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icalts (王L)
看板lesbian
标题[话题] 分享一位异性恋学长 对於同婚的看法
时间Sun Apr 24 14:37:41 2011
之前PTT为了一些同志议题有许多争吵,好多人假尊重之名,行歧视之实。
施明德先生的例子我就不多说了,不晓得有没有人注意到Teach板反同志课程的文章。
那个老师口口声声说尊重,但文章中却隐含反对同性恋的观感。
虽然说八卦板是个是非之地,有很多神经病,
但也怕那些文章代表多数异性恋的想法。
有位系上学长,他是异性恋无误XD
他在脸书上分享的文章,以异性恋的角度去给予同志婚姻尊重。
觉得很感动,所以分享给大家~(经当事人同意)
文章很长,大家要有耐心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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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笨,想不出甚麽禁止同性恋婚姻的理由。
最近施明德又把同性恋婚姻的问题吵了起来,让我们又再次关心
同性恋婚姻的问题。让我们好心点,我认为施明德或许也是好意希望
能够藉由总统出柜,让社会正视同性恋的问题,终点或许良善(让大家
讨论同性恋),但是起点不应该建立在别人的隐私上啊。像某学姊说的
,强国必先强种,为了证明台湾男人身强体健,年逾所欲仍一尾活龙
,我们也请原PO公布他与夫人行房的次数、时间长度、型态,或者是
原PO自慰的次数,让全世界知道台湾的老男人不是盖的!(陈子璇与
高国华倒是说过)终点也是为了公益啊,洗刷台湾男人只剩下一张嘴
的污名,不过,这样对吗?
如廖元豪老师说的,我们要问总统候选人的是「性立场」而非「
性倾向」,前者是公共议题,可受公评;可是後者却是个人问题,讲
白了,蔡英文当总统,如果他的性立场是对同性恋婚姻采支持态度,
或者坚决反对,然後有相关的政策产出。这会影响到社会上的人,但
是,蔡英文总统的配偶是第一先生或第一夫人,对我们又会有甚麽公
共影响? 而且,出柜不一定就会有所政策做为吧!尤其像是这种被迫
出柜,况且公归公、私归私,要求人家为公共议题牺牲自身隐私,非
常无理。
讲白了,施明德就是设定蔡英文是同性恋,才要求她公布性倾向
,否则其他两组他为什麽也不要求? 科科,像《喜宴》的剧情般,有
异性婚配不代表他就不是同性恋喔~ 为什麽施明德不直接说所有总统
候选人都该公布性倾向? 我当然也不是说以後要求大家都要公布性倾
向,倒是可以关注每位总统候选人的性立场。
施明德说他就是为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发声,好吧,他最坏也让大
家讨论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问题,其实我也一直思索:当我们确定社
会上有人是以同生理性别的人为亲密对象与满足性动机时(其实还有跨
性别、双性恋等性别认同),我们有甚麽权利剥夺这些人的权利? 我们
有剥夺吗?不做为就是一种剥夺。
我是真的想不到有甚麽理由可以剥夺同性恋婚姻,我听过下列的
反对的理由,可是我马上就觉得不通:
理由一:同性恋败坏社会风气!
不通一:所以,异性恋就端正社会风气? 所以犀利人妻的结局,
谢安真,你其实回得去,因为温瑞凡的小三是谢安真的表妹,而不是
表弟? 各位看官,这说得过去吗? 我是顺着上述逻辑延伸的,因为同
性恋败坏社会风气嘛!那相对的就是异性恋端正社会风气咩。撇开上
述的嬉笑怒骂,你不会觉得异性恋端正社会风气这种叙述很怪? 因为
性别认同本来就是一个叙述名词,不是价值判断,这种论点就跟白人
至上,黑人低落的一样恐怖。白人没有特别高尚,黑人也没特别低落
,因为这种分类方式就只是肤色啊,性别认同不也是如此?
