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bear6150 (沐小川)
看板lesbian
标题[转录] 张娟芬:LIKE A LESBIAN
时间Wed Aug 15 13:37:54 2012
这篇很好地说明为何同志运动还是「同志当自强」!
尤其在面对结构性的不平等,这类很容易因为散处而被忽略的歧视困境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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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 A LESBIAN
◎张娟芬
前言:
因为梁玉芳提起,於旧档案中找到这篇,写於1995年(?),发表於《妇女新
知》杂志,并且因为年代久远所以不存在於网路上。哇,还真是前世今生
。玉芳提起的原因是说,大家都要一起分担同志的压力。料想是施明德的
新闻让她想到这一篇。既然这样那就贴上来(哇,还真是前世今生),不晓
得有什麽用,也许没有用。就是当年曾经有过的想法。^^
总有一些有良心的人 (幸或不幸?) 站在尴尬的位子上,进步男性之於妇
运是如此,「进步异性恋女人」之於同性恋运动,也是一样。但是「进步
异性恋女人 」这个词太长了,我们姑且昵称之为「异女」吧;然後一起来
看看「异女」有些什麽出路。
先从进步男性说起。进步男性不可能是妇运的主体,也没有资格成为妇运
的主体,因为不管他如何「以女性主义为信仰」、他的「态度」、「观念
」如何改变,他在这社会里的物质处境,仍然因为他是一个男的,而处於
有利的位置。例如,他可以说出激进的反强暴论述,听起来像个有女性意
识的女人,但是他就是可以无所畏惧的走在深夜的黑巷里,这点使他无论
如何不能取代女人而成为妇运主体。进步男性与所有男人共享黑夜行走权
,女性主义者与所有女人一起丧失黑夜行走权,因此,女性主义者应当了
解:即使进步男性「听起来」像是同一条道上的,但其实不是。我们跟所
有其他女人的命运才是共同的。
「物质处境」决定了谁应该是运动的主体。所以进步男性再进步,也注定
只能如张小虹所说的,摇旗呐喊而非运筹帷幄。这不是因为妇运小气的要
反过来惩罚男人,而是因为,男人不可能与我们共享同样的物质处境;男
人的特权(如黑夜行走权)是结构性的,个别的进步男性不可能「个人式
」的放弃它。进步男性只能一脸抱歉的站在妇运的旁边。
现在让我们把轴线拉到同性恋运动上来看。在异性恋霸权统治下,同性恋
者的物质处境,有很大一部份是:背负污名、歧视,以及随之衍生的隐藏
身分、担心、压力等等。有良心的「异女」,像进步男性一样,也不可能
与同性恋共享同样的物质处境。
然而进步男性与「异女」的不同就在这里;男人很难假装自己是女的,因
此他在平日的社会生活中仍可享有作为「男人」的一切;但「异女」却可
以假扮女同性恋,让自己在生活里被当作女同性恋来对待,为自己创造一
个趋近女同性恋的物质处境。
那就是说,「异女」可以穿得像个女同性恋,走路像个女同性恋,言论立
场与说话方式像个女同性恋,还不要忘了影射自己是女同性恋。面对旁人
一点点狐疑与一点点惊惧的眼神,也决不澄清,放声朗笑就好了。嘿嘿,
你说呢?WELL, WHO KNOWS !?
然後,等着看会有什麽样的歧视扑过来。这是「异女」拥有同性恋经验的
重要机会。
我不知道这样的说法听起来是不是很荒谬,好像是叫「异女」们自寻死路
。可是,我觉得如果「异女」一方面宣称自己有良心、反对异性恋霸权,
另一方面却又让异性恋的臂弯为她挡风遮雨,那才是荒谬的。许多自以为
是进步男性的家伙之所以惹人讨厌,就是因为这种言行不一,「异女」与
其步其後尘,还不如自谋出路。对,不是死路而说不定是出路;「异女」
的自我意像虽然是异性恋的,可是自我意像的形成也受旁人眼光的影响,
「扮装」成女同性恋,也许可以形成新的自我意像。扮着扮着,金超群扮
成了包青天,郑少秋扮成了楚留香;「异女」说不定也能以「扮装」作为
自我革命的一种手段。
我并没有为这个革命预设什麽目标,并不是说:如果你是异性恋者你就错
了,你就一定要想办法让自己变成同性恋才是政治正确的。我相信有的人
就真的是比较异性恋。
但是所有异性恋都必须了解到一点:你非得起来粉
碎这个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不可,因为只有当所有选项都同样受尊重、被
祝福的时候,你才能光荣的说,作为异性恋是你的真实情感、你的自主选
择。
「异女」的扮装并不是为了模糊、解消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差别,只是藉此
使「异女」对同性恋处境多一点体会,减少发言时可能的错误;而且也让
多一点人共同分担社会上存在的同性恋歧视。扮装後的「异女」还是不等
於女同性恋;比如说她不会经历爱人因为社会压力而必须离她而去的痛苦
,她不会经历爱一个人却说不出口的痛苦,她内心不会经历自我否定、罪
恶感、羞耻等等。而且当压力大到「异女」撑不住的时候,她还可以赶快
变回来。所以前面关於「异女」扮装策略的种种讨论,都是在面对异性恋
社会的情境下来说的;面对同性恋族群,「异女」还是应该尽可能让对方
知道自己的性倾向与性实践,并且善於聆听。
所以,「异女」面对「你是不是同性恋」这样的问题,应该有两种答案。
如果问的人是一个对同性恋议题毫无反省的异性恋,「异女」就应该一直
跟他「花」,说些「咦,你终於发现啦?」「给你猜!慢慢猜!」之类有
的没的。如果问的人是同性恋,那基於公平原则,对方既然已经对你COME
OUT,「异女」也应该诚实叙述自己的性倾向。
但是「异女」如果扮装的话,是不是会有「把自己塑造成同性恋代表」的
问题呢?
