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st11 (北极熊)
看板lesbian
标题[转录][转录]答一位学生有关基督教与同性恋的提问
时间Sun Apr 9 00:31:12 2006
※ [本文转录自 bi-sexual 看板]
作者: Khorkina (,,,) 看板: bi-sexual
标题: [转录]答一位学生有关基督教与同性恋的提问
时间: Sat Apr 8 23:13:53 2006
答一位学生有关基督教与同性恋的提问
问:你们好!我是一位学生,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们呀!希望你们可以为
我解答以下的问题。谢谢!
我很想知道你们作为基督徒,你们认为同性恋是什麽的一回事?会如何看待
同性恋者呢?
虽然我并不是同性恋者,亦不是基督徒,但是我对於同性恋这个题目却感到
兴趣。今天我跟朋友(是一位基督徒)讨论有关於同性恋问题时,她说那些断章取
义、声称基督教的圣经接受同性恋者是异端。因为同性恋是罪,根据圣经而言是淫乱
罪!但是我认为她们不过跟其他人一样,希望与她喜欢的人一起生活罢了。她们并没
有为非作歹,也没有利用同性恋身份去伤害任何人(可能会伤害的只是那些不喜欢
同性恋,又不许别人是同性恋的人),为什麽硬要定她们的罪--认定同性恋有罪呢
?为何教会不是拥有宽大的心去接受,而是拥有歧视的心态去对待那些跟自己不同
的人?
为何基督徒对圣经的看法会如此 rigid。为什麽不可以去想想,可能编写圣
经的那个年代根本就是十分黑暗,完全不可以接受同性恋,所以他又如果可以写出
接受同性恋的句子呢?
就同性恋是否有罪,我们「讨论」至面红耳赤,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说
服我的朋友。她不断表示她没有歧视同性恋,可是亦继续十分强硬地表示同性恋是
罪;我认为这简直是自伤矛盾!
我十分希望知道你们的看法和基督教的看法!
谢谢!
祝生活愉快
***
(为了尊重来信者的私隐,特将姓名删去)
答:关於你的想法,我非常同意。我想,作为一个基督徒,不论对同性恋行
为同意与否,都不能以此原因攻击他人,基督徒最重要是为世界和人类带来爱与公
义,而不是仇恨与审判。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的立场是,我们不会审判更不会定任何
人的罪,因为这是上主而不基督徒的责任;但我们关心任何一个人的人权都不应因
着任何原因而受到践踏和剥夺,同性恋者亦不例外。
至於圣经教导方面,事实上,圣经对我们今天理解中的所谓「同性恋」,并
无只字提及。简单来说,今天,我们会把对同性别的人产生爱慕,甚至情慾的感觉
和行为,称为同性恋,然而,这与圣经时代的所谓「不可与男人苟合」里所说的,
却并非必然是同一件事。圣经中说的虽然都是真理,但圣经的成书,却无可避免地
有着历史、文化等等的限制,不能一字一句都完全符合每一个时代,每一个文化。
在古代的近东,流行着寺庙童妓的风俗,例如男人入庙拜神,就会与庙中的
男童发生性关系;因此,对犹太人来说,很多性行为,包括男男相亲,都是与拜偶
像等同的外邦行径。而圣经的作者亦没有对所谓同性恋,再作进一步的研究。至於
很多基督徒爱引用的火烧所多玛城,认为是因为那城的人同性恋,亦是一个释经上
的错误。当我们了解多一点近东的地域和文化,就会知道,生活在人迹罕至的沙漠
中的游牧民族都会很好客,而把不善待客人视为极大罪行。在路加福音中,耶稣差
谴了七十二个门徒四出外访,他说,「人若不接待你们」,你们就绝情的连脚上的
尘土都擦去,这还不止,这些人还要受比「所多玛城所受的」更惨烈。由此可见,
烧城的主旨是不善待客人而非同性恋(况且,强奸别人本身就罪大恶极,与恋甚麽
性别没有关系)。此外,对一个弱少的民族而言,一定要人丁壮旺才可以生存下去
,因此,对古代犹太人而言,连「遗精在地」都是一个罪行。
相反,另方面,圣经却对很多同性之间美好的情谊,例如大卫与约拿单、路
德与拿俄米等,作了很深入的描述,但这些故事亦不能等同今日我们定义下的同性
恋,加上我们不是当事人,不能随便为他人下定论。
因此,任何说圣经支持或是反对同性恋的,其实都同样是断章取义。那麽,
我想,现在我们面对的最大问题是,人们总是自己有了想法,然後从圣经中找出只
字片语作为支持理据,这是不对的。我们需要的,是整全的去看圣经的精神。那麽
,整体来说,圣经要我们作些甚麽?是爱,还是仇恨?是宽恕,还是论断?爱的罪
大,还是恨的罪大?
在其他的教会(的较开放派系)中,对同性恋也有较为正面的处理:天主教
会一般认为,同性恋是不能接受的行为,但却要接受同性恋者,即使他/她们不「
悔改」也不可离弃,因为他/她们都是天主的儿女。
另一次我在网上读到一位犹太教士这样回答向他询问的学生:On the issue
of homosexuality....There is more to a person than their sexuality and
God blesses all love.(在同性恋的事宜上,人比性重要而上主祝福所有爱。)
最後,「性」对於基督教会来说,是一个并不容易处理的议题,也没有一个
所有人都认同的定论;如果你与你的朋友能够理性、开放地讨论性,是一件非常好
的事,但如果去到非理性谴责的地步,就会变成很伤害性,我建议你宁愿暂停讨论
好了。
希望我这长篇大论能够对你有一点帮助,如果再有问题,请随便给我电邮,
我会尽量开放与你讨论。
金佩玮
执行干事
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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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lis:这一定要推一个的阿:P 04/0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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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Myyan:哀......实在不知道要说几遍...... 04/09 10:00
4F:→ Myyan: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异性恋......基督教并不反同志 04/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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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yksuh:推这篇!也推这篇的推文!XD 04/10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