理由二:结婚就是成家,同性恋无法生育,所以不能成家。
不通二:这更有趣了,因为无法生育所以不能成家,不能成家所
以不能结婚。由此可推,以後顶客族必须要强制生育,否则就判决离
婚,所以我们应该要求每对新人都先跟政府签订婚前协议书。再者,
政府也应该强制婚前身体健康检查,生理缺陷无法生育的,一律不准
婚嫁,因为你们无法生育→无法成家→不能结婚。当然我们政府不可
能做到上述的极权,可见用生育来定义成家是很肤浅,行不通的逻辑。
那麽反对者可能会说,结婚就是两个人心甘情愿的在一起啊!没
错!我也同意这种定义,那麽只要两个「人」情投意合,我们又有甚
麽好置喙的? 如果因为社会上的文化霸权,许多人必须迫於压力去跟
一个非他情投意合的人婚配,这样对谁都不公平,对一个强调「自我
实现」教育精神的国家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理由三:同性恋会有爱滋病。
不通三:民国100年的今天还在说这种民国40年的言论,我也不知
道该说甚麽了,只能说自己去做做功课吧!看看爱滋病的发现过程与
传染途径再反对吧!
理由四:不管,我就是讨厌同性恋,恶心!想到他们组成家庭就
恶心!
不通四:其实,我也很讨厌你,我打算发起公投,通过把所有保
守派全部褫夺公权,关到绿岛再精神教育!恶心!我也觉得你长得很
恶心,所以不准你结婚,一想到你组成家庭的样子就想吐!你一定会
干谯我: 我有这种权力吗? 我凭甚麽因为觉得你恶心或立场保守就剥
夺你的人权? 哈!那你又凭甚麽因为人家喜欢同性别的人就剥夺人家
人权? 怎样,他们组成家庭会碍着你吗?
宪法有明列四种可限制人权的前提: 防止妨害他人自由、避免紧
急危难、维持公共秩序、增进公共利益,从这四点而言,假设两个普
通上班族男生结了婚,同居在你家隔壁,就像一般家庭一样上下班,
偶尔上馆子,手牵手逛街等等,他们又违反上述哪四点了? 只因为你
觉得恶心? 我再次引用《情色风暴1997》中,好色客杂志的辩护律师
的结辩词:
「我也觉得我的当事人(好色客杂志)所办的刊物十分恶心(人兽
交、将耶稣与圣母玛利亚画成很淫乱的形象等),可是我们若因为自身
的好恶而剥夺他人的自由,那就背离了人权的真谛。」(详情我忘记
,大意是如此),同性恋婚姻并没有违反宪法胪列的限制人权前提,
我们又凭甚麽不准人家成家立业?
理由五:你就是同性恋,才为同性恋说话!
不通五:这个逻辑其实跟施明德先生是相通的,要是同性恋才会
为同性恋说话。可是这种逻辑看似合理,但其实不怎麽通,而且,没
有人可以质疑我的性倾向,我也无权置喙你的性倾向,但是欢迎辩论
我的性立场。这个逻 辑类似,你就是喜欢穿红衣服,才会鼓励大家穿
红衣服啦!你要站出来鼓励大家穿红衣服!话说,你喜欢穿红衣服又
干我何事?
理由六:传统!历史上哪有同性可以结婚的,背祖!
不通六:传统要说得通才要遵守,否则甚麽都强调传统,那我们
共和干嘛? 民主干嘛? 帝制可是中华文化最悠久的传统呢~现在社会的
演变形成个人主义,不算同性恋,许多单身贵族、顶客族乃至於开放
式伴侣关系者所在多有,他们也都背离传统,为什麽社会上偏偏冲着
同性恋来呢? 我们有孝顺的传统,因为父母无私的爱养育我们,我们
孝顺是人伦之常,但也不是愚孝;我们尊师重道,因为老师的一技之
长,我们就教於他,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专才,没有哪种技术特别
高尚;当然,还有朋友间讲义气,互相帮忙,这是友爱,说得通所以
我们遵守,那麽,男女配对才能结婚又要怎麽说得通呢?
