48F:→ padparadscha:因为 多元成家 = 婚姻+伴侣+家属 11/03 11:29
49F:→ padparadscha:你可以说我「部分反对」多元成家(反对标的是伴侣) 11/03 11:29
50F:→ padparadscha:但是使用「所有反对」 就连同性婚姻一起反了 11/03 11:30
51F:→ onandon:怕没保障就选婚姻制呀 需要伴侣的才选伴侣 这是为了有更多 11/03 11:35
52F:→ onandon: 选择 又不是要瓦解原有婚姻制 11/03 11:36
53F:→ lifesosweet:没有瓦解原本的婚姻制度,但确实是重新定义何谓「家」 11/03 12:09
54F:→ lifesosweet:吧? 推楼上部分反对的逻辑 11/03 12:09
55F:推 wakarimasita:我同意这篇,我觉得修法不论异同可以结婚就好了 11/03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