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规修正第一条:
一、禁止发表广告文、灌水文、空白文或与版旨无关之文章。
└─违反者直接删文不另行通知并水桶7日;
↓↓↓
一、禁止发表广告文、灌水文、空白文或与版旨无关之文章。
└─违反者直接删文不另行通知并水桶7日;
但连续发表3篇以上者,自第3篇(含)起劣退处份。
--
说明:本版开版至今未设任何门槛,即欢迎各位喜欢可爱事物的新朋友加入,
但绝非灌水天堂,故修正版规第一条加入劣退规定,希望版友皆不必用到此罚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6.102.61
※ 编辑: sbreezer 来自: 114.36.102.61 (01/1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