我对同性恋婚姻的观感是一回事,可是我真的想不出来有甚麽理
由可以禁止同性恋婚姻,当我们体认到社会上就是有非异性认同的人
存在时,不是更应该尊重少数? 况且,一昧的无理禁止,徒生社会问
题。同性恋并不是一种瘾头,吸食毒品让人错乱与毒害身体,可是同
性恋并不等於淫乱,难道异性恋就不淫乱? 我是真的想不出来,也恳
请有识之士给我一个反对同性恋婚姻的理由。虽然这是句玩笑话,不
过真的很让人会心一笑,出自於《年度风云人物》片中的制作人:「我
们(异性恋)为什麽要反对同性恋婚姻呢?他们也有权遭受相同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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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转去其他板喔,特别是数字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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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1.204.190
1F:推 chiang119623:讲得好赞!! 04/24 14:43
2F:推 monana655:推 04/24 14:43
3F:→ monana655:全方位思考欸XD 04/24 14:44
4F:推 t1t1:推!!!!!!!!! 04/24 14:45
5F:推 PTTAT:按赞 04/24 14:46
6F:推 edcrfv736:good~ 04/24 14:46
7F:推 Debbying:推 请问可以问原作者让我FB分享吗??? 04/24 14:47
8F:推 mycandyyo:推系上学长 哈哈哈哈 04/24 14:56
9F:推 m20017872:说的真好!赞! 04/24 15:00
10F:推 icecola8:哈哈哈~ 大推! 04/24 15:02
11F:推 gr910301:推一个 04/24 15:03
12F:推 maylda:强力大推!! 04/24 15:03
关於分享,学长说OK,谢谢承蒙厚爱(但是他的FB隐藏,非朋友看不到)
不过内容因为提及学长对施明德的昵称XDD
加上有出现人名,因此我想修改後的文章大概比较适合转贴。
13F:推 leviser:好棒y 04/24 15:05
14F:→ Debbying:感谢 我会标明来源出处的! 04/24 15:11
15F:推 shinlin:怎麽没有赞可以按! 04/24 15:14
16F:推 happinessday:超酷的!帅! 04/2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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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推 mycandyyo:好想认识原po哈哈哈哈哈 04/2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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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 bebobebobeee:XDDDDDDDDDDD 快让我不幸吧!!! 04/2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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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F:推 skyway0828: 04/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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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学长跟我的FB都有隐藏......真的很不好意思喔!!!
请愿意分享的人给我站内信,我帮忙po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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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F:→ somedoubt:好惨啊,连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都分不清,谈啥逻辑好? 04/27 03:24
楼上,欢迎提出具体建议与批评喔,并且我只是分享,没有要战的意思^^"
以下是Debbying转贴於FB分享後,得到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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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谢谢你(你)的文章!!^^
看完後我襟声不语,因为他说出自许多深埋内心的许多话语,同时,他也提出更多我提不
出的论点,真的让我无话可说,他那些平易近人的文章,句句都直指人心,让人不得不注
意和反思他的论点。
想想自己,可曾有过这般的勇气提出这些论点?整理出这些条列?至今都还没有过,最
多只有心里怨怨的私下念念而己,真悲哀~
总之,这位学长,BRAVO~谢谢你的分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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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picalts 来自: 140.119.114.176 (04/27 12:54)
124F:推 lwolfling: 04/27 13:07
125F:推 yksuh:推。 04/27 16:33
126F:推 iltakoyaki:大推! 04/28 21:46
127F:推 tututata:值得推荐!! 04/30 23:38
128F:推 bruce78131:其实还有个论点,为什麽社会要禁止裸奔? 05/03 20:19
129F:→ bruce78131:请学长说说吧~ORZ,虽然我是赞成同性恋结婚的XD 05/03 20:20
130F:推 minbyminby:推,楼上在讲啥我看不懂QQ 06/06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