这是一个好问题。可是,先让我们回到「扮装」策略的原点:「异女」的
扮装,目的是要「分享」社会中对同性恋的歧视,不是要取代同性恋主体
、抢同性恋议题的发言权。但代言的问题并不是「异女」声明自己是异性
恋,问题就解决;甚至这声明不会使代言问题变得轻微一点。因为,当
COME OUT 还是一道冲不破的关卡时,同性恋议题的发言人是不适合公开
表明身分的,否则其结果很可能是: 「异女」和「进步异性恋男人」可以
纷纷表态说自己是异性恋,剩下来的人则陷入「说谎还是强迫 COME OUT
」的两难。如果「表明身分」的要求很强势的话,那暂时不能 COME OUT
的同性恋者反而必须匿名消音。
「代言」是一个好问题,进步男性在谈性别议题的时候应该想,「异女」
在谈同性恋议题的时候也应该想。但是怎麽想呢?进步男性解决「代言」
的问题,难道是交代一句「我是男人嘛,所以难免有残存的父权思想」就
了事了吗?当然不,那只是推卸责任的空话。同样的,「异女」仅仅表明
异性恋的身分也是没有意义的。进步男性的「代言」会有问题,是因为他
们的发言可能重塑其性别优势(男的启蒙者教育着没有自觉的女人、男的
运动理论家教训着妇女运动者),而且容易采取「唯心」的观点来看问题
(例如强调男人在性别角色上受到束缚,而少提及具体物质层次上的得利
);凡此种种,代言的进步男性都回避了自己身为父权的既得利益者这一
事实。
拿进步男性当前车之监的话(这可能是进步男性贡献妇运的一种方式),
异女就应该:第一,对异性恋社会发言,启蒙异性恋者,而非去启蒙同性
恋者;第二,唯物的分析异性恋机制(例如:某些异性恋者在面对同性恋
论述时,会有危机感,就像男人会觉得女权呼声「甚嚣尘上」、男人「好
景不再」一样;这时「异女」应该选择唯物的观点,指出异性恋的既得利
益);第三,在可能范围内提供劳务与资源,供同性恋运动所用;第四,
关於同性恋的主体文化,例如T BAR 文化、T/婆角色扮演等等,也许还
是应该由同性恋自己来谈,「异女」要知所收敛。
哇!这麽神圣,世界上有这种「异女」吗?
我想大概是没有的。同性恋运动不必对「异女」有任何期待,如同妇运无
须对进步男性有任何期待一样,因为就算他们的正义感强烈到都遵守以上
的标准,也仍然不是运动的主力,只是前来助阵加盟的朋友而已;何况,
正义感是那麽不可靠的东西。但是站在进步男性的立场(唉,真尴尬),
虽然女人懒得理他,他还是必须自做多情的自我要求一番,找找出路(否
则怎麽办?);「异女」也是,位置虽然尴尬,良心还是要有,革命尚未
成功,异女仍须努力。
※ 本文作者张娟芬,作家。近年作品有《无彩青春》、《杀戮的艰难》等
※ 本文原发表於《妇女新知》杂志,重刊於张娟芬的 facebook 网志
※ 本文系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公共电视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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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东西不是组合的问题而是牵动出的景观
活下去就一定要有信仰,即使是再怎麽简单都好
挺拔 (邱妙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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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135.199
※ 编辑: pbear6150 来自: 140.109.135.199 (08/15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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