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scholar (lescho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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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话题] 大法官释字第712号解释
时间Sat Oct 5 13:17: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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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看板: gay
标题: [话题] 大法官释字第712号解释
时间: Sat Oct 5 13:17:08 2013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712
刚出炉的大法官释字第712号解释
理由书摘录:
"基於人性尊严之理念,个人主体性及人格之自由发展,应受宪法保障(本院释字第六八九
号解释参照)。婚姻与家庭为社会形成与发展之基础,受宪法制度性保障(本院释字第三
六二号、第五五二号、第五五四号及第六九六号解释参照)。家庭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
具有繁衍、教育、经济、文化等多重功能,乃提供个人於社会生活之必要支持,并为社会
形成与发展之基础。而收养为我国家庭制度之一环,系以创设亲子关系为目的之身分行为
,藉此形成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教养、抚育、扶持、认同、家业传承之人伦关系,对於收
养人及被收养人之身心发展与人格之形塑具有重要功能。是人民收养子女之自由,攸关收
养人及被收养人之人格自由发展,应受宪法第二十二条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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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许多奇奇怪怪的言论,比如说"婚姻不是基本人权"、"同性婚姻违宪",还有人
说婚姻只有繁衍功能,但大法官说了,繁衍只是家庭制度的功能之一,家庭尚有提供个人
於社会生活之必要支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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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lescholar (114.37.116.219), 时间: 10/05/2013 13:17:31
1F:推 icanb0301:"婚姻与家庭为社会形成与发展之基础,受宪法制度性保障" 10/05 13:53
2F:→ icanb0301:正因为如此,所以才需要立法保障。 10/05 13:54
3F:推 boxtina:推 10/05 16:25
4F:推 jeanlee988:如果婚姻只有繁衍功能那顶客家庭犯法了吗哈哈哈 10/06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