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lerk (ko)
看板lesbian
标题Re: [转录] PTT的拉子版聚假平等!
时间Fri Jul 14 00:41:15 2006
※ 引述《mrk ( 清者自清)》之铭言:
: ※ 引述《roseda (QueEn)》之铭言:
: : 在我上一篇的发文中
: : 已承认过这是我们在限制设定上的疏失
: : 最近的讨论中 也不乏有人问我 这次的版聚限制是否该调整
: : 然而
: : 在一群支持声浪当中 是否有采否定意见者?
: : 可能你们会说 "既然不同意 大可在版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啊"
: : 但 之前也有板友的文章中提到
: : 每个人可以选择她们自己想说话的地方
: : 我今天就收到了板友的寄信
: : 信中的内容 大致上是提到
: : 她会想参加版聚 是因为版聚是只有女生的聚会
: : 而且她本身对於男身 有厌恶,排斥之感
: : 她想反对 但 "无奈版上一面倒的情势,让我只敢私底下寄信给版主,请见谅。"
: : 我此篇发文 只是想提醒各位 有这样的声音存在
: 嗯,那这样的事情可不可以用投票的方式解决呢?
: 说真的,我不太懂为什麽不能用投票方式解决耶。
: 而且说真的,就我参加过版聚的经验,
: 也没有哪次版聚可以真的跟所有人都讲到话吧,
: 私下聊天的时候,不想聊的话可以不要聊吧?@ @
当然可以用投票解决
如果已报名板聚的人都可以接受有男性在场,那当然欢迎他们
问题是,要怎麽投票? 公开投票并非十分恰当
但如果是匿名,版主又无法得知是否有没有报名参加板聚的人混入
的确 版聚时不可能跟每个人都有接触
但是部分版友的的确确对生理男性有排斥感
希望这只是个女生的聚会
我们可以接受男拉子,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忽略生理男性这点
聊不聊天 这样的结论是否下的过於粗糙?
: : 另外
: : 关於此次南北版聚的与会资格限制
: : 由於事先早已公布 为保护板友们对板上公告事项之信任
: : 窃以为不应任意更动
: 完全不懂。
: 因为这次版聚还没有定案,规定是可以改的。(法律都可以改了)
定案的定义在於?
窃以为当板聚文公布的当时,即可称作定案
规定是可更改没错,法律当然也是 但请注意"不溯及既往原则"
: 而当次案件的法律条文争议都可以对这次的案件适用了,
这样的比拟是不妥当的 法律条文的争议是指对该条文的"解释"
而不是法律变更的问题
: 为什麽要到下次才可以改变?
: 有违信任原则的基准之一是损害了之前因为相信这件事的人已进行的行为所获得的权益,
: 且此权益值得保护。
好 那我们现在开放只要自我认同为拉子即可参加版聚
得到的结果是..版聚当天会有男性参加
这样不正是侵害了当初报名时相信只有女性参与的版友吗?
: 但是目前事情又还没发生(版聚还没有开始),为什麽不能重新进行报名呢?@ @
: (好吧,这真是激动了一点。不过我的问题是,在这件事情上我看不到正当性。)
重新报名? 老实说,在这里我也看不见你对版主的体谅
: : 虽然此次的限制是有疑虑的
: : 但 应先在最近 以不记名投票之方式
: : 公开表决 往後版聚资格限制的设定方式 (意指"生理女性"的限制条件)
: : 决定之後 若与本次版聚资格限制有所违背
: : 则 由下次开始使用 新的限制方式
: : 最後
: : 我想 既然这样的问题 大家已公开讨论
: : 那相关之解决方法 是否也可以公开提出
: : 大家可以一同参与讨论 也让板主们可以有所参考
: : 一个新制度的成立 除了过去旧有规定的破除 更重要的应该是新秩序的建立
: : 一点拙见 请多指教
: : 拉版版主 roseda
: 这篇文章跟我之前讨论的意识层面不同,
: 我的疑问比较激烈一些,
: 因为我对版主发表的文章看不到正当性。
: 我个人觉得,当然,反对与Male Lesbian聚会者有他的正当性,
: 但是也有人是赞成与Male Lesbian聚会的,
: 也有人是不能参加的的Male Lesbian,
: 我觉得要兼顾这些人的权益,可以采取之前的推文方式进行记名投票,
: 规定有意愿要来的人才可以投票。
: 有人说有Male Lesbian就会想要参加,那就连他们都一起算阿。
: 也就像是Mrk:一人、有Male Lesbian的话参加
: XXX:两人、不接受Male Lesbian出现
: (不过觉得最好用个人的ID表达自己的意见)
: $@%:一人、赞成Male Lesbian出现
: (只表达赞成或反对意见即可)
: 而不是一面倒的直接就说那就直接这样罗。
: 这会让我觉得比较偏袒那些「不接受Male Lesbian出现的人」的权益。
: 另外,这是版上公共的事务,就应该由投票决定不是吗?
: 个人小小浅见,希望版主参考。
就我个人看来版主已释出相当的善意回应了
或许方法不是尽善尽美 但你这样的表达也或许过於偏执了
我们已经得到一个不错的结果了 不是吗?
帮助大家认识了拉子的多元性 跨性别的权益问题也受到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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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政策的提出 当然不能宣称可以完善又平等的保护到每个人的权益
重点在於,它有没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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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0.130.102
※ 编辑: hitlerk 来自: 219.80.130.102 (07/14 00:41)
1F:推 DarkLife:推...尤其是最後一段 07/14 00:42
2F:推 ggiirrll:推你一个 :) 07/14 01:04
3F:推 shukumei:纯推不下... 07/14 01:40
4F:推 talisman:推 07/14 01:43
5F:推 dreamabout:不得不推一个:) 07/14 01:46
6F:推 mrk:前面是一样的问题阿,我们对是否已经定案的看法不同呢。 07/14 03:09
7F:→ mrk:不过你最後一段真的不错 07/14 03:10
8F:推 mrk:其中你指出的部分我会思考的,谢谢你。:) 07/14 03:31
9F:→ hitlerk:^^ 07/14 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