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Monkey (痞子军团团长)
看板java
标题Re: [问题] 类似C的 getcg getchar
时间Tue Jun 16 17:04:47 2009
对不起,这某种程度算是版主的失职
(不过原 po 一直有改内文... 这... [摊手])
但是要抬出版规又好像太超过了...
只是藉由这篇,顺便来讲一下版规为甚麽要那样定
※ 引述《runtime (LLLLL)》之铭言:
: 刚刚想到一个问题 虽然手边没有需要这种功能的程式
: 但就只是纯粹想到 似乎Java不能这麽做...
: 就是希望能让 Java 在 Command line 下执行
: 跑出类似 getch getchar 这类输入功能的程式
: Ps. 按一个字就抓到一个输入 (不需要按 enter)
: Example :
: 写一支程式 按 a 跑出 Hello World!
: 按 b 跑出 Hello Java!
: 按 c 跑出 Google is nothing!
: 记得!! 是按 a or b or c 不是按 a+enter or b+enter or c+enter
: 从没想过到底要怎麽弄 一想到就头大
: 对了 JNI不算数唷 啾咪~~
: 请不要看到黑影就叫人家 google
^^^^^^^^^^^^^^^^^^^^^^^^^^^^^
我是看到上面这句才... 算有点爆青筋吧...
这篇文章,某种程度也算符合版规 4.1(俗称作业文条款)
只是因为需求比较特别(其实之前版上好像也有过讨论),所以就留下来
其实作业文条款订的已经算松了(对不起,我是龟毛人)
透过这些制式死板的文字规定
目的就是希望发问的人在发问之前,就做了充足的准备
什麽叫做充足的准备? 这个在版上应该重复过很多次了
大抵上来说,就是附上你尝试过哪些方法、得到哪些结果、困惑点在哪里?
一方面是表示求知(而不是求 code)的诚意
另外一方面是节省所有版众的时间
因为,发问人的时间是时间,版众的时间也是时间
以贡献度来说,回答问题的人的时间还宝贵的许多
在要人「不要看到黑影就叫人家 google」之前
请先证明自己已经 google 过
光一句「头三个说 "不行"」(还是在 adrianshum 那个恶搞连结後)
那我也乾脆直接推一句「做得出来啦,这很简单啊」
也许讲者无心、听者有意,原 po 根本没那个意思
只能说「礼多人不怪」
老祖宗讲的话,即使到网路上,也一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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