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flames (.....)
看板java
标题Re: [站内] 以前我是不太删这种文的..
时间Thu Apr 5 21:44:46 2007
※ 引述《qrtt1 (愚人)》之铭言:
: [站内]
: 弟觉得太严格了
: 回想自己学习的过程
: 是很久之後才学到那一块东西叫 reflection
: 初学者即使蒙对了关键字有了结果
: 也不一定有能力过滤内容
: BBS 群众的知识是不易累积的
: 因为对象大多是初学者
: 这条规则要多多考虑
那个网站之前已经去过了
一开始是用object_name.getClass().getName()
可是物件不是都要先预设类别吗?
这样不是变成了要先知道有什麽档
而不能用字串来直接设定物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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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211.163.35
1F:推 PsMonkey:请先仔细看 ogamenewbie 的范例(还有,请用 java 词汇) 04/05 21:47