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goam ()
看板job
标题Re: [台北] 育野文教徵幼儿童才艺教师正职
时间Wed Nov 7 14:03:28 2018
对於这篇的推文, 刚才此公司致电给我, 并且, 要求录音, 我已同意!
他们针对"说谎"两个字, 要求我们说明。
本人,在此说明:
因为,在个人的认知,是觉得,
有经验佳,代表,有无经验都可。
毕竟,我都要把我个人资历,给对方公司,就代表,我相信对方。
後来,我投了履历,对方回复:
———————————————————
xx(本人姓名,不便公开)您好:
感谢您积极的投递履历
很遗憾的是这个职缺需要具备更多实际教学教学经验的人
希望您很快就能找到更加适合的工作
———————————————————
因为,徵求的是"有经验佳"
也许,他们回复就是这一句:很遗憾的是这个职缺需要具备更多实际教学教学经验的人
而让我感觉到被骗了,白投了。(毕竟,我要把个资给别人,我会先看清楚)
如今,对方是说,那是我的认知:觉得他们在说谎。
对方要求我道歉,不然,就要以法律方式提告。
还有,对方也说了,如果,"後续"会因此影响他们
商誉(之前这里写生意,
已按对方推文修正),同样也会对我提告。
我又回复,二件不一样的事,如果,你们教学很烂,招不到人,也跟我有关系吗?
你们这样,是不是有恐吓的意味呢....
後来,他们还是说,那是我的感觉。如果我这样觉得,那就等法律顾问。
那,个人在此说明,并道歉,我不该说他们说谎这二字。
(毕竟,本人只是为了找工作,根本没钱请律师耗下去!)
※ 引述《oneoneabc (万万)》之铭言:
: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
: 章
: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 【公司名称】
: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 Q1:请问你们是谁呢?
: A:我们是致力於儿童及幼儿教育的育野文教有限公司
: Give Me 5 教育团队!!
: Q2:课程的主要核心理念是什麽呀?
: A:我们以杜威的「做中学」理论设计包含知识、活动以及游戏的课程,让孩子能够轻松快
: 乐地学习。
: Q3:你们目前的授课地点有哪里呢?
: A:我们目前於双北市多间的国小合作教授整学期的『桌游』『科学』『机器人』课程呦!
: 【工作职缺】
: 幼儿童才艺教师正职(有经验佳)
: 【工作内容】
: 1.优化现有课程
: 2.规划新课程
: 3.幼儿童才艺授课
: 4.公司相关行政处理
: 【徵求条件】
: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 只要你有热忱并且喜欢小朋友
: 都欢迎你成为Give Me 5的夥伴和我们一起投入儿童教育行列!
: 【工作地点】
: 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五段1之2号五楼
: 【工作时间】
: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 9:00-18:00
: 【月休】
: ※没有填写月休或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 周休二日,见红就休
: 【公司福利】
: 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 此栏请写额外的福利
: 1.三个月一期教育进修基金补助
: 2.不定期海外研习机会
: 3.办公室提供免费茶水零食
: 4.不定时揪团聚餐
: 【薪资范围】
: ※行政院劳委会於107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2,000元
: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 30k~35k
: 【需求人数】
: 1
: 【联络人/连络方式】
: 有问题请来电:(02)2271-0058
: 欲应徵者请寄送履历至:[email protected]
: 主旨请打:应徵儿童才艺教师正职
: 【其他备注】
: https://www.facebook.com/giveme555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1.73.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ob/M.1541570611.A.B35.html
