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titte70 (小羽是我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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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食玩附赠零嘴 能不能吃?
时间Tue Jan 30 10:45:48 2007
更新日期:2007/01/30 07:00 记者:记者林宜静/台北报导
零食附赠的塑胶小玩具,有时候比食品本身更吸引人,延伸开创的「食玩」
系列商品正流行,不过台北市卫生局最近抽验一批知名日系食玩商品附赠口
香糖,因包装上食品标示不清,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处分。
依规定,只要是有容器或包装的食品、食品添加物都必须标示品名、内容物
名称及重量、容量或数量,以及添加物、厂商名称、电话号码与地址、有效
日期等,违者可处3到15万元。
国内最有名的「食玩」始祖大概就是乖乖,在零嘴里附赠小玩具,很受大小
朋友欢迎;最近几年这些食玩系列商品反客为主,日系食玩商品款式百变,
以小玩具为主,有些商品会附赠小零嘴。
各种造型精巧的食玩系列商品,例如文具行、便利超商、杂货店、面包屋内
相关物件,铅笔、圆规、网肉架都以缩小的比例做得维妙维肖,让收藏者爱
不释手。
最近有消费者向卫生局申诉,市售RE-MENT食玩商品附赠的口香糖,因包装
上无有效日期等标示,无法辨识到底可不可以食用,担心小朋友误食。卫生
局上月起派人到北市地下街清查12家次贩卖商店,查获9件产品标示不符合
规定。
9件违规商品都是由日本进口,其标示注明玩具产地在中国大陆、口香糖产
地为日本,每盒塑胶玩具皆含有一颗完整包装的口香糖,但产品外盒无有效
日期、营养标示,且使用的食用色素亦未标示公告品名。
药物食品管理处长姜郁美表示,一般附赠小玩具的食品包装上都会有相关的
食品标示,但附赠小零嘴的食玩商品,业者以为是在卖玩具,没有食品标示
,就要罚。
卫生局呼吁,消费者购买完整包装的食品,必须注意容器或包装上食品标示
是否完整,如发现市面上有一些另类、新兴食品,可拨打药物食品消费者服
务专线27208777询问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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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1.239.63
1F:推 asamia:这是以後Re-Ment都要拆卖就是了...这消费者真伪大... 01/30 11:43
2F:推 shine13:注明"内有过期糖果,请勿食用,此商品为纯玩具" 应该就可以 01/30 12:23
3F:→ ishiki:完全不知道是哪个白痴去检举的... 01/30 13:01
4F:推 nicmm:早点让社会大众正视这个问题 总比到时候吃出问题怪东怪西好 01/30 14:06
5F:推 nicmm:谁知道下次又是哪家的小朋友受害了 健康比个人利益还重要 01/30 14:11
6F:→ rayger:在日本...口香糖是不需要注明保存期限的 至少有十年期限 01/30 14:22
7F:→ rayger:大概台湾日本国情不同吧...严格一点对咱消费者也算坏事情吧 01/30 14:23
8F:→ rayger:阿......打错了 是『不算是坏事情吧』.....拍写~ 01/30 14:25
9F:推 shine13:我都没吃=_= 应该没人是为了口香糖买这类商品吧=_=||| 01/30 14:27
10F:推 serraliu:我都有试吃过耶 XD 01/30 14:47
11F:推 GARFIELD520:我很爱吃Re-Ment的口香糖= =" 01/30 16:22
12F:推 Seye:我每次吃r....t的糖果...每次必拉... 01/30 21:51
13F:推 domotokotsu:我每次都会把里面的糖果丢了~(不吃糖的) 01/31 01:16
14F:推 Stockton:有日本食玩是为了以食品名目来避税的八卦吗@@?? 01/31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