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shingbear (浣熊DUKA)
看板lesbian
标题Re: [心情] 继一个T被男人强暴後
时间Tue Apr 22 01:01:01 2008
很心疼原PO遇到这种事情,
希望原PO能在谘商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力量。
原PO的决定是很自然且可理解的,
以下的转录、整理的文章,
则是希望能提供给将来的朋友们,
更能清楚的知道关於性侵害防治法处理和通报的流程,
了解之後能够更有勇气去面对这些事情。
目前的性侵害防治制度中当然还有很多不尽圆满的地方,
但社会上有很多团体和运动者,
一直努力去改善它,使它能够更温暖、更有效地发挥功能,
如果完全不信任它、不去试着利用它,
其实等於是一笔抹煞那麽多前辈(甚至是用生命换来)的宝贵成果,
仅以此网页上的资料跟大家分享。
以下的资料来自台湾妇女资讯网==========================================
http://taiwan.yam.org.tw/womenweb/anti.htm
不过这个网页的资料有些因为比较旧,新法有更好的保障,底下会参酌新规定增补。
女性人身安全:犯罪受害之防范
性侵犯曾发生在很多人的身上,有些被害者是男性,但是大多数是女
性,而且觉大多数施暴者是男性;有人会想说当初如果怎麽做是不是就可
以避免,但是这是一件意外的不幸事件,你(你)不可能做选择的。施暴
罪行是绝对不可原谅,被害者不需要负任何的责任,也绝对不是本身的错
所造成的。
短期内,无论在生理或心理上,被害人都需要时间癒合;随着时间,
很多人很努力的去遗忘,或是使自己退缩、或是使自己更忙碌,有些人成
功了而有些人没有;另外有些人选择去面对、去防止、或去对抗。
你(你)的可能已经知道,当你(你)做一些努力时你(你)会遇到
很多困难,接下来叙述了一些原因、步骤及困难;在有了充分之心理准备
後,或可将伤害降至最低,二次伤害是更残忍的也是关心你(你)的人所
不乐见的。
不 论你(你)的选择是什麽,最重要的是你(你)的感觉,在你(你)
此时此地的决定是正确的;我们要你(你)知道而社会大多数人是关心
你(你)而且都愿意帮助你(你)。
被强暴时怎麽办?
问:当我或我的亲人被强暴,应该怎麽办?
答:
1.寻求安全:
万一遭受袭击,一定要先设法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2.保持现场:
不要移动或再触摸任何现场器物,以利警察采证与蒐集资料
3.保留证据:
先找一件外套裹身,报警处理,由可信任的朋友与社工人员或女警陪同,
即刻到医院检查伤处,蒐集证据,做好医疗处理後,再淋浴冲洗,切勿在
发生事清後,即淋浴冲洗、更换衣物或毁损身上衣物,而毁灭证物。
4.记住歹徒的人、车特徵,以正确描述所看见的重点线索
注1.
现在内政部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员会有设置24小时的
「113妇幼保护
专线」:整合性侵害、家庭暴力保护您专线及全国儿童少年保护热线,提
供线上谘询服务。
所以其实只要先打113专线,就会有专人协助提供相关的医疗、报案、法
律资讯,也都可以要求女警和社工来帮忙。
注2.
而且自2001年起,在大家的努力下推动了
「性侵害案件减少被害人重复陈
述制度」,整合现有各项资源,简化性侵害案件处理过程中对被害人询问、
验伤、采证等程序,以避免性侵害被害人在司法侦审程序中,须向社工、
警察、检察官、法官分别陈述受害经过,多次重复陈述案情一再面对创伤。
因此由检察官提前指挥进入询问,且有社工员或专业人员在场全程录音、
录影,避免被害人日後因距案发时间久远,而记忆不全或丧失无法陈述或
陈述不完整。
也就是说,让我们在医院或警局的时候,就可以利用录音录影设备,在一
个比较舒适的环境里(如苗栗是准备了有沙发的小房间),在社工和女警
陪伴下,把采集证物和证词的步骤一次完成。之後检察官在侦查程序中就
不会再来打扰我们,要我们再做一次笔录。而可以安心的等到需要出庭的
时候再去法院即可。所以在到医院或是去警局时都可以先要求要加入减述
方案,就不用在警察面前做一次笔录、检察官开侦查庭的时候还要再跑法
院,再做1-2次的笔录。
问: 遭遇强暴,前往报警求助之注意事项?