※ 编辑: igoam (1.171.73.7), 11/07/2018 14:14:18
※ 编辑: igoam (1.171.73.7), 11/07/2018 14:17:03
※ 编辑: igoam (1.171.73.7), 11/07/2018 14:18:01
1F:→ igoam: 以上, 对方都已录音, 证实本人在此文, 没有任何的说谎。 11/07 14:20
※ 编辑: igoam (1.171.73.7), 11/07/2018 14:26:05
2F:推 oneoneabc: 您好,在录音档我们非常明确是说影响我们〝商誉〞,并 11/07 14:33
3F:→ oneoneabc: 非是生意,很遗憾看到您这篇文章对我们造成的影响,我 11/07 14:33
4F:→ igoam: 喔, 我改一下! 11/07 14:33
※ 编辑: igoam (1.171.73.7), 11/07/2018 14:34:00
5F:→ oneoneabc: 们会等这件事告一段落後再给这个公开平台一个完整的说 11/07 14:33
6F:→ oneoneabc: 明,谢谢 11/07 14:33
7F:→ igoam: 已更正~ 11/07 14:34
8F:→ igoam: 嗯, 反正, 我能做的已经做罗。 11/07 14:36
※ 编辑: igoam (1.171.73.7), 11/07/2018 14:40:46
※ 编辑: igoam (1.171.73.7), 11/07/2018 14:42:16
9F:推 nsr150xx: 鬼岛 不意外...qq 11/07 19:16
10F:嘘 gaba000: 阿所以是到底要不要经验阿? 11/07 19:57
11F:→ gaba000: 要跟不要,最多不就2个字?很难回? 11/07 19:58
12F:→ gaba000: 在那边跟求职者有的没的一堆 11/07 19:59
13F:→ gaba000: 要跟不要这麽简单的字也回不出来,还要教小朋友? 11/07 20:00
14F:嘘 fireken: 那是要不要? 11/07 20:46
15F:推 ohmygodha: 做教育的处理问题就用这种态度.... 一开始好好沟通 11/07 21:08
16F:→ ohmygodha: 误解化开不就没事? 11/07 21:08
17F:推 oneoneabc: 谢谢各位提出的想法与建议,内部开会後,对於徵才文上 11/07 22:03
18F:→ oneoneabc: 的措辞使用不当造成发文者及各位的不舒服,我们在此致 11/07 22:03
19F:→ oneoneabc: 上最深的歉意,同样的,我们在危机处理的方法上也有很 11/07 22:03
20F:→ oneoneabc: 大的改进空间,公司内部会针对此次事件再进行深度检讨 11/07 22:04
21F:→ oneoneabc: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回馈与指教,我们会努力改进! 11/07 22:04
22F:推 toyjoy: 确实 有经验佳 不代表一定要有经验 这应该是大部份人想法 11/07 23:21
23F:→ toyjoy: 我觉得没有争议 11/07 23:21
24F:推 sinni: 这危机处理太差了啊,跟ptt是多不熟 11/07 23:25
25F:→ sinni: 在ptt上因为被负评而搬出法律顾问的公司要洗白很难 11/07 23:26
26F:推 empty0307: 看到「有经验佳」,我也会认为是「有无经验都可」 11/07 23:52
27F:→ jj841314: 个人认为认知上有误会,求职者可以私讯请他们修改就好, 11/08 00:08
28F:推 boo1024555: 唉 11/08 00:09
29F:推 jj841314: 说谎一词未免太重 11/08 00:14
30F:推 lio293123: 有经验佳从来都不是代表没经验可阿 11/08 00:26
31F:推 lio293123: 不是要帮资方讲话 是认知落差就做出这种指控 我觉得蛮 11/08 00:28
32F:→ lio293123: 不以为然的 11/08 00:28
33F:推 s900037: 也没代表没经验不行啊? 11/08 00:41
34F:→ s900037: 我也是ㄏㄏ啦 11/08 00:42
35F:→ iceeeee: 公司很明确於回覆表示要有经验,何不直接写“需有经验” 11/08 01:07
36F:→ iceeeee: ,搬出法律顾问,私讯解开吧?要把这事做大的是公司方吧 11/08 01:08
37F:→ ewayne: 法律顾问,好可怕喔。要不要先问问法律顾问,放话要提告造 11/08 01:18
38F:→ ewayne: 造成求职者心生恐惧,这有没有构成恐吓罪的成立要件? 11/08 01:20
