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bike (小摺)
看板learnyf
标题[板务] 正式板规草案讨论
时间Tue Jul 11 16:02:08 2017
各位板友好:
虽然本看板人气不多,但还是要制定拖了很久的正式板规。
这次制定板规考量看板自治、民主原则,
将草案先向各位板友说明,同时开放一周时间讨论,
每一项规定我都有打上说明,
若板友对板规的制定有任何疑义,或是认为该加入什麽、哪些板规与实际较不符,
都欢迎在板内用推/发文或写信给我,我会尽快答覆,
必要时也会延长讨论时间,或是开放投票方式,
欢迎对本次板规有任何想法的人,都能够表达意见。
正式板板规将会在详加讨论後,预计在7/19公布,
同时因板规会考量多个面向,正式板规发布时也会尽量多个一页简单版供板友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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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总则)
本看板为自学板,文章内容需与学习有关,板主得视文章内容,
针对不符合之文章删除处分,并得视情节轻重,水桶一年以下。
说明:为避免有文章不符合板旨,制定一条通则,并将以删文为主,禁言为辅。
第2条 (文章规范)
违反本条下列各款者,初犯者水桶1周,经水桶後再犯者水桶1个月、该发表文章退回,
於2次水桶後累犯者水桶5年、该发表文章退回:
一、文章字数扣除签名档、转录文章及新闻之原内文後未满10个繁体中文字。
二、简体字、过多色码、文章内容与标题无关或内文过於空泛导致难以阅读。
三、
含有外部连结或讲座、活动情报之文章,每月发表超过2篇(不含)以上。
四、7日内重覆发表内容超过70%相似之文章。
五、非板主或直属组长发表和回覆[公告]类文章。
六、
未经他人同意变更或删除其推文。
七、对特定或不特定人引战、谩骂、侮辱、挑衅。
八、文章内容含付费资讯。
九、於单一文章推或嘘文达3次(不含)以上,或於30分钟内於3篇文章(不含)以上
推文之内容与原文章之内容无关。
十、申诉、检举信件、利用站内信询问或发表於其他看板较佳,但於本看板发表者。
板主得於执行公务时,免除本条之责任。
说明:第一款仍是避免转录文章经使用者任意转录,占用学术网路硬体资源。
第二款则是避免使用者在阅读上难以理解。
第三款则是避免广告文章的滥用,本看板多数文章内容都是包含特定厂商,
为避免照成多数板友在使用本板时都是阅读特定厂商文章,故制定此项规定。
而本款会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将会在8月才开始计算。
第四款则是避免相同文章手动置底。
第五款是避免板友在发表文章时,利用公告标签影响阅读,
若有需要对公告提供意见而回文,则请将分类改为7."板务"。
第六款则是为维护言论自由,避免发文者利用权限将推文恶意修改。
第七款则是避免板上有吵架情形。
第八款则已在#1Omgk3NR 说明,避免金钱上的纠纷。
第九款则是避免单一使用者推/嘘文章,造成文章数值异常。
第十款则是避免使用者应使用站内信较佳,却於看板发文,原则都会寄回後删文
第3条 (加重处分)
单一文章违反第二条多项之规定,得分开计算合并处分,并加重1/2以下之罚则。
说明:为避免单一文章违反多项规定,得将违反内容依一罪一罚原则计算,
若不同文章则直接分开合并处分,并不需另外加一条规定。
第4条 (分身)
经本看板水桶之使用者,於水桶期间使用另一帐号於本板发推文,
或水桶後使用另一帐号,规避再犯、累犯之罚则,
或为调查是否有使用另一帐号规避第二条各款之配额者,
得由板主提请组务向帐号部提出多重帐号查询,经帐号部判定为同人使用後,
该使用者经帐号部判定为同人所有之帐号,皆依原判决之水桶日加上一年水桶,
重新设定於同人所有之帐号,无主从之差别。
说明:为避免违反板规之使用者利用分身帐号规避罚则,特制定此规定。
第5条 (执法原则)
板主执行本板规时,得视情况给予改善缓冲时间。
说明:为避免使用者无意触犯板规,原则上都会先寄信提醒,但不一定会给时间修改。
第6条 (删文责任)
若违反第2条任一款之规定,板主得情节轻重,追究删文责任。
说明:为避免使用者恶意违规经板主发现前将文章删除,恶意规避责任(从严认定)。
第7条 (配额)
使用者之文章,经自删、被板主删除或分身张贴,皆计算在第二条各款之配额。
说明:为避免使用者删除文章规避第二条之罚则,特制定此规定。
第8条 (申诉程序)
若对板主相关行政处分不服者,得针对该行政处分寄站内信向原判板主说明,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时判定是否变更或维持原判决。对最後的判决仍不服者,
可前往组务板 L_LifePlan 看板进行申诉。
说明:按#1MNTZJyD (L_LifePlan) 组规第五条之规定,需先与板主沟通後方能申诉。
第9条 (板规补遗)
若因本板规订定不周,而需新增限制事项时,板主需针对新增限制事项单独公告,
同时将新增限制事项加入本板规中。惟所有新增限制事项之实施不得溯及既往。
说明:为避免板规无法考量所有情况,特制定本条款。
第9条-1 (板规)
板规之发表,未经公告者,无效。
使用者针对板规不服,得以板规作为申诉标的,依第8条之程序进行申诉救济。
说明:为避免使用者未能参与板规制定,而对板规有所不服。
第10条 (活动条款)
看板若有活动时,该活动之规则得视需要,而订定相关规则。
说明:为避免板规无法考量活动之需要,得制定此款,类似第9条之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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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暂时想到的内容,
欢迎板友对本次板规修改表达意见,
有需要也可以用y回文,让大家一起讨论,
自学板感谢您的参与
learnyf板工 littleb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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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ittlebike (118.150.48.158), 07/11/2017 16:08:37
1F:→ littlebike: 本文置底至正式板规公告後,同时将临时板规移除。 07/11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