答:
心理上的准备:告诉自己谁都没有权利伤害你,不论是陌生人或是相
识的人侵害你,就是犯下严重的罪刑
报案时:
1. 可要求由女警或女社工人员陪同验伤或做笔录,并可要求警员守秘不曝光,
减少二度伤害。
2. 应携带相关证物,如受暴时所穿着之衣物,或验伤单
3. 应清楚说明伤害案发生之人、事、时、地、物等事项
4. 被害人可在案发地点或住宅之管区派出所报案
5. 受袭击後尽快报案,以争取时效
报案时警察机关对被害人规定应有的保护措施:
1. 指派女警或专人处理
2. 徵求被害人同意後,陪同至医院检查、验伤并收集证据。
3. 谈话了解案情时,会在适当处所并采取隔离措施。
4. 案件调查中,被害人身份不曝光。
问: 到医院检查会很不舒服,为什麽要去?
答:
1. 在遭遇不幸时,可能会因为过度害怕而没有察觉自己是否受伤,透过
医疗,可以帮助解除生理上之伤害。
2. 此外由於可能会染上性病或怀孕,医疗可以做好事後预防的措施;包括短
时间内接受避免怀孕药物注射及较长期後之怀孕及性病的检验。
3. 如果心理的压力实在超出你(你)所能负荷的,而你(你)又不愿或无其
他人可以分担,多数医疗院所会提供24小时专业而隐密的心理精神谘询,
并且会尊重当事者的决定进行短期或长期之治疗。
4. 如果你(你)要进行进一步诉讼,透过医疗蒐集相关的证据及开立证明,
以备在提出控诉时运用;不过此类证据的蒐集应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否则
当受害者淋浴、饮食等作息进行後,证据可能亦随之消失。
我们的经验:
医疗场所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很不舒服的环境,除了对於病痛的联想
外,漠视、孤独、责骂都是令人难以忍受的,甚至你(你)再重复一些类
似的痛苦经历-不论是肉体或是心理上的,而经历这些痛苦是为了自己;可
以找信任的朋友或是亲人陪伴下前往,如果有困难试一试上面提到的求助
单位是否可以陪伴前往,或是可以先和医疗单位联络,提供社工或精神医
疗人员协助。
问: 到医院检查,过程是如何的?
答:
1. 携带身份证、全民健保卡至妇产科门诊挂号
2. 一般医师会询问之事项为:强暴发生时间?每月月经日期?
3. 医护人员会为你处理伤口并采取证据
4. 检查你是否怀孕,以及预防受孕
5. 检验是否受到性病感染
6. 取得验伤单
7. 可寻找女警单位或妇女团体的协助,由女警或女社工人员陪同到医院就诊
问: 到司法单位投诉有用吗?为什麽要投诉?
答:
被强暴後,到司法单位投诉有用吗?是常被问到的问题。我们不敢说
投诉一定能破案,但对受强暴之当事者来说,报案是个正反面兼有的经验。
正向的部份是:是一个让受暴者正面面对自己受暴的事实,并且
1. 有可将歹徒绳之以法的机会。
2. 支持其他被害人的控告。
3. 胜诉後可以使歹徒定罪入狱,并可向歹徒索赔精神与物质上的损失。
4. 免於再有其他女性遭害。
比较可能的负向感受是:
1. 受暴者或许会因描述被害过程而受窘。
2. 可能因重历被害的过程,而情绪波动难过。
3. 诉讼过程将会花去当事者与其家人相当多的精神与时间。
我们的经验:
很直接的可以想到的理由是将施暴者抓起来,避免自己再次受害;或
是实际一点胜诉後可以使施暴者定罪入狱,并可向施暴者索取精神与物质
上损失;或是精神上的正义得到伸张;当然有更崇高的理由如支持其他被
害人的控告或是如免於再有其他女性遭受侵害。
有些人在叙述中重新整理忧郁的情绪、有些人在努力奋斗的过程中从
软弱走出来、有些人在帮助别人的理念中帮了自己 . . .
问: 审判过程中,对被害人应有那些保护措施?
答:
在审判程序中规定应有的保护措施:
1. 除非经被害人同意,审判是不得公开的。
2.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家长、家属或主
管机关指派的社工人员都可以陪同被害人到法院并且陈述意见。
3. 为免曝光,被害人可委任别人代理出庭,但法院认为有必要时,还是可以
传被害人到场。
4. 如果被害人有智能上的障碍或未满十六岁,法院会主动考虑,或依被害人
的声请,在法庭外的适当地点问被害人。
5. 任何必须公示的司法文书(例如判决书)都不会直接把被害人的名字写上
去,也不会写出让别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的资料。
我们的经验:
同样的报案及审判的过程对很多人来说更是一大梦魇,虽然有以上种种规
定去保护,实际受害者在体制中弱势让人很难去要求、去保护自己;同样
的,亲人、朋友、或是其他谘询协助团体或妇女团体可以有很大的帮忙。
问: 具体而言,性侵害犯罪之被害人在「性侵害防治法」中有受到那些保障?
