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mkr122719 (出来跑的总是要还)
看板lesbian
标题Re: [话题] 替对方买保险?
时间Tue Jan 12 15:17:11 2010
※ 引述《deeperdeeper (Butterfly)》之铭言:
: 版上有没有人帮自己的伴买保险
光这一点就会有问题了
保险法第十六条:
要保人对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体,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属。
二、生活费或教育费所仰给之人。
三、债务人。
四、为本人管理财产或利益之人。
保险法第十七条:
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於保险标的物无保险利益者,保险契约失其效力。
要帮对方买保险 如果是以自己当要保人而对方当被保人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家属身分与第二项有机会符合资格
但这一样会有受益人指定的问题 详如下述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与第四项会比较没问题 但较难符合资格
因此较好的方式是对方自己同时为要保人与被保人
以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本人身分来投保就没问题
: 而自己是受益人?
: (怎麽听起来有点像要诈领保险金的戏码......)
: 不是啦..
: 因为台湾同性没有办法结婚
: 所以如果发生了什麽意外
: 即使两个人在一起再久
: 也无法得到什麽(遗产?)
: 如果是保险
: 受益人基本上都要跟被保险人是亲戚之类的
: 想了满久的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 过阵子可能会替自己也替她做这准备
: 但不知该如何(下手@@)
: (也不知道可不可以在这问
: 还是该去保险版问?)
: 总之麻烦有经验的各位了~~~~~
可以直接指定受益人为对方 不过这在投保上可能会有问题
因为虽说保险法并没有任何关於受益人的规定
理论上是只要由要保人指定 任何人都可以当受益人
但实务上并不是如此 因为为了避免道德风险
保险公司通常还是只接受亲属或公益团体当受益人而已
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 你要如何说服保险公司让自己与对方是以亲属身分互为受益人呢?
有些保险公司会较宽松 不会太在意这点 受益人随便你指定 但这种保险公司是少数
多数保险公司可以接受同性恋人为受益人 但通常会要求加作HIV检测才可承保
(保险公司的想法是 同性恋=HIV高危险群 所以大多会要求加作HIV检测)
这会让人很不舒服 不过多数保险公司的态度就是这样子
如果不介意加作HIV检测的话 直接告知保险公司说自己与对方是同性恋人的关系即可
若不想加作HIV检测或是担心被拒保的话
(某些投保规则很严格的公司 知道对方是同性恋者时 可能会直接拒保)
就要避开让保险公司知道自己与对方是同性恋人的关系 此时就得换个方式来投保了
请参考上述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双方互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时可以互为要被保人
因此可以由你借钱给对方 使你们二人符合保险法第16条第3项的规定
此时受益人之所以写你的原因 不是因为你是对方的"亲属" 而是因为你是对方的"债权人"
保险公司就不会知道你与对方是同性恋人的关系 也不会要求加作HIV检测
再者 身故理赔时会有死亡证明书申请上的问题存在
死亡证明书就只有亲属可以申请得到 以你与对方的关系是申请不到的
(因为台湾目前同性结婚并不合法 以後会不会合法这我不清楚)
此时可以在受益人顺位与比例上动点脑筋 要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的顺位与比例
可以指定你与亲属同时为第一顺位受益人 你的受益比例为80% 对方的某一位亲属为20%
(上述比例可以随便调整 我只是随便抓个数字而已 写你99% 对方亲属1%这样也可以)
对方身故时 为了要申请身故理赔金 对方亲属会申请死亡证明书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金
但他就只能拿走保单上所指定属於他的20%
剩下的80%则是由你去领取 他不能领取这80%
此时保险公司因为已经有死亡证明书了 就不会再向你要死亡证明书
(保险公司之所以要死亡证明书 只是要确定对方已经死亡的证明)
也就是说指定对方亲属当受益人 就只是要让他可以先持死亡证明书去申请理赔这样而已
这样就能避开自己可以申请身故理赔金但却因无法申请死亡证明书而拿不到理赔金的窘境
以上资讯提供给你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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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ts0716:了解,感谢您的资讯^^ 01/12 16:59
2F:推 ao4c06:谢谢 01/12 19:59
3F:推 gritlife:我之前在上保险课程时也有默默地弄清楚这件事。 01/12 21:38
4F:推 jeanss:大推!! 可以请板主M起来吗!!! 01/27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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