39F:推 yameide: 私下误会解开并让原po修文比较好,用法律顾问感觉像恐吓 11/08 01:58
40F:→ yameide: 只会带来负面影响,毕竟是做生意 11/08 01:58
41F:推 st1110: 觉得「有经验佳」代表「有无经验皆可」+1 11/08 02:37
42F:推 kickyjump: 有经验佳本来就是无经验也可的意思,还想告人家,你们 11/08 07:30
43F:→ kickyjump: 这种做法才真的影响你们自己的商誉好吗!明明道个歉说 11/08 07:30
44F:→ kickyjump: 用词不够精准浪费别人时间就好,还要搞这出,认错很难 11/08 07:30
45F:→ kickyjump: ? 11/08 07:31
46F:嘘 flyingbubble: 嘘公司方 小事硬要把事情搞大 11/08 08:13
47F:嘘 twicekuai: 嘘公司,徵才用词误导求职者还放话喊告 11/08 09:15
48F:推 kosong: 觉得这篇需要存档备份起来才好... 11/08 09:41
49F:推 twicekuai: 补推,没钱赚还要被恐吓提告...... 11/08 09:53
50F:推 Elvis1991: 觉得「有经验佳」代表「有无经验皆可」+1 11/08 10:06
51F:→ hala932: 有经验佳,但不表示没经验就能录取阿! 感觉原PO太呛了 11/08 13:00
52F:嘘 perhot9: 原文公司回覆需要更多教学经验...不就是只要有经验的人? 11/08 13:47
53F:→ perhot9: 公司徵人用词有争议? 替没经验又应徵的人感到哀悼 11/08 13:49
54F:推 imimic: X3呃... 经营教育事业,用词不恰当,也不怎麽会沟通吗? 11/08 16:30
55F:→ imimic: 不能立刻察觉自身问题检讨改进,第一优先是想到商誉(?) 11/08 16:34
56F:→ imimic: 我不会把小朋友送到这样子的机构就是了 11/08 16:38
57F:→ imimic: 小朋友能否学会优秀的沟通技巧并且成为正直的人 11/08 16:41
58F:→ imimic: 即使只是学才艺的补习班,我也会审慎评估经营者的样貌 11/08 16:44
59F:→ imimic: 然而 我最讶异的是 连简单地表达需求都能语意不清..... 11/08 16:47
60F:→ yameide: 不会把小朋送到这学习+1 11/08 17:44
61F:→ yameide: 假设因为若发生不愉快,到时家长会被法律顾问恐吓 11/08 17:45
62F:嘘 ingtp726: 法律顾问 怕! 11/08 18:26
63F:嘘 comtak: 这根本告不成 性骚扰也是只要受害人有感觉就算啊... 11/08 23:13
64F:推 raindayla: 扯 这样就搬出律师 11/08 23:47
65F:推 threeeightf: 觉得「有经验佳」,代表无经验可+1。若需有经验,就 11/08 23:50
66F:推 g4zoco196: 佳 不就有最好没有也没关系吗? 语意不清不楚干嘛 11/09 00:15
67F:推 purin59: 哇!原来这样会被告...真是开眼界了! 11/09 00:51
68F:推 Raews: 卡个後续 11/09 14:08
69F:嘘 soga0309: 不敢苟同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就是放话要告人 11/09 20:12
70F:嘘 pl1986: 台湾资方真的很棒,动不动就要告人! 11/10 00:49
71F:嘘 sandcu: 无言 11/10 10:25
72F:嘘 d998877665: 这处理真的不行,一位平民百姓求职就搬出资方高高在 11/10 23:07
73F:→ d998877665: 上的态度 11/10 23:07
74F:推 gaiaesque: 推 11/11 07:04
75F:推 CFfisher: 要有经验的直接说只徵有经验很难? 11/12 21:10
76F:推 wanchi1102: 想住动不动告人 好怕喔 11/12 23:24
77F:→ qubbieqqq: 资方要找的人才当然是愈符合需求的吧!你如果够出色, 11/13 20:50
78F:→ dilemmarie: 徵才和求职本来就是双方互相面试彼此适不适合,既然 11/18 06:54
79F:→ dilemmarie: 本来就知道要有经验的,为什麽不一开始就打清楚呢? 11/18 06:55
80F:→ dilemmarie: 不要浪费彼此时间、尊重求职者很难吗? 11/18 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