答:
1. 在诊疗过程中医院和诊所不得无故拒绝诊疗及开立验伤诊断书
2. 未经被害人同意,任何宣传品、出版品、广播电视、网际网路或其他媒体
不得报导或记载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其身分的资料。行政机关和
立法机关所制作必须公示之文书亦不得揭露足以识别被害人身分之资讯
3. 除检察官或法院认为必要,性侵害犯罪之告诉人得委托代理人到场
4. 性侵害犯罪之被害人在侦查或审判时可要求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
三亲等内旁系血亲、家长、家属或主管机关指派之社工人员陪同在场并陈
述意见
5. 除法官或检察官认为确有必要,性侵害犯罪之被害人可拒绝答覆性侵害犯
罪之被告或其辩护人诘问或提出的有关被害人与被告以外之性经验证据
6. 性侵害犯罪之智障和十六岁以下之被害人可声请法庭外之侦讯,或采双向
电视系统将被害人与被告、被告律师或法官隔离。被害人之陈诉得为证据
7. 除非经被害人同意,性侵害犯罪之案子不得公开,若性侵害犯罪之被害人
已死亡则需得其配偶及直系血亲全部同意
8. 性侵害犯罪之被害人可向地方主管机关声请下列补助:医疗费用、心理复健
费用、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其他费用
注3.
另外,如果需要打官司又没有钱请律师,可以多多利用
法律扶助基金会的
服务。只要符合资力审查(就是家里不是太有钱到不需要政府帮忙 XD),
就会由法扶帮忙指派律师,并部分或全额补助律师费用,特别如果是性侵
害案件,更是优先扶助的对象,大家可以多加利用。
法律服务基金会网页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不过法律扶助基金会基本上不提供法律谘询服务,如果需要法律谘询,可
以向以下的基金会洽询,她们都有提供驻会律师的服务。
http://www.taipeiwomen.tcg.gov.tw/law/law.asp
--
版权没有,无断转载。
※ 编辑: washingbear 来自: 140.112.224.164 (04/22 01:08)
1F:推 SoulsTouch:推一个. 其实原po的谘商师知情就有责任要通报113. 04/22 09:39
2F:推 QEDGBM:推其实这是刑案,根本可以不用请律师 让检察官去就好 04/22 11:31
3F:→ AcMaYt:X1 ╱ ̄ ̄╲ 04/22 17:34
4F:推 AcMaYt: ▏ ▕ 04/22 17:34
5F:推 AcMaYt: ▏ ▕ 04/22 17:34
6F:推 AcMaYt: ▏ ▕ 04/22 17:34
7F:推 AcMaYt: ▏ ▕ 04/22 17:34
8F:推 AcMaYt: ╴╴╴╴╴╴╴╱ ▕ 04/22 17:34
9F:推 AcMaYt:︠ \ \ 04/22 17:34
10F:推 AcMaYt:j │ \ 04/22 17:34
11F:推 AcMaYt:@____/  ̄ 04/22 17:34
12F:推 AcMaYt:︠ \ 04/22 17:34
13F:推 AcMaYt:j │ 我认为看到好文不推 04/22 17:34
14F:推 AcMaYt:@____/ 是不对的! 04/22 17:34
15F:推 AcMaYt:︠ \ 04/22 17:34
16F:推 AcMaYt:j │ 04/22 17:34
17F:推 AcMaYt:@____/ 04/22 17:34
18F:推 AcMaYt:︠ \ 04/22 17:34
19F:推 AcMaYt:j │ / 04/22 17:34
20F:推 AcMaYt:@____/ / 04/22 17:34
21F:推 AcMaYt:  ̄ ̄ ̄ ̄ ̄ ̄ ̄ ̄ ̄ ̄ ̄ ̄ ̄ 04/22 17:34
22F:推 cdas:2F专业 04/22 17:47
23F:推 toffee1016:真的写的很好很详细!!包括减述的推动!! 04/22 17:47
24F:→ toffee1016:题外话 好想请问原po是不是心辅相关科系的^^ 04/22 17:47
25F:→ washingbear:不好意思不是耶,但一直很有兴趣就是了。 04/22 22:20
26F:→ washingbear:另,当然身为告诉人,可以把大部分事情交给检察官去做 04/22 22:22
27F:→ washingbear:只是如果能有个告诉代理人帮忙盯进度、提供意见,会更 04/22 22:23
28F:→ washingbear:有参与及抚慰的感觉,所以才介绍法扶和义务法律谘询, 04/22 22:23
29F:→ washingbear:这样会比较没有经济上的压力 :) 04/22 22:25
30F:推 justten:推! 04/23 00:46
31F:推 olivia1124:推~不过版主一人多推... 04/23 08:58
32F:推 kerryh:因为好文!! 推!!! 04/23 13:02
33F:推 yumake:推好文!